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价格>

广东成年金毛犬多少钱一只 东北往事一条叫大头的金毛犬

时间:2024-08-21 20:43:10/人气:468 ℃

英国人彼得·梅尔写过一本书,叫《一只狗的生活意见》,很是风趣幽默。一只叫仔仔的狗,以第一人称的口吻,讲述了它是怎样从一只无名狗成为社会名流的经过。内容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思想深刻,看法独到。据说这本书重新审视了人类心灵与社会现象,也唤醒了人与动物之间业已存在的神秘情感。

作者的确很高明,让一只狗充分发表了对生活的意见。不过谁都知道这不是一只狗的意见,而是彼得·梅尔的意见。采用一种诙谐幽默的行文方式,无疑大大增强了本书的可读性和趣味性。

养了大头之后,我就感觉,这就跟在熊市里买了一支股票一样,被深度套牢了。再也不能心无旁骛地去外面扯淡了,到点必须准时回家,就像家里有个小孩一样,它得吃喝拉撒呢。想去外地跟朋友聚个会,想去南方旅个游,每每都会犯踟蹰。总觉得撒不开手,放不下心。有时我就痛骂自己,特么的,这个熊样儿,瞧你那点出息。怪不得此生平庸,难成大事,还不如个娘儿们。自责归自责,看见大头,心立马就跟水一样柔软。人跟动物的感情,也是很微妙的,局外人根本无法体会。

养小动物经常被解读为是有爱心,这就有拔高的嫌疑。其实是这样的,这还是一种交换,它是为了活着,你是为了快乐。它每天跟着你,很听话,很乖,还会做一些让你高兴的动作;每天在你身前身后转,摇头摆尾,要吃的要喝的,看着它贪婪的吃相,这时,就会有一种当施主的快感。有时,心情不爽,还可以拿它当发泄对象,骂它一顿,甚至打它几下子,出出心中的恶气。反正挨打受骂它也不会反抗。你在外面虽然很失败,在它面前会有当老大的感觉。

遛狗是一项社交活动,此事人和狗都有同感。狗们在一起玩耍,狗主人聚在一起闲扯。我发现,成功人士养狗的少,也许有人不同意,说普京还养一条秋田犬呢。那只是表象,普京只是名义主人,一定是别人给他养。其实,养狗的多半是平民,是社会底层的人。我不敢以偏概全,就我常见的这个养狗群体,大抵如此。

养狗的群体里,主要有两类人,年纪大的男人和单身女人,估计养狗的原因是排遣寂寞。我常见的狗主人,有好几个单身妇女,孩子大了,独立了,女人自己无聊,往往会选择养一条狗。有一个老先生,80多岁了,身体还很健康,也打算养一条狗。有好几次,来跟我咨询养狗的常识。我劝他,尽量不要养,挺麻烦,一养就会沾手上。老先生很执着,没听我的劝,几天后,牵来一条小金毛。不到两个月,老先生就受不了了,感觉太累。一个热心肠的狗主人,帮忙给卖掉了。

大头自小就有很强的破坏欲,在咖啡馆里是强拆自己的窝,跟我回家之后无窝可拆了,便把攻击的目标改成了拖鞋。好好的一只拖鞋,三下五除二,就被大头撕咬得体无完肤面目全非。教训它几次以后,大头收敛了许多,毕竟已经长大了一些。重新更换了一批拖鞋后,给它预备出两只有些残破,无法再穿的,供大头专用。大头还真长记性,此后就不再破坏新拖鞋,只玩耍那两只蓝色的破拖鞋。

后来我看到一个说法,狗之所以有强烈的破坏欲,是源于孤独。狗在骨子里便喜欢群居。变成宠物狗之后,整天被关在家里,既无法与同类玩耍,也看不见主人,孤独感,恐惧感强烈,只好把有主人气味的东西弄到身边,形成一个保护圈,有时觉得数量不够,就把东西撕碎,弄成碎片,洒在身边,不但有安全感,还发泄了心中的不满。

人养狗,大多是觉得孤独,狗破坏东西,也是因为孤独,看来,孤独不是人的特产,动物也有孤独感。两种孤独感叠加在一起,人与狗的关系变得复杂起来。世上从没有哪一种动物,与人的关系能如此之亲密,如此之深厚。在精神层面,狗能否帮人减轻孤独抑或是人能让狗免于孤独?

现在城里人养的基本都是宠物狗,男人养大狗的多,女人养小狗的多。大狗与小狗的显著区别是,小狗爱叫,大狗不爱叫。契科夫说,这个世界有大狗,有小狗,大狗要叫,小狗也要叫。当然他是从写作的角度来说的。

有研究者认为,小狗爱叫,是因为小狗爱激动。这话有道理。延伸到人类社会,底层的人,也就是小人物,都爱激动。你看街边那些屌丝,经常因为话不投机,就会争执起来,甚至大打出手。反观大人物,就不那么容易激动,至少表面上如此。有好多形容大人物的词汇,什么面目慈祥啦,平易近人啦,和蔼可亲啦,等等。主要原因是他们身居高位,条件优越,没有生活困顿的苦恼,烦心的事少,所以,就不大容易激动了。

某年,本省出台了一个城市养犬管理条例,要求城里养的狗都要统一办证。一同遛狗的一个女人,她家孩子在派出所工作,说想办证的话,可以帮忙。大家图方便,有三四个人托她办了养犬证。就像这个社会的许多事情一样,此事也虎头蛇尾,不了了之。一阵风过去之后,风平浪静,波澜不兴。办养犬证之事再也没人提了。只有极少数奉公守法的人办了证,也吃了亏。那些没办证的家伙幸灾乐祸,动不动就嘲笑我们少数几个办证的人。

500块钱虽然打水漂了,可我不后悔,我为大头儿子解决了户口问题,从那以后,我家大头就是有身份证的人。它的证号后四位是0506。我习惯在家里管大头叫“大头儿子”,出处是女儿小时候爱看的一部动画片《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

变故出现在大头两岁多的时候,我搬家了,搬上了高层住宅,从卫生的角度考虑,显然是不适合养狗的。所以,我和大头在老房子里住了一年半,颇有一点相依为命的意思。每天早起遛狗,回来给它吃饭喝水,我开车回高层吃饭。晚上吃完饭,回到老房子,还是那套固定化的程序。每天早晨我离去的时候,大头都无比失望,而每晚我返回的时候,大头都兴奋异常,欢欣鼓舞。

憋了一天,大头急需“放水”,冲到楼下,立马像开闸一样,可以说是怒放。想想它也挺不容易,不论憋得多么难受,大头从不在屋里拉尿。客厅里原来有个小小的组合沙发,搬家后我扔掉了两节,只留下一节给大头专用。那个沙发很窄,大头上去后,需要转身,庞大的身躯转过来,颇有一些难度,像杂技一样。吃饱喝足之后,大头还要玩一会儿,撕碎一个矿泉水瓶子,然后趴在沙发上,长嘴巴放在扶手上,头不动,眼神始终在游移,一刻不停地盯着我,好像在揣摩我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

晚上睡觉时,大头就睡在我的床头。我觉轻,一有动静就醒,而大头夜里常常乱动,影响我睡眠。这时,我就说,大头,外边睡去。大头就起身离去,趴到沙发上时,嘴里发出类似不满的声音。过不了一会儿,大头又回来了,咣当一声又躺在了我的头顶。

一天,在街上看到一个老年的金毛。我问了一句,这狗几岁了?狗主人说,12年了。仔细打量那条狗,已经不像个金毛,大多数毛都变成了白色,鼻子也完全变白了,皮肤松弛,满脸沧桑,目光呆滞,步履蹒跚。看着它远去的背影,心中涌起一丝伤感,我的天,这就是金毛年老时的形象吗?大头将来是不是也会变成这副摸样?一样的苟延残喘老态龙钟?想一想,觉得有些可怕。

搬到新居后,女儿就把老房子称为“大头家”。时间一长,养成习惯了,有时找东西找不到,正疑惑间,忽然想起来,吼吼,在大头家呢。

那几年的秋天大头是最快乐的,开始是去森林公园,后来是去玉龙湖,几乎差不多每天下午都去。第一次去玉龙湖时,看见大片的水,大头忽然跳进水里,不过仿佛受了惊吓,赶紧狼狈不堪地爬上岸,以后它自己再也不下去了。而每次去,我都强行把它扔到水里几次,一是解暑,一是锻炼大头的胆量。狗天生会游泳,不会有危险。

我十分喜欢大头急速奔跑时的样子,后腿蹬地,前腿腾空,腰背弓起,展开,弓起,展开,动作协调,优美,舒展,犹如驰骋在非洲大草原上的猎豹。两只大耳朵迎风招展,金色的体毛在阳光下灿烂地飘逸。如离弦之箭,似脱缰野马,如风如电,那叫一个风驰电掣,气势如虹。

你见过冬季凌晨四点的城市吗?我见过。花开花落,风霜雪雨,我和大头都见过。我想大头应该喜欢这样的歌词:你是我的眼,带我领略四季的变换,带我穿越拥挤的人潮,让我看见世界就在我眼前。

如此,大头可能就不会埋怨我最终抛弃了它。

(未完待续)

首页/电脑版/地图
© 2024 CwBaiKe.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