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狗狗>

没有狗证狗会被带走吗?广东狗狗上街要戴口罩

时间:2024-05-14 07:23:50/人气:243 ℃

你知道么,以后如果牵狗狗出街,可能要带上免疫证明,或者给狗狗佩戴相应标牌;市区内狗狗外出,还要佩戴口嚼或者嘴套……

关于如何文明养犬的相关立法,今天下午就会有结果了。

自11月27日以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修订草案)》。探针君了解到,针对近日社会上热议的文明养犬问题,条例也对城市里的动物饲养进行了新的规定,比如落实免疫责任、规定饲养动物市区内出行要求等,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有的市民认为条例的出台将有助于推动文明养犬,但也有养狗的市民认为修订草案中关于狗狗出行佩戴嘴套、“带证遛狗”等规定是否过于“形式化”。

另外,为推动各地加强养犬管理,条例还新增一条“各地级以上市应当制定养犬管理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就养犬免疫及管理作出具体规定。”

对此,你们怎样看?

广东将立法规定狗狗上街要“戴口罩”和“带身份证”,你怎么看? 非常支持!文明养狗需要立法支持 赞同,不仅能规范管理,也是对宠物和路人安全的保障 希望管理形式可以更多样、更人性化 提交

讨论1:

佩戴防疫标牌有助于加强管理

记者梳理修订草案发现,除了规定动物饲养管理者的免疫责任,“饲养动物应当依法进行疫病检疫免疫”“未经免疫不得携带外出”外,还规定了饲养的动物“需要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外出的,应当同时携带已免疫证明或者为动物佩戴相应标牌。”如果违反这些规定,都将面临相应处罚。

“行使自己养狗的权利时,不能给他人带来伤害,否则会造成社会矛盾,引发市民困扰。”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克昌认为,法律法规上应该对养犬行为加以规范,尤其明确动物饲养者或者管理者的责任。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陈敏认为,佩戴标牌能督促养狗者自觉文明养犬,另一方面出现问题后也容易向养狗者追责,有利于执法部门的监管。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张蓓也认为,现在市区里看到的很多狗狗,在没有标识的情况下,很难辨别它们是否健康。因此给宠物佩戴相应的防疫标牌,是有助于加强管理的。

“这就是一直以来要求办理的‘身份证’,是合理的,不管是对人还是对犬只,都是值得提倡。因为本身也能保护自己养的宠物。”深圳的张先生是一位资深的爱狗人士,他就非常支持这种做法。

记者采访许多养狗家庭发现,多数家庭把狗视作亲人、家里的一分子,也因此十分愿意为家里的狗申请办理“养犬登记证”。“相当于给它一个身份,认同它的平等地位和权利,让它有地位、有尊严。”

此外,不少犬主还提出,按照首年500元、次年起每年300元的缴费,这些钱用到哪里了,相关部门应该透明化,并用得其所。“比如犬只的疫苗、电子芯片、电子档案,狗绳、狗公园等等福利,可以由这笔缴费来支出。”Matrix说。

“想要大家文明养狗,就必须做好公共区域的规划,比如公园提供专门遛狗的场所,把人和狗分开;社区规划遛狗场地;在一些遛狗多的公共场所提供塑料袋捡狗屎;在一些大型商场门口有拴狗的设备等等,一方面这些规划应该更加人性化,一方面这样的开销应该由办狗证和罚款的资金中来,专款专用,用回到狗的管理上。”刘小姐说。

讨论2:

佩戴口嚼或嘴套是否要“一刀切”

对于在市区范围内携带犬、猫等动物外出的方式,条例则规定必须“由成年人用牵引带牵领或者装入犬 ( 猫 ) 笼,即时清理动物粪便等排泄物。”同时,“犬只应当佩戴口嚼或者嘴套,并禁止进入人口密集区域”。

对于“佩戴口嚼或者嘴套”要求,一些代表和市民则认为,可以避免狗狗外出时伤害到他人。家住番禺的魏先生便认为:“有些狗狗喜欢蹭人,在不确定它们是否具备攻击性的前提下,很多街坊都会担心。如果狗狗能戴上口嚼或者嘴套出门,会让我们感到安全一点。虽然这可能会牺牲狗狗的舒适性,但出门毕竟时间也不会太长。”

但不少养狗的市民却感到过于“形式化”。有受访市民表示,尽管龇牙咧嘴的犬只往往会给陌生人带来“威胁感”,但给所有宠物狗戴上“口罩”,有违犬只需“吐舌散热”的天性。

“是否硬性要求犬只佩戴‘口罩’应因狗而异。”Matrix养了金毛犬10多年,他认为大部分宠物狗在没有受到威胁的时候,是不会主动吠叫或者攻击,尤其是性格稳定的大型犬。“一方面,对于大部分宠物犬来说,尤其是可以在珠三角合法饲养的,都不需要佩戴口嚼或嘴套;另一方面,烈性犬由于攻击性比较强,一旦发生摩擦容易产生较为恶性的伤害事件,因而烈性犬在公众场所被要求‘戴口罩’是可以理解的。”

那给犬只“戴口罩”会影响它们的舌头散热吗?有宠物医院负责人介绍,市面上多数口罩对犬只呼吸和散热不会造成影响,犬只的舌头和鼻子还可以通过口罩网洞伸出来。“戴了口罩,一来避免犬只咬人,二来也能防止犬只乱吃东西。但多数犬只在佩戴初期仍然会有不适感。”

“广东的夏天湿热,如果狗狗戴上口罩,哪怕舌头可以通过网洞伸出来,仍然因为频繁气喘而容易产生‘中暑’现象,尤其是大型犬。”广州市民刘小姐建议,有关部门制定条例时应该相对科学和客观,在限制了饲养犬种的基础上,也许不必“一刀切”地来要求所有犬只出门必须“戴口罩”。

讨论3:

物业和业委会如何参与动物公共管理

日常在小区内发生一些涉犬纠纷时,很多市民第一时间都是希望物业公司能帮忙沟通、协调。现在,条例也明确了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委员会落实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动物公共管理的责任。

根据条例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规定饲养动物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及时处理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投诉、举报。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陈敏认为在社区和小区内,由物业公司负起责任,可以缓解政府执法人力不足的问题,落实好基层监督。有关部门可以进一步明确物业公司和业委会的权利和责任,提升这种管理的可操作性。

但也有代表认为,要求小区物业参与相应管理,法律上可以给予更为具体的规定。张蓓便认为,小区的物业管理应该负有相应的管理责任,“如果没有从法律上规定物业的责任,他们也不好管理。”

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扬认为,修订草案赋予了物业管理方较大的责任,如劝谕、教育、告知等。但在实际操作中,因为物业本身的权力很小,不同小区的物业服务参差不齐,也没有相应经费支持,执行很难到位。

“文明养犬更多还要从教育入手,慢慢潜移默化去影响饲养者。比如物业公司可以在小区内设立文明养犬的警示牌,加强宣传引导。”张扬说。

当饲养的动物已经伤害到他人时,动物饲养者或者管理者该负担哪些责任?条例也规定了,“当动物伤害他人的,动物饲养者或者管理者应当立即将被伤害人送至医疗机构诊治,先行垫付医疗费用,配合做好疫病防控工作。被伤害人是未成年人、老年人或者残疾人的,应当立即告知被伤害人的监护人或者家属。”

吴克昌则认为,动物伤人后,动物饲养者或者管理者除了要承担民事赔偿外,还要视情况承担其他相应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条例只提及送医诊治等方面的责任行为,没有提到事后的法律责任追究。主要是认为,涉及刑事等方面的其它责任,有刑法和其它的法律规范。”吴克昌说。

链接:《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修订背景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张宇航参与了条例修订工作,他告诉探针哥,《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于2003年9月1日开始执行,15年来对广东卫生事业,一方面提升公民的健康水平,另一方面改善了我们周围生活环境。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重视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的工作,提出“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对爱国卫生工作要求提高到一个更高的水平。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民众对卫生健康的需要也在提高。

“民有所呼,立法有所应”,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当下对《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进行修订和细化,就是在回应和解决民众关切的问题。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广东粤通律师事务所主任肖文齐也表示,社会的发展变化和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需要,促使我们有必要在新时期对一些条例进行相应的修订,以便更好地提供管理,为人民群众的生活提供根本的法律保障。

【记者】欧楚欣 骆骁骅 谢苗枫 陈彧

【见习记者】刘珩

【校对】居伟强

【作者】 欧楚欣;骆骁骅;谢苗枫;陈彧;刘珩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 客户端 南方号~深度~南方探针

首页/电脑版/地图
© 2024 CwBaiKe.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