根据动物防疫法规定第三十条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组织协调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做好本辖区流浪犬、猫的控制和处置,防止疫病传播。
县级人民政府和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结合本地实际,做好农村地区饲养犬只的防疫管理工作。
饲养犬只防疫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民法典》1245条:如果流浪狗无主,那么长期喂养人将承担责任,除非被害人是故意逗狗导致的受伤害,此种情况可以减责或者免责。
《民法典》1249条:被抛弃、遗弃的流浪狗在逃逸期间伤人的,由原主人或者长期饲养人承担责任。
天元宠物天元第一届高潜人才训练营—“元计划”的一群年轻小伙伴们,自发组织了一场宠物义工活动,经过大家的商议,最终将地点选在了“塘栖马阿姨三姐妹流浪狗救助基地”。
该活动也得到了公司的大力支持,并给我们提供了大量的宠物粮食等物资。
我们要善待每一种生命
我无法陪伴你一生,但我的一生缺陪伴了你
让宠爱更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