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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女被4条狗围攻后续:狗主不阻止并拒绝赔偿

时间:2024-04-07 16:20:34/人气:283 ℃

去年11月,杭州就曾推出过“最严养犬令”,对全市范围开展违规养犬和不规范遛犬行为的专项治理。

新闻学上说“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但如今“狗咬人”的新闻频频出现,是不是管理部门执法力度还不够,让很多不自觉遵守规定的人心存侥幸?

作者 | 青不睐

狗又又又又又咬伤人了!

据《钱江晚报》消息,6月29日晚,杭州市萧山区的朝阳银座,发生一起狗咬伤人事件。从目前网上流传的照片看,伤者身体多处被狗咬伤,场面较为血腥。

上楼收衣服,却被狗严重咬伤

当事人杨女士称,被咬伤的是她母亲。当晚,作为银座小区业主的她和母亲二人本想到顶楼去收衣服,不料一到顶楼,便立马遭到4条狗的“围攻”。之后,感到危险与恐慌的她立马往楼下跑,而母亲始终在她身前护着她,最后把她先推出了顶楼的门,还坚持让她先离开。由于顶楼的门没法关严实,母亲便一直用身体挡住门,结果是母亲被狗咬伤身体多处,流血严重。

从顶楼跑下来,杨女士立刻到小区监控室找物业反映情况,同时拨打电话,向110和120求救。母亲在被送往医院后接受了医生一系列紧急救治,杨女士便带着她回家。但不幸的是,刚到小区地下停车库,母亲的伤口突然大出血,第二次到医院后,母亲因为失血过多出现了休克症状,被送进急救病房。

目前,杨女士的母亲尚在医院住院,接受治疗。

狗主人不加劝阻,拒绝赔偿

“当晚我们被4只狗围攻时,狗主人就站在离我们几米远的地方,并没有上前制止,眼睁睁看着我们被咬!”事发后,杨女士愤怒地在网上写道。令她愤怒的不仅是狗主人当时的无作为,而且,狗主人事后只是向杨女士转账3000元医药费,并拒绝其他赔偿。

7月1日,萧山区城管派人处理此事,起初狗主人拒绝开门,最终找了房东和中介协商才开门。目前,咬伤人的斗牛犬已被城管带走。

据杨女士回忆,当晚“围攻” 她和母亲的4条狗分别是大金毛、斗牛犬、泰迪,还有一只狗因为太黑没有看清楚,其中咬人的是斗牛犬。她还提到,咬人的狗没有按照杭州市相关规定办理必要的“狗证”。

狗咬人事件频发,道德或法律的缺失?

除了这次母女被狗“围攻”事件,随着夏天临近,又到了一年中“狗咬人”的高发季。半个月前,家住深圳龙华的邓女士夜晚外出散步时被别人的宠物狗咬伤。而同样是在杭州,去年9月女网红Saya遛狗不牵绳引争执,非但不道歉,反而动手殴打已经怀胎8月的孕妇,一时令人震惊。

近年来,随着城市中养狗人士越来越多,出门遛狗一定要牵绳,早已不是道德文明问题,而是法律监管的范围。2010年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外出遛狗而不牵绳,结果狗咬伤了人,是典型的动物致人损害事件,法律对责任方已有明确界定。

再以杭州为例,去年11月,杭州就曾推出过“最严养犬令”,对全市范围开展违规养犬和不规范遛犬行为的专项治理。治理过程中,对违反规定携犬出户的由犬类主管部门暂扣犬只,对养犬人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犬只,吊销《养犬许可证》;如果涉及无证养犬,由犬类主管部门没收犬只,并对于个人处以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从罚款金额来看,其力度不可谓不严。杭州是全国范围内在宠物管理上走在前列的城市,早在上世纪90年代就施行了《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

杭州城管执法人员规范市民养犬行为

新闻学上说“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但如今“狗咬人”的新闻频频出现,是不是管理部门执法力度还不够,让很多不自觉遵守规定的人心存侥幸?

“遛狗不牵狗,等于狗遛狗”,表面上看起来是狗咬伤了人,但说到底还是人的问题,是人的不作为,“咬伤”了其他人。成为一狗狗的主人,首先要是一个合格的人。

新民周刊 青不睐

编辑 李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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