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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鸽子总在阳台拉粪便能退租吗?他在家中养鸽子邻居深受其扰

时间:2024-09-19 21:34:46/人气:232 ℃

“我们小区有人养鸽子,弄得到处都是鸽子粪便,严重影响了居民们的日常生活。”12月22日,人防路29号楼的居民到永昌街道英华社区反映,该小区一户居民养鸽子,鸽粪落入小区邻居家的阳台、窗户、晾衣服绳上,令人不胜其烦,希望社区出面帮忙解决。

该小区为弃管小区,英华社区党委书记立即联系了该楼楼长了解情况。原来,该户居民在自家阳台饲养了七八只观赏鸽,因经常放飞,鸽粪落到了小区的各个角落。“有时将洗过的衣服晾在窗外,都会落满了鸽子粪便,需要重新洗。”居民赵女士说,这样的事情经常发生,每次收好衣服后,她都会一件件反复查看有没有鸽粪沾在上面。“除了怕臭味,家里有小孩,怕感染病菌。”

该楼楼长曾劝说过养鸽子的居民,但效果并不理想。了解情况后,社区立即派调解员与该居民沟通。“经过我们的调解,该居民表示以后会注意卫生,不影响周围居民的生活。”工作人员表示。

社区工作人员表示,鸽子扰民,邻居意见很大,尤其担心鸽子羽毛、粪便带有细菌和寄生虫。“社区没有执法权,也没权力限制居民养鸽。”工作人员说,他们曾联系过城管部门,对方表示,没有法律法规规定居民不能在自己家里养鸽子,只有因饲养鸽子出现违规建筑等情况,才能介入处理。

随后记者查阅了相关资料,《辽宁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四章第二十六条显示:在城市建成区内不得饲养鸡、鸭、鹅、猪等家禽家畜……也有资料显示:对于居民自家养鸽子问题,没占用公共空间,不是非法放养,相关部门无权强行制止。

面对执法上的种种限制,记者咨询了我市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张律师,她表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作为饲养鸽子的居民,不应扰乱邻居的正常生活,如果给邻居造成妨碍或损失,如产生噪音、粪便等,受到侵害的居民完全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张律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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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 张津硕

绘图 | 赵伟

编辑 | 曹曹

出品 | 鸭绿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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