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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上一次限购持续了几年:买得起房子,养不起狗

时间:2023-11-27 07:52:46/人气:186 ℃

如果问问身边的爱狗人士,养一只宠物狗的成本是购买10平方米楼房的价钱,估计很多人都会望而却步。但是,在德占青岛时期,这样的事却真实存在。

德占时期,一中国人抱着一条狗

根据《胶澳发展备忘录》,在1898年9月2日发布的征收税赋法令的9个条款中,狗税列于第6款。按照规定,“狗税为每年10银元。青岛市郊村庄中国人的看家狗除外。在警察局登记的狗均须带项牌以资识别。在3个月内交回狗牌的,退还一半税款。”养狗要缴税,也许无可厚非。但需要说明的是,这里征收的狗税在我们今天看来高得有些离谱。事实上,1898年10月3日开始拍卖的土地,每平方米的平均卖价才为1块银元。可见,如果按照1898年的不变价,为养一只狗而缴纳的税钱,当年就可以买到10平方米的地。以此推算,如果一只狗养10年的话,为其缴纳的狗税就可以买到100平方米的地。如此高昂的养狗成本,在今天的人看来,实在有些匪夷所思。

那么,是什么原因使得德占青岛时期的养狗成本如此之高?难道是殖民地政府用来敛财的手段吗?

从1902年10月1日至1903年9月30日的殖民地收入中,我们得到了第一个完整财政年度的狗税。在所有16项收费中,狗税竟高于土地登记费、狩猎证及武器出售费和学费,列于第13位,占全年收入的1.2%。如此“可观”的收入也许很容易让人怀疑德国政府征税的目的是为了增加收入。

不过,事实证明,我们的怀疑是错误的。根据档案记载,青岛于1897年底为德国占领后,“在保护区流行的狂犬病”曾一度令殖民政府头疼不已。为了治理狗患,政府可谓煞费苦心。虽然,德占青岛时期,政府更多地依靠德国国库的拨款来维持殖民地的运作,但无论提出征收狗税的1898年,还是开始收取狗税的1902年,德占当局都一再明确指出征收狗税的目的“并非是为了开辟国家收入来源,更主要的是为了公共治安的需要。”可见,德国在占领青岛之初,已将养狗上升到公共治安的高度予以重视。征收如此高昂的狗税,足见政府对治理狗患的重视程度。事实上,如此高的养狗成本,无疑会让很多想养狗的人打退堂鼓,而养狗数量的减少,则会直接导致狗患的大大减少。

德占时期,在德国人的家庭中,狗俨然是家庭成员。

尘封的档案显示,如此高昂的狗税只是当年治理狗患的措施之一。除此之外,政府对如何养狗也有非常严格的规定。正如1904-1905年度《胶澳发展备忘录》所说,“所有(狂犬病)病例都源于中国狗咬的疮口感染而得”。可见,狗伤人,尤其是狂犬病更多是通过狗咬人造成的。为了防止狗咬伤人,早在1903年5月颁布的《关于给狗带笼头的章程》就指出:市区内严禁不戴笼头的狗到处乱跑,违者将被罚款。

1909年9月17日《青岛官报》的告白中有在费德里街(中山路南段)拾获狗笼嘴的声明

笔者曾对青岛市档案馆馆藏德占时期《青岛官报》中所有“告白”(类似今天的失物招领)做过统计。有趣的是,在中山路上遗失的所有物品中,狗笼头(也有狗笼嘴的说法)出现的频率颇高。我们知道,德占时的中山路,是青岛富人相对集中的区域。尤其是其南段,最初时为欧人区,直到德占末期,才允许少数华人居住。鉴于德占时期,养宠物狗的成本如此之高,从某种意义上,当年的中山路无疑就是当时青岛养狗人最集中的地区。在这一区域频繁丢失的狗笼头,恰恰说明当年的青岛人只有给狗戴上笼头才能到街上遛狗。

在1904-1905年度的《胶澳发展备忘录》中,我们还看到了这样的记载,“过去在保护区流行的狂犬病,现已极少发现。”可见,戴狗笼嘴的方式的确非常有效。据说,现在欧洲的很多国家,依然在执行这样的规定,即狗上街必须要戴狗笼嘴。

然而,即便如此严格的规定,也无法完全避免狂犬病的发生。就现有档案记载来看,1904-1909年,每年都有狂犬病发生。如1908年4月23日,青岛曾发现一只患有狂犬病的狗。为防止该病蔓延,辅政司几乎第一时间在《青岛官报》发出“关于市区内严禁不戴笼头的狗到处乱跑的告示”,重申1903年5月《关于给狗带笼头的章程》。并规定,“巡警有权将不戴笼头的狗打死。”这一措施的严厉程度,足见当年政府治理狗患的决心之大。

德占青岛时期的德军在高额征收狗税、严格管理和积极防患的同时,当年对狂犬病的医治和对病人的救助,即便用现在的标准来看,也是相当完备的。虽然,法国人巴斯德于1884年已发明了狂犬疫苗,使狂犬病不再是绝症。但该疫苗的大量生产却是很多年以后的事,其在中国的广泛使用则更晚。然而,早在1905年1月,青岛已有专门的狂犬病防护站,这在国内也是比较早的。该狂犬病防护站的投入使用,极大地便利了相关的治疗。因为,在防护站投入使用前,曾有李村的2名被有狂犬病的狗咬伤的水兵不得不被送到上海的巴斯德研究所进行治疗。

狂犬病防护站投入使用后,开展了大量的科研活动和有关的医治工作。根据记载,当时的科研活动,主要是在野兔身上进行。至于人员的医治,仅1908年,狂犬病防护站就曾对4个欧洲人和2个华人进行狂犬疫苗接种,其中5个人都有被疯狗咬过的嫌疑,而另一人是实验室工作人员,他曾不慎被疯狗毒液污染的器械刺破了皮肤。

德占青岛时期的德国人家庭

1908年夏季的后期,由于“通过一种廉价而可靠的方法继续生产出这种病(即狂犬病)的疫苗”,使得这种“珍贵的狂犬病疫苗的价值只相当于其过去价值的1/5”,这意味着狂犬病的医治成本大大下降。随着技术的越发完备及疫苗的大量出现,位于青岛的狂犬病防护站很快将救助范围扩展至周边地区,尤其是临近的山东内陆地区。如1909年,狂犬病防护站曾对高密的2名被疯狗咬伤的中国人进行了狂犬疫苗注射,“这两名被注射过疫苗的人在6个月后仍很健康”。

总之,德占青岛时,正是通过征收高额的狗税、严令狗上街必须戴上笼嘴并不断提高救助能力等措施,来积极的治理狗患。当时采取的这些措施,即便今天看来,也颇为值得我们借鉴。

本文作者:青岛档案馆聂惠哲老师,青岛城市档案论坛公众号、青岛城市记忆头条号编辑整理发布,转载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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