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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奴成长史,猫奴的二三事

时间:2024-05-11 07:50:55/人气:100 ℃

话说这个时代的情趣青年,有房有车你还得有只猫。

别势利眼啊,电单也是车,租的房也是房,啥!?猫是借的?那你滚蛋!

猫跟娃一样,还是自己的好。因为够亲。

我就跟老天爷借了个胆儿,养了一只猫。属鼠的人养猫,实则慌的一批。

养猫这事儿吧,纯属是我追赶时髦,标榜现代人属性,但也不是随便瞎养,至少比挑对象讲究。

首先吧,颜值得高,有多高呢?三四层楼那么高。这样相看两不厌。

其次吧,腿儿得短,有多短呢?餐桌别上来啦。降低了活跃指数。

好家伙,能够满足这两个条件的品种,它贵得令我瞠目结舌。

想我当时没见过多少人间浮华,执着色相冥顽不灵。承担着吃土的后果,花了大价钱,接回了一只狸花色曼基康。从此我的人生亦是圆满了。

初见它时,我的心都融化了。它溜溜圆的大眼睛晃若星辰,毛茸茸的小身子宛如暖炉,粉嘟嘟的鼻子娇俏玲珑,肥糯糯的小爪子好似奶油饼干,我内心莫名唱起了征服,心甘情愿为它赎身买单。

狸花色曼基康

刚到家时,它有些露怯,躲在墙角四处张望,只要听见我的脚步声它便心生警惕,一个劲地背过脸去,躲避我触摸的手指。我明明看着它就心痒痒,却故作镇定地不去管它,玩着男女之间的欲擒故纵,以免在这段关系之初,处于被动。

三天以后,它开始巡视我的“豪宅”,仿佛王子继承了王国,要亲近土地和人民。我跪在它面前,心悦诚服地献上小鱼干,它一副算你识相的理所应当,吃完连个谢谢的眼神都没有。

当然我从不和它计较这些,只要它肯赏脸,我何其荣幸。

狸花色曼基康

原本我是个自强自爱的美少女,自打它融入我的生活以后,我扮演了多种角色,唯独丢弃了原本的角色。

是的,为它买猫粮,猫砂,猫玩具成了我购物的实际内容。衣服包包高跟鞋这些都是浮云。

下了班早早就想回家,陪它在侧,朋友聚会同事聚餐能躲则躲,甚至无惧单身。

同在屋檐下,它成长中的耳濡目染里也有我不少的性格特质。

比如懒惰,比如穷讲究,比如装聋作哑。

有时我忘了帮它换猫砂(大多数是因为我的懒惰),它嫌味儿重,便踏在猫砂盆的边缘踏板处端着屁股,该尿的尿,该拉的拉,但不埋。

猫屎有多臭,怀疑人生都是其次,没有朋友更是无妨,是你一而再再而三地冒出想把它提溜着后颈从楼上扔下去的冲动。

毕竟它能活下来,我还是看在毛爷爷的面子上,所以东西买的贵,还是有些好处的,至少你知道珍惜。

然后我就像个幼儿园老师一般对它做了一份口头教育,它漫不经心地翘起尾巴在我腿上蹭一蹭,吓得我赶紧跳了起来,抽出湿巾纸帮它把屁股擦了擦,它才心满意足伏在垫子上舔毛。

每次它上了厕所我都会帮它擦屁股,久而久之,它也认可了这个习惯,但另一种习惯实则是一场误会。

起因是我同事发来一段视频,他家的泰迪很会演戏,只要他以手比枪,朝着狗狗啪的一枪,泰迪立刻表演中弹倒地,还死的硬邦邦。

这也太有趣了吧,于是我不怀好意地瞄向猫大人,立刻有了让它成为实力演员的雄心壮志。

首先我准备了一袋小鱼干,分早中晚三次对其训练。训练内容也十分简单粗暴,那就是以手比枪对着它,再运用拙劣的口技发出啪的一声,它的表情有些懵逼。

然后我不管它怎么看怎么想,迅速将其推倒,并死死按在木地板上,它出于对我的信任,既不挣扎亦不反抗,只是有些丈二和尚。

虽不是主动配合,好在还算顺从,没有耍性子,便奉上一只小鱼干作为奖励。他倒乐在其中。

果然老天不负有心人,在我循环往复的训练中,它眼神里的懵逼越来越清澈,直到后来不用我来推,它自己倒地“身亡”,我简直惊掉了下巴。

什么情况,猫的节操在哪里?不是说猫是永远不会臣服于人的吗,难道我养了一只假猫?

吃惊归吃惊,但这份得意却让我十分上头,不但录了视频,而且逢人就想炫耀,差点抱着它去参加达人秀。

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这果真是个美丽的误会,直到我迷上打王者,耽误了它的饭点儿,它就会自主地走到我面前,各种花式躺倒,侧倒时我没理它,它又换个方向。要不然直接四仰八叉,睁着眼睛,死不瞑目。

死不瞑目

真是成精了,这是换着花样告诉我,老子饿了,都卖艺了,你的小鱼干什么兑现?我都哭笑不得成姚明了,好吧好吧它赢了。

其实它是一只公猫,我们男女有别,当我意识到这一点时,它已经八个月大了。因为周遭没有母猫,它发情的情况并不严重,不吵不闹也不乱尿,唯独喜欢跳上沙发,打开后腿磨枪给我看。这算不算暴露癖?

刚开始我觉得很尴尬,它用带着倒刺的舌头,把枪磨成粉红色的圆锥形,然后一往深情地看着我。我很苦恼,我自己的问题都没解决呢,我上哪了去帮它找对象?思来想去也就把心一横,带它做了绝育。

可是我还是天真了,蛋蛋是没了,枪还在啊。周而复始在某一段时间内磨枪已经变成一种习惯,展示与我并不是求欢,而是质问,它的猫生如何就太监了,我该要负全责。

蛋蛋

于是我深感内疚,待它温柔如初,它也越发信任和依赖。连睡午觉都要娇地用头挨着我的肌肤。

占便宜之王

我从来不抢它的主角光环,它沉迷于灰姑娘和王子的水晶鞋舞会,甚至可以不顾我的视野直接霸屏。

霸屏之王

它也上瘾宠物机器人的自拍,我心甘情愿做它的人肉背景。

自拍之王

家里呆烦了,我俩彼此为伴自驾出游,一路上它充分诠释了渣猫的本质,完全忽略我长途驾驶的辛劳,一门心思地打望帅哥美女,几次三番让人忍不住想敲它,唯独它的一个眼神杀,叫人不堪下手。

打望之王

打望之王

总而言之,猫公公喜提本宫独宠,还要啥自行车儿?小母猫完全被抛之脑后,我们之间彼此耽搁,将单身进行到底。

岁月经年,我还是我,它已不是它了。成年之后,除了底盘低矮,脸发了腮更圆,身子肥胖更了。已然一只圆润的小脑斧,顽劣起来,小肉爪直接可以把人扇懵,惹不起惹不起,误伤是常事。我都打过几次疫苗了。

好在曾经我还算光明磊落,没有以大欺小,他活得阳光开朗。宠物跟人类一样,如果童年太过叵测,伴随一生的将是耿耿于怀。猫记仇这是真的。

这话还得从我妈来了讲起,她从来不喜欢宠物,猫毛更是令她厌烦,她不愧余力地劝我不要养猫,甚至猫公公赖她脚边示好,她完全无动于衷,还将它一脚踢开,这就捅了娄子。

夜深人静,觉熟梦香之时,猫公公亮着一双夜视眼,静静地穿过厅堂,摸进客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跳上床头书架,厚实的猫掌将书一本本地推了下去,砸在我妈熟睡的脸上。

那真是一个惊魂夜,我妈惨叫着跳了起来,当我赶到现场时,它已经悄然离去。原来再矮的腿也能跳得比餐桌高,我真是小看它,从此更生敬畏之心。

为了全家能和睦相处,一人让了一步。我妈也不敢再对它造次,它被我用剃毛机修理得干练简洁。所谓时间能冲淡一切,在长达半年的相处中,我妈与它手拉着手肩并着肩,已然成为了一对好朋友,经常喂我一嘴狗粮,猝不及防。

可是岁月静好,众生悠悠,我以为我们会相伴到老,彼此不负,生命的列车里总有陪伴和别离,人如此,人与动物亦是如此。为何猫公公会消失在我生活中,又被另外一个精灵小不点所取代呢?那又是另一个故事了。

精灵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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