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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有没有明文规定禁养犬:这些法律法规一定要遵守

时间:2024-06-12 17:33:03/人气:407 ℃

引言

现在的都市年轻人工作生活节奏较加快,单身和老龄人口都比较多,狗狗具有陪伴的功能,可提高他们的生活幸福感,因此如今把狗狗当做伴侣犬的人群越来越庞大。但是养狗的朋友们,有些必备的依法养犬知识还是需要了解一下。

依法养犬

(数据来源:艾媒咨询)

数据显示,2021H1中国养宠人群中养宠数量占比最多的宠物是狗(69.2%)和猫(44.2%)。养狗的比例占据着绝对的优势。

狗狗是我们人类的好朋友,一旦选择,终身负责。那么,当养犬人选择养犬时候,应该遵守哪些法律规定呢?

北京的养犬人注意啦:依法养犬方面常见的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下称“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称“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下称“治安管理处罚法”)等。

从地方层面来看,当前各大中城市都已先后出台相应的养犬管理法律规范。各地区结合本地实情制定了养犬管理的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比如北京市2003年就发布的《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具体文章可以见我们往期发布的内容《一图读懂!北京市市养犬管理规定》。此外,2020年6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也对依法、文明养犬做了相关规定。

☆ 《动物防疫法》 ☆

去年5月1日起新修订实施的《动物防疫法》第三十条规定:

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组织协调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做好本辖区流浪犬、猫的控制和处置,防止疫病传播。

县级人民政府和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结合本地实际,做好农村地区饲养犬只的防疫管理工作。

饲养犬只防疫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如违反规定,对饲养的犬只未按照规定定期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的,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一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将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乃至相关处罚。

☆ 《民法典》 ☆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动物致害责任的一般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 【禁止饲养的危险动物致害责任】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治安管理处罚法》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对于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 《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

《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饲养宠物采取必要的安全、卫生措施,不遗弃宠物;

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在社区生活方面,重点治理下列不文明行为:遛犬不牵引,犬便不清理。

狗狗是我们人类的好朋友,养犬是个人的权利,依法、文明、科学养犬是责任。希望广大文明养犬人依法养犬,不要触及法律红线、提升文明养犬意识、规范养犬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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