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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狗的使命让人泪奔 一条狗的使命一只狗的一生

时间:2023-11-28 14:58:30/人气:222 ℃

我是一只狗,博士家的狗。

我们狗是没有名字的,跟了这个主人,叫这个名字,跟了那个主人,叫那个名字。

在博士家,我叫闹闹。

在我出生第30天的时候,博士买走了我。我还记得博士像完成什么任务一样,抓起一只,摸摸,放下,再抓起一只,和老板攀谈一阵,又放下。到了我,博士问:“这只最小,应该最便宜吧?”卖我的人说:“是啊,80!”就这样,博士把我买回了家。

博士的家很乱,我去的时候,客厅还在刷墙,他把我藏在一个黑咕隆咚的小房间里,对我说:“在这等着。”然后就监督工人刷墙去了。我只好趴在那里等着,一动不动。这个房间真的好黑,房间中央是一个光滑的大桶。这桶的样子很怪,但人类似乎都离不开它。我曾经看见卖我的那个人经常坐在这种东西上面,然后露出一股很痛苦的表情。后来随着我年龄的增长,我知道这东西叫“马桶”。我很困惑,既然叫马桶,为什么不给马用却给人用,或者设计成马的形状?我想我如果能让博士听懂我的叫声的话,我一定会亲口问问他。

那天,幼小的我在小黑屋里待了一整个下午。我很怕黑,但我没有叫出声来,因为当时我的声带还很稚嫩,只能发出小女孩一样的尖叫声。我不想招来博士的棍棒。

到了晚饭时间,我已经饿得发抖了。我开始觅食,在浴缸里嗅,在马桶盖上舔,然后抬头望望那天窗的玻璃,不知道那个东西的味道如何。上蹿下跳了大半天,我更累了。

天越来越黑。

“老爸!买了吗?我的狗狗呢?”

“今天一天都在家看着人家刷墙,没时间去。”

“可……可……”

我被我未来的小主人吵醒了,它哭得很厉害,声音很大,我长大后的叫声也没那么大。我想,我的小主人还真是任性呢。

接着,我听见“嘎吱”一声,这黑屋的门被打开了一半,又停住了。我受不了这光,眯着眼,抬起头,想看看这任性的小主人,还没看清,就被它一把抱了起来,笑着,叫着,一会闻闻我的身体,一会亲亲我得脑门。

“今后你要负责给它洗澡,带它散步!”不知什么时候,女主人也回来了。

“给他起个名字吧。”博士说。

“就叫它闹闹吧!希望它活泼快乐!”

那时我的小主人才十岁,是个有着阳光笑容的小男孩。可那时那种帅气逼人的笑容,今天已经没有了什么光彩。

我不喜欢他现在的笑,太虚伪,太消极,甚至有些颓废。我亲眼看见他领回来一群穿得比那马桶还怪异的孩子,坐在一个凳子边,凳子上放着散乱的扑克牌。我看见他们互相递着一根纸包的草药,然后用火一点,满屋子都萦绕哦着那股莫名的恶心气味,就好像女主人扔给我的过了期的龙须酥。

在这之前,博士一家还是那样平静地生活着。十岁的小主人早上7点第一个起床上学,然后女主人起来做早饭,梳妆,到了10点,博士才懒洋洋地叼着一块黄油抹的很不均匀的面包,坐在书桌前开始工作。我听小主人说,博士是个自由职业者,也就是无业游民,每月靠给几个机关内部的杂志写稿子赚糊口钱,以免被别人笑成是吃软饭什么的。

小主人十二岁的一天上午,我看见书桌前的博士狠狠地抓挠着头发,像是在抢夺他丢失了的肉骨头。那天之后,女主人再也没有出现过。我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分开的,现在也不知道。

“闹闹,闹闹,今后就只有咱俩相依为命了。”小主人关起门来在床上哭了好久,然后对我说。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这么说,明明是三口啊?为什么是咱俩。

再后来,小主人就开始变了,变的爱穿一些很奇怪的衣服,爱把头发留得遮住鼻子,爱在拍照时使用哭腔喊茄子,洗出来却不是笑脸。

没事的时候,小主人还是会摸摸我,说一些奇怪的话。我眨巴着眼睛,不知他在说什么,我懂人话,但却不懂小主人。

“只有你不会离开我。”

小主人说完这句话时,曾很用力地抱住我。这让我更加奇怪。

对于小主人的这一切,邻家的豆豆(一只京巴犬)给出这样的解释:“肥猪流(即非主流)!典型的肥猪流!现在的孩子兴这个,什么火星文啦,大眼装嗲照啦,可流行呢。”虽然它说的这些很像我的小主人的症状,但我总感觉不是这么回事。

小主人十四岁生日时,外面下着雪,家里迎来一个新的女主人。她是那么的美丽。我奋力摇着尾巴,做出欢迎光临的姿势,没想到她立刻花容失色,后退了几步,大喊大叫,说:“我最讨厌这些臭狗了!”博士一面安慰她,一面催小主人快把我赶到阳台去。整个晚上,我都被关在阳台,我记得那天雪很厚,我很冷。

后来我被小主人保护了起来,藏在他的房间。那一刻,我突然觉得他长大了,肩变宽了。他让我很踏实,我可以在那美丽的女人面前扬眉吐气。

“无论如何你要把它赶出去。要把它走,要不我走,你看着办吧。”

“这是小敢的宠物…这…”

博士虽然也不忍心,但我看出来了,他打算赶我走。我的处境更加的危险了。

“要不送人吧。”

博士就这么把我送了出去,在小主人去网吧通宵厮混的时候,把我送给了卖破烂的老刘。在老刘那双糙手接过我时,我突然想到小主人那句话:“只有你不会离开我”,现在我也离开他了。

老刘的生活很简单,但有时看似简单的事做起来却很不简单。老刘很累。

“买烟,拿一盒最便宜的!”老刘干完活时,会抽上一口烟。看他颓废的样子,该不会也是和小主人一样,在追什么“肥猪流”吧?

干完活,他把我带回家。他家在一个很乱的胡同,一个木棚搭的房子里,里面有很多杂七杂八的东西,因为地方小,东西大都堆在一起,从而使地方更小。老刘把床边炉子移到架子上,让我扒下。我知道这里是我的新家。我这闻闻,那嗅嗅,最后累了,便呼呼睡了起来。半夜老刘的鼾声很大,我不甘心输给一个卖破烂的,也学着大声打起鼾,我要压过他的鼾,要不我会睡不着的。打着打着,我又睡了过去。

又过来一段日子,老刘照样起早贪黑,抽烟,然后从地上捡些剩下的菜叶子、馒头渣回来,扔在我的窝里。我津津有味地吃着,知足地冲他摇尾巴。

“阿多!你知道呗,俺儿子要来看俺了,俺儿子很富哩,俺儿子的房子有那么大!”他给我指远处一座大厦,乐得直叫喊:“他明天晚上就坐飞机来了。”

那天,我得到了一整个馒头。他说:“这是奖励你的。”我很纳闷,不知自己做了什么好事。吃完饭,他就睡了。那天他睡的比往常都早。三点多的时候,老刘就醒了。我看见他兜里揣着一张合影,照片上有两个人,我想一个是他,另一个肯定是他那个富儿子了,只不过那富儿子拍照的时候还不富。

他什么也没准备,牵着我走出棚子房。我们沿着我从未见过的路,不知走了多久,从天黑走到天亮。大约中午三点的时候,他终于累了,靠到在一个茶铺里昏睡起来。

“嘿!你好!你是流浪犬吗?”

“不,我不是。”我骄傲地回答,我回头看同类,看见了一只母犬。我这辈子阅“狗”无数,从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同类。这一刻,我发现了爱情的存在,虽然我也老大不小了。

“我是呢。”她说,“你的主人呢?”

“在那!”

“那个邋遢的老头吗?”

“他对我很好的。”

“好?人类对咱们是最不友好的!他们高兴的时候爱抚咱们,不高兴的时候找我们发泄!他们以生存为威胁,来换取咱们的低声下气。”

“不会吧……”

“不信?你查查他们编的成语词典,凡是有关狗的成语,有好的吗?”

我默默地回忆博士念自己稿子时的情景,哪些关于狗的词,的确没有好的。

“何必卑躬屈膝于这个脏老头呢?走吧,咱们做个伴,一起闯天涯去吧!”

我看着她美丽的睫毛,一时激动地什么都忘了,只知道跟着她走。

日子并不像她说的那样浪漫,我们出入于各个家属院、学校、企业,这段时间里,我们为了一块鱼骨头挨大学食堂里的掌勺大叔的板砖,为了一个发了霉的苹果派和附近的恶犬搏命。没事的时候,她会唱歌给我听,然后告诉我她有个愿望,下辈子做人,做个歌星。她的歌唱得并不好听,但我还是会认真地去听。我把叼来的小野花放在她身上,假装出很欣赏的表情。

我们听说有人类的地方就有吃的,而人类最多的地方就是火车站。我们开始无比地向往火车站。但火车站到底在哪,我们谁也不清楚。

“我饿了,有吃的吗?”

“有!”我用腿刨开墙角的一堆垃圾,叼出我藏在这的鱼骨头。

“我们真的能到火车站吗?”

“当然了。”

她靠着我脖子上,说:“可我怕是等不到那一天了。”

“为什么?”

“你知道我为什么被主人抛弃?”

“嗯?”

“因为我得了绝症。”

我什么也没有听见,只懂得让她靠着我,好把我的体温传给她。

她走的那天,我拼命地舔她的毛,呼唤她,吻她。我指着那堵墙说,你看,火车站就在那后面,你看看。

之后,我认识了瘸子。

瘸子很丑,一只腿断了,被人踢得。他本来很凶,天生不是做宠物的料,被拉去做韩国料理的狗肉汤。那条腿就是他逃出来的那天断的。

“你的腿怎么了?是天生的吗?”

“不是。被人类砍断的。”

“人类为什么要砸断你的腿?”

“因为他们追不上我。”

我们很快便成了朋友,我们一起翻同一个垃圾桶,吃同一支鱼骨头。我发现他并不凶,只是每当人类走近时,他才会吼出声来。

他的家在一个垃圾桶的背后,那的味道很不好闻,但野狗不比家狗,住什么地方都要讲究。再说了,这种地方人类一定不会来,而且每天早晨还有垃圾车报早,连闹钟都省了,他没理不知足。

瘸子交过一个女朋友,那还是他童年时的事。当然他刚出生不久,住在宠物店,天天和那只小母狗游戏打闹。

那只小母狗的叫声很好听,像是小提琴拉出来的一样,每个音符都牵动着瘸子的心。瘸子真心的喜欢她,可依旧装出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每当瘸子对我谈到她时,我都能清楚地看见他眼袋下浸湿的纠结的毛。

我们平静地度过着这余生。晚上,他会给我重复他的初恋,我听着,心里却挂念着我的她。直到他的回忆渐渐模糊起来,口齿也不甚清晰时,他还会颤颤地看着天,说他想她。他曾经起早贪黑,陪她看日出、月落,看星海、夕阳。直到她被人买走,他也逃了出去,去找她,直到现在,他还在找她。

平静的日子很快被终结,就在那一天,一切都改变了。

“就是这两条狗!它们有狂犬病,刚咬过我老伴!”

那天下午我们两只老狗悠闲地散步,晒太阳,不知怎么,我背上一痛,全身便倒了下去。

“快跑!”瘸子三腿并用,叨着我跑出去。身后几个民警手持电棍,护着一个凶巴巴的老婆子。

我知道他们是认错狗了。

跑着跑着,我们累了。他看了看身后,说我们休息一下。刚说完,又是一声闷响,可这次打的不是我,凶器也不是那支******棒,而是一辆马自达跑车。我看见瘸子的身体飞了出去。

我跑过去用力叼他的身体,踢他那条残腿,他却依然安详地躺着,闭着眼,竖起耳朵,仿佛天国传来了指引灵魂的仙乐,他在认真地听,好让自己不迷失通往另一个幸福的方向。忽然间,我看见了血。

“大家帮一下忙!那只狗有狂犬病!抓住那只狗!”

我怕血,我哀求的眼神望着越来越近的民警,可当民警离我越近,我脑海里的她的形象就越清晰。我开始没命地疯跑,躲我的人、追我的人、打我的人都拿我没办法了。因为我在跑。

我的眼前出现了她死前那双美丽的睫毛。

“勇敢地活下去!”

我默念着她的话,心想我会活下去的,勇敢得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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