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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是供机动车高速行驶的道路, 行人是不允许进入高速公路行走的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行人所受的损害也往往是最严重的一方,往往还要承担一定责任。因此,行人一定不要随便进入高速公路,避免事故发生!
11月9日,河池高速交警在巡逻执勤过程中及时消除两起行人上高速的交通安全隐患,保障了辖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当天上午9时30分许,民警巡逻至G78高速(金城江往宜州方向)才吉隧道出口200米处段时,看见两名男子牵着一条中华田园犬在路侧高速护栏外徘徊,随即巡逻民警立即停车上前询问。
经询问,两男子是通过该路段铁丝网破口处进入的,准备找机会横穿高速到对面的山上采集蜂蜜和草药。巡逻民警对两名男子进行交通安全法规知识的普及和教育后,责令他们原路返回。
一小时之后,即10时30分许,在河池西高速收费站执勤的民警看见一名女子背着小孩在收费站匝道上缓慢踱步。据了解,这名潘姓女子带着儿子,从都安拉烈村搭乘朋友的顺风车来金城江游玩,司机为图方便,让母子二人在匝道口下车,步行下高速。执勤民警当即将母子俩带离,并对潘某进行了交通安全法规知识教育。
交警表示,如果潘女士母子在高速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她的司机朋友将会被追究相关责任,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千万不要为了“图方便”而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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