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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一起拒绝舌尖上的野味:这些,野味儿很常见

时间:2023-12-30 20:18:52/人气:130 ℃

新春佳节到

美味佳肴不可少

饭桌上的各种“山珍海味”

能够拂去人们一年来的辛苦奔波

但尽享饕餮、大块朵颐的同时

也要警惕

这些“野味儿”可不能吃!

老虎、狮子不能吃,这是常识。但一些动物听起来很普通,看起来也没什么特别,实际上却属于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今天检察官就向大家介绍几种比较常见的野生动物,它们现在都已进入了我国野生动物保护名单,同样不能食用哦~

1野 兔

中国野兔是一种兔形目、兔科类生物,中国野兔是指兔属下的动物及粗毛兔属与岩兔属中四个物种的合称。中国有雪兔和草兔两大类。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ver 3.1:2008年哺乳纲兔科红色名录——低危(LC)

2野鸡

野鸡,是动物学上雉鸡类动物的俗称,因雄雉颈部有较宽的白色羽毛环绕,故学名“环颈雉”,又名山鸡、雉鸡。雄雉重1~1.5千克,羽毛色彩鲜艳,尾羽40~50厘米,有黑褐相间的横纹,两颊绯红,颈部紫绿色。雌雉重1千克左右,夹杂着黑栗及沙褐色,尾羽较短,一般不超过30厘米,无绿颈和白环。

3野 猪

欧亚野猪(学名:Sus scrofa):是哺乳纲、猪科的偶蹄动物。是一种中型哺乳动物。该物种已被列入中国国家林业局2000年8月1日发布的《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

4大 雁

大雁又称野鹅,天鹅类,大型候鸟,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5竹 鼠

竹鼠(学名:Rhizomyidae),是属竹鼠科、竹鼠属的一种动物,因吃竹而得名,主要以竹子、芒草、植物茎秆等为食。野生竹鼠十分珍贵。

6野 鸭

野鸭是水鸟的典型代表,野鸭是绿头鸭(mallard)在北半球的俗名。野鸭属鸟纲、雁形目、鸭科;其数量非常多,是多种野生鸭类的通俗名称,有十余个种类。

7鹧 鸪

中华鹧鸪为杂食性,主要以蚱蜢、蝗虫、蟋蟀、蚂蚁等昆虫为食,分布于柬埔寨、中国、印度、老挝、缅甸、泰国和越南等地。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2016年濒危物种红色名录ver3.1——无危(LC)。

8黄鼠狼

黄鼠狼也叫黄鼬,它体型较小,动作灵敏。由于它时常偷吃家禽,遭到人类大量捕杀,加上人类对环境的日益破坏,现在黄鼠狼的数量也是非常少,它也进了受保护动物名录。

9青 蛙

青蛙是农田中的有益动物,能吃不少害虫。但由于农药的使用,加上人类捕捉野生青蛙食用的行为,导致青蛙的数量逐年下降,国家不得不对这些常被捕捉的青蛙加以保护。目前,大部分野生青蛙都在三级保护动物列表内,少数品种还在二级保护列表内。

10麻 雀

麻雀应该算是常见的鸟类当中数量最多的种类,由于它们经常成群出动偷食农田中的庄稼,严重影响农户收成,很多年前曾遭到大规模捕杀。加上现代农药的毒害,以及一直有人吃麻雀,导致麻雀的数量下降。

有些人或是为了彰显财力,或是为了尝点新鲜、追求稀缺,或是当地风俗、为了进补,或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食用了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有些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一起看一看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01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第六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有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义务。禁止违法猎捕、运输、交易野生动物,禁止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

社会公众应当增强保护野生动物和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的意识,防止野生动物源性传染病传播,抵制违法食用野生动物,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02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

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

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

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一条【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检察官提示:

1、树立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保护意识,人类应当尊重、保护自然,彻底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切莫为了满足个人的猎奇心理,寻求“刺激”而触犯法律。

2、增强法律意识,在不能确定的情况下,多进行咨询、查阅法律规定,向专业机构请教,防止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触犯法律,惹来牢狱之灾。

来源:房山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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