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超限超载严重破坏公路设施,危及人民群众生命与财产安全。记者从南京市交通综合执法局获悉,《南京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办法》(下文简称《办法》)将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即日起,南京交通执法部门开展超限超载治理“百日行动”,为市民群众创造安全、舒心的交通出行环境。
那么,货车司机与企业应该注意哪些问题、遵从哪些规定,做到依法运输呢?8月31日,记者采访了相关负责人员。
健全货物装载源头监管体系
8月31日上午,记者来到梅山钢铁码头,一辆刚装载完货物的大货车正在进行出场前称重,这里是该码头的源头治超车辆自动采集点。设施自动完成称重后,确认不超重可自动打印出运单,驾驶员凭运单才能离开码头。
落实货物装载源头单位的源头治超责任,就是《办法》的一大创新之一,《办法》还明确了货物装载源头违规装载承担相应后果。
统筹城乡一体化治超体系
记者了解到,《办法》结合南京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际,将货车在公路和城市道路上超限超载运输全部纳入适用范围。同时明确了路面执法职责分工,交通、公安加强对在公路上超限超载车辆的监督执法,公安、城管加强对在城市道路上超限超载车辆的执法管理。
对于治超站联合执法,《办法》规定固定治超站均应实施24小时驻站联合执法,对未实施驻站联合执法的路段,结合动态检测监控设施的监测情况加强路面流动执法。
构筑周边城市一体化治理体系
《办法》进一步对加强源头治超与路面检查的信息共享、执法协作和联动执法,以及跨部门综合监管提出明确要求。同时根据“南京都市圈”一体化发展等要求,进一步建立与周边城市车辆超限超载治理一体化的工作机制。
根据交通运输部、工信部、公安部等五部委规定,以常见车型为例,4轴货车单车允许最大车货总质量31吨,4轴牵引半挂车36吨,5轴牵引半挂车43吨,6轴牵引半挂车是49吨。
这些注意点,驾驶员切记!
值得注意的是,驾驶人员驾驶车辆,行经固定超限检测站点、动态检测监控区域时,不得采取跨道、压线、逆行、故意低速行驶等方式行经称重检测区域。否则,交通执法部门将依据逃避检测、公安部门将依据违反标志标线规定对驾驶人员进行查处。
另外,提醒广大货车驾驶员朋友,载货运输时,要随车携带货运运单,自觉接受执法检查。
通讯员 宁交执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石小磊
校对 盛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