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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狗伤人法律责任怎么赔偿?案说民法典爱犬被宠物店弄丢了

时间:2024-06-11 22:24:16/人气:214 ℃

将宠物犬送至宠物店洗澡

不料被弄丢

主人花费高额费用寻回宠物犬

寻犬费、治疗费、误工费…

宠物店是否应予赔偿?

基本案情

多年前,瞿某收养了一只流浪狗。2021年4月24日,瞿某将该小狗送至宠物店洗澡,被宠物店不慎丢失。

后双方在白云区公安分局的组织下进行调解,签订协议约定,由宠物店的经营者姜某协助瞿某找回丢失的小狗。事后,瞿某发现姜某并未积极履行协助寻找义务,故其自行先后聘请两个专业团队寻找小狗,支付了26500元的搜寻费。小狗被寻回后,送医治疗花费治疗费840元。

裁判结果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宠物店、姜某向瞿某赔偿寻找宠物犬费用5000元、宠物犬治疗费840元。

瞿某不服,提起上诉。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消费者向宠物店支付服务费用,宠物店负有向消费者提供宠物服务的义务,还应当确保宠物的健康与安全。

本案中,因寻找宠物犬,瞿某实际向案外人支付了26500元,但是,寻找宠物犬的方式有多种,聘请专业团队寻找宠物犬并非唯一途径,亦非常见的寻找宠物犬的方式,且专业团队收费较高,瞿某聘请专业团队寻找宠物犬无疑扩大了自身损失。因此,法院综合考虑瞿某寻找宠物犬的实际花费及其必要性,以及宠物犬的实际价值,酌定宠物店、姜某向瞿某赔偿寻找宠物犬的费用5000元。

目前我国法律对动物饲养人的精神损害赔偿并无明确的规定。本案中,瞿某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其精神受到的痛苦程度超出一般人能够承受的范围,且宠物犬已寻回,故法院对其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不予支持。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六条 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财产承担;事实上由农户部分成员经营的,以该部分成员的财产承担。

第五百九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请求赔偿。

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负担。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来源:广州市法院新媒体工作室

供稿:民二庭 范晓玲

撰稿及编辑:池锐燕

审校:刘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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