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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里狗咬人物业负什么责任?小区内突发,狗咬狗

时间:2024-08-29 17:38:07/人气:267 ℃

“小区内一只小型犬遭另一只大型犬咬死,现在小区业主很担心,狗能咬狗,要是咬人怎么办?”日前,南都记者接到多位仁恒星园小区业主反映,4月6日,该小区发生一起“狗咬狗”事件,鉴于犬咬人的隐患,目前已有多位业主联名,要求涉事犬只离开小区。对于此事,养犬办也已经介入,目前,涉事犬只已经被送走。事件在网上再度引发了珠海市民关于文明养犬的热议。

南都记者获悉,“狗咬狗”事件外,珠海也陆续发生过多起狗咬人事件,就在3月19日晚6时许,山场八街就有一小孩被狗咬伤头部。

事件

小狗被大狗咬死业主担心狗咬人

根据仁恒星园业主提供的现场视频显示,在小区草地上,一只疑似秋田犬正咬住一只小的疑似泰迪犬的脖子,狗主人多次拉扯、拍打,都未能阻止大犬的施暴。视频的最后,两只狗终于被分开时,小狗已经倒在草地上无法动弹。从视频上看,大狗系了狗绳,但并未戴口罩。

对于此事,记者从小区物业和珠海市养犬办得到确认,4月6日早上8:15左右,该小区两户业主相伴遛狗时,两只狗因外界的因素突然间互相撕咬,导致小狗死亡,最终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将死去的小狗带出园区处理。

此事发生后,一度引发该小区业主的极大关注和担忧。不少业主担心,小区里此类大型犬只较多,且经常能见到未牵绳的,安全隐患极大。为此,4月6日,小区居民进行了实名联名投诉。

该小区不少业主联名向物业、居委会提交了《关于仁恒星园小区业主违规养犬及严惩肇事犬只的投诉信》,投诉信称,“大狗咬死小狗的恶性事件,小区内多名儿童及老人均目睹了事件的发生过程,均为之惶恐不安,该事件发生绝非偶然,而是必然。”业主表示“在未造成极恶劣的伤人事件之前,要求严惩肇事犬只,永久性迁移出本小区,并严格禁止小区内住户饲养危险犬,杜绝小区内不用犬绳牵领,不戴狗牌现象。”

小区业主也委托物业和居委会把信件转交给养犬执法队员,要求引起重视,希望对该小区违法、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检查严处。

巡查

不少犬只未登记 不文明现象多

珠海市养犬办表示,接到投诉后,执法队到仁恒居委会了解情况。经了解,该小区居民养犬较多、不登记、遛狗不牵绳等不文明行为普遍存在。当日,执法队在小区巡查中,发现11只犬只,没登记犬有7只,养犬办执法人员表示,“上牌犬主人都牵绳子,没上牌的犬主人大部分不牵绳子”。

对于业主担忧,小区物业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回应,对于小区养犬管理,物业方面一直在加强文明宣传,并已经登记造册,目前全小区养犬户数有80多户,未登记犬只较多,部分住户饲养了两只甚至三只。物业表示,事件发生后,一是确保业主将死去的小狗带出小区处理,二是加强了相关宣传,也有不少热心业主加入到小区文明养犬的劝导中来。

对于业主提出的“严惩肇事犬只”诉求,处理“仁恒星园犬只事件”的香洲分局治安大队陈英宏警官表示,双方提出自行解决问题,已达成和解。陈警官表示,目前相关法规没有就“狗咬狗”的纠纷做明确规定。他表示,如果出现“狗咬狗”,且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可以寻求派出所、居委会帮助,协调解决,如果协商未果,还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

“如果出现‘狗咬人’事件,是要对肇事犬主及犬只依法进行处理的,我们负责抓狗,如果双方有赔偿诉求,可以通过派出所处理。”

据陈英宏介绍,近日以来对仁恒星园进行巡查,从上午9时持续到晚上8时,并且通过物业等途径与业主进行联系,但部分未登记的养犬业主故意回避,“我们之前摸底,确实是有很多狗没有登记,部分业主对登记比较抗拒。”

4月16日晚上,陈英宏一行再次来到仁恒星园小区,“我们联合居委会和小区物业,巡查发现犬只12只,没依法登记的5只,纠正遛狗不牵绳5起。”据介绍,公安部门将开展相关执法、普法行动,重点对文明养犬行为进行宣传。

走访

不牵狗绳最常见不拾狗粪投诉多

南都记者日前走访了包括事发的仁恒星园在内的珠海多个大型小区。对于小区不文明养狗情况,几乎所有受访者都有过相关经历。

家住华发新城的王女士告诉南都,她特别怕狗,每次在小区里碰到没拴狗绳的大狗,便吓得不敢动弹。“我让狗主人牵狗绳,结果他们就说‘这狗不咬人’。”王女士哭笑不得,“哪只咬过人的狗,狗主人不是说自家的狗不咬人?等咬人了就为时已晚”。

“不牵狗绳、不捡狗粪、狗吠扰民是被投诉最多的问题。”在前山招商花园小区,一位物业管理人员说,该小区养狗的居民较多,居委会在电梯、楼道、小区入口、草地处均设有文明养犬图标及告示牌,但不牵绳、乱排泄的情况仍时有发生。

“业主一直认为物业应该去处理那些不牵绳的狗,但物业管理处只能对这些情况进行提醒,我们没有执法权和约束力,这也导致违法养犬人我行我素。”仁恒星园物业工作人员表示。

管理

多个文件规范养犬,但市民违法成本低

针对养犬问题,2015年6月1日,《珠海经济特区养犬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在《条例》的总体框架下,《珠海经济特区养犬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珠海市养犬登记办法》《珠海市公安局养犬执法工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相继出台,积极统筹协调各职能部门履行养犬管理职责。同一时间,养犬登记办证队伍及养犬执法辅助队伍也成功组建。此后,虽然珠海的养犬矛盾得到极大改善,但仍面临不少问题。

最明显的问题在于,市民违法成本低,不配合的情况常有发生。据了解,养犬整治工作中,犬主对执法队员指出的不文明养犬行为当面表示接受批评教育,马上整改,但不少人事后依然我行我素,不办理犬只登记、严格管理区违规饲养大型犬、烈性犬和一户多犬等问题仍然一定程度存在。

根据《条例》,珠海市确定了严格管理区内禁止饲养危险犬的标准及品种。珠海市对危险犬的定义为:格斗犬只等攻击性强的烈性犬只、有烈性犬血统的混种犬只,以及特别巨大并容易造成视觉恐惧的大型犬只。

危险犬的划定有两种方式,其一是明确了35个危险犬品种,如西藏獒犬、德国牧羊犬、比特斗牛梗犬等,其二是体高(肩高)超过71厘米的成年犬只,也被纳入危险犬范畴。

珠海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六大队大队长曹向东介绍,截至2019年3月31日,珠海登记各类犬只共12448只,其中香洲5582只、拱北5244只、横琴140只、高栏港223只、高新区831只、金湾区191只、斗门区237只,各类注销犬只575只。据悉,目前珠海市临时犬只留检场所,留置各类犬只430只。“根据我们的了解,珠海目前的大型犬比例并不高,大概占总量的四分之一。”

为了进一步规范养犬环境、提高市民文明养犬意识,珠海公安共发放资料12万份,巡查超过3.6万户。“我们对预防犬只伤人事件高度重视,仅有记录的,纠正不文明养犬行为6042起,纠正违法行为7794起,发出整改通知书7875起。据统计,收缴无主、流浪犬1162只,处置违规犬34只。”曹向东说。

他表示,目前珠海市的养犬环境正在持续向好,一方面公安部门执法力度不断加大,另一方面市民文明养犬意识不断提高,“接下来仍需提高犬只登记比例、加强执法力度,努力改善养犬环境,减少犬只伤人和相关纠纷事件。”

《条例》也严格规定了允许饲养危险犬的范围。据悉,珠海市养犬管理按照严格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实行分类管理,中心城区、横琴新区为严格管理区。“目前,香洲区有18个社区为一般管理区,包括前山街道辖区的南溪、梅溪和南屏镇辖区的广昌、广生等,其余均为严格管理区。金湾区、斗门区、高新区、保税区、万山区、高栏港区为一般管理区。”曹向东说。

如果在中心城区饲养危险犬,将如何处罚呢?曹向东表示,如果养犬过程出现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主要是责令改正,给予“警告”为主,针对部分拒不改正的,会处二百元罚款,“如果携带危险犬进入严格管理区且拒不改正的,将注销其《养犬登记证》,没收犬只,并处二千元罚款。”

建议

“文明养犬要发挥基层力量”

随着小区内养犬业主数量越来越多,部分养犬业主对犬只管理不到位,养犬习惯较差,如随地大小便、不牵狗绳等,不少市民担心出现“犬只伤人”等事件。

针对这一现象,曹向东表示,市民养成文明养犬习惯,是构筑和谐邻里关系的前提,目前仍有一些不文明养犬行为,亟须改善。他表示,《条例》里针对养犬有着明确的规范,“主要有噪音问题,我们接到这类投诉比较多。根据相关法规,养犬的业主应该自觉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制止犬只产生噪音,避免干扰其他邻居正常生活。”

同时,根据《条例》规定,养犬人携带犬只外出,要用犬绳牵引犬只、为犬只佩戴犬牌、制止犬只吠叫和攻击行为、即时清除犬只排泄的粪便,避让行人尤其是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包括坐电梯的时候,须征得其他人同意,才能同时搭乘。”

针对目前未成年人单独遛狗的现象,曹向东表示,未成年人对狗的约束能力不强,一旦出现意外,可能无法有效处理,所以相关法规禁止未成年人单独携带犬只外出。

曹向东介绍,根据《条例》规定,珠海市养犬以政府监管、养犬人自律、基层组织参与和社会公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养犬管理工作,公安机关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条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分负责查处养犬影响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的行为,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犬只的狂犬病防疫、设立犬只留检所,接收、检验和处理流浪、没收等犬只。”

同时,曹向东表示,近年来珠海市养犬环境持续改善,但要进一步落实好养犬管理工作,需要多维一体的协调配合。根据《条例》,居委会承担劝阻违法养犬行为、调解养犬纠纷等职责,物业公司则承担着在服务区域内宣传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劝阻违法养犬行为,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包括镇街政府、居委会、物业公司的积极参与和配合,对改善、提升养犬环境起着重要作用,发挥更大的力量。”

“希望加大惩治力度,定期曝光不文明行为”,“能不能发现一起不文明养犬,处罚狗主人做义工,去公共场合捡狗屎之类的呢?”采访中,还有不少小区业主建言献策。有市民认为,珠海可向重庆、深圳等地学习,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免费注射犬只疫苗,免费实行养犬登记、年审制度,降低犬只饲养成本,此外,也可以将养犬的文明培训开到小区,强制犬主人参加。

话你知

《珠海经济特区养犬管理条例》规定,严格管理区内禁止饲养危险犬。

珠海市养犬管理按照严格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实行分类管理,中心城区、横琴新区为严格管理区。

危险犬划定有两种方式,其一是明确了35个危险犬品种,如西藏獒犬、德国牧羊犬、比特斗牛梗犬等,其二是体高(肩高)超过71厘米的成年犬只,也被纳入危险犬范畴。

延伸

狗伤人事件也有发生

市民普遍担心的狗伤人事件,珠海其实也有发生。

●针对犬只伤人的情况,香洲分局治安大队警官黄继将介绍了一起案情。今年3月20日上午10时许,香洲区养犬登记点接到翠香派出所民警任柏明的电话称,19日晚6时许,山场八街有一个小孩被狗咬伤头部。上午10时30分,陈英宏和山场居委会一行迅速赶到事发现场,在山场八街某栋三楼当场抓捕一只黄色中华犬。

犬主人当场表示,确实是该犬伤人,“经过我们了解,犬主人没有带犬注射过狂犬免疫苗,也没有上牌登记。”陈英宏说道。据受伤小孩父亲介绍,小孩今年10岁,19日晚6时30分在家楼下路边玩的时候,不小心撞到这只中华犬,被狗突然咬伤头部、颈部、背部,身上多处受伤,事发后小孩被紧急送往珠海市人民医院。

“当场就打了狂犬疫伤,伤口做了处理,伤得比较重。”据陈英宏介绍,事件发生后,一方面嘱咐其父亲注意观察小孩情况,如有不适一定要及时就医,另一方面也协调、建议有问题向辖区派出所、居委会联系反映,并与犬主人协商赔偿与后期治疗等问题。

●香洲分局治安大队警官陈英宏也介绍了一起较为典型的“犬只伤人”事件。“2017年的时候,我们几个民警一起去海纳石鸣苑小区,和物业主任、保安处理一起犬只伤人事件。”

据介绍,大家在一户业主门口发现一条黄狗,经过保安证实,该狗咬伤了一位女子,陈英宏等人随即对犬只进行了抓捕。据了解,在小区一栋楼下,该犬只突然朝着女业主扑过来,咬伤了左小腿外侧。

陈英宏表示,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要求物业对小区有养犬的住户进行登记,“为了避免再次发生犬只伤人事件,我们告诉执法队,严格按照珠海养犬规定,管理好犬只。”

统筹:南都记者朱鹏景采写:南都记者朱鹏景王靖豪实习生洪晓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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