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刚刚结束。教育部说,报考人数高达341万人,又创历史新高。
考研,是一件严肃的事情。可是,竟然有同学在考试的时候,憋笑憋出了内伤。
因为,在法硕的考卷上,出现了这样一道魔性的考题:
甲驾驶一辆拖拉机,中途乙要求搭车,甲同意,并告知车上有棺材。途中下雨,乙进入棺材躲雨,后遇丙要搭车,甲同意。雨停。乙推开棺材透气,丙被吓到,大叫“有鬼”,于是跳车,摔成骨折。问丙摔断腿的责任谁承担?
这道题直接把考研的孩子们逼疯了。
有的说,出题人知法犯法,现在都是火化,不允许棺材殡葬了!
有的留下了后遗症。
有的考魔怔了,入戏太深。
有的干脆吟诗一首。
想问问这位同学,你最后得了几分?
然鹅,同学们,不是出题人太魔性,而是现实太魔幻。这道题,其实在现实中真实发生过!
从中国法院网可以查询到,这起魔幻又不幸的事故发生于2006年9月29日。
那天上午9点多,河北省阳原县农民杨奔驾驶农用四轮拖拉机给一村民拉石头盖房,顺便给别人捎了一口棺材。
车走到半路,突然天下起了倾盆大雨。原先在车厢里坐的7个农民全都挤到了驾驶室里。这时,路边出现一青年小伙子拦车搭乘。司机让他上了拖车,并告诉他拖车上的棺材是口空棺材。雨越下越大,青年人被雨淋得受不了,索性掀起棺材盖钻进馆材里边避雨。
走了几里路后,又路遇一名村妇拦车,司机杨奔见这名妇女也被浇成了落汤鸡,于是就让她也上了拖拉机后面的拖车。因为司机知道拖车上还坐着个青年人,再加上雨下的太大顾不上多说话,所以,就没向那名妇女讲清拖车上的馆材里没装着死人。
上车后,见拖车上放着口棺材,村妇虽然有点胆怯,但也顾不了别的只管向拖车上爬去。
走了一阵子,躲在馆材里边的男青年想看看雨是否停了,于是,他将棺材盖推开伸出头来。
此刻,村妇见棺材里钻出一个大活人来,以为是见鬼了,便大喊一声“有鬼!”接着就往飞奔着的车下跳去。
比考题更不幸的是,这名村妇跳车摔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于是,死者家属把拖拉机车主和那男青年同时告上了法庭。
在庭审中,原告说:
“拖拉机司机杨奔未告知死者拖车棺材里装的是活人,小伙子突然从棺材里探出头来,才把人吓死。”
杨奔也觉得很委屈,明明是做好事,怎么就成了被告了?他说:
“我们怕她被大雨淋坏,好心让她上了拖车,并不知道男青年钻进了棺材,所以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钻棺材的男青年也觉得自己很无辜。他说:
“我从棺材里探出头来不是存心吓唬人的,只不过是想看看雨停了没有,并不知道拖车又上了个妇女,所以该村妇的死与我无关。”
这样一起案例,到底该怎么判决呢?
相信这位同学的回答代表了很多人的心声:
在一众吐槽的评论中,朱斯只看到这位同学摸到了正确答案的边边。
我国2004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5条规定:“ 在允许拖拉机通行的道路上,拖拉机可以从事货运,但是不得用于载人。”
因此,拖拉机司机存在过错:拖拉机只能用于货运,他却人货混载,严重违犯了道路交通管理规定,且造成伤亡事故,所以他应当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对于那名不幸的村妇来说,她乘坐人货混载的拖拉机,同样违反了交通法规,也存在过错。所以,她应当承担部分责任。
对于钻棺材的男青年来说,看到是拖拉机仍要求搭乘,违反了交通管理有关规定。虽然他并无意吓后来上的那位村妇,主观上没有故意,但其行为客观上造成了一定后果,应依据公平补偿的原则承担一定的责任.
最后,法院依法判决,死者应得各种赔偿共计67645元,被告杨奔承担70%、死者承担20%、被告青年自愿承担10%。
朱斯的话:
法眼看世界,和从朴素的道德视角看世界是不一样的。很多网友认为,大雨滂沱中,司机好意让你搭车避雨,结果还让司机负事故责任赔钱,是不是太不公平了?
这样的想法,源自“好人有好报”的朴素价值观。但是,从法律角度,虽然司机出于好意让路人搭车避雨,但人货混装这种行为本身违法。人货混装是发生交通事故常见原因,如果发生事故只看到司机的好意,而看不到他的违法行为,那就会造成人货混装的“恶”凌驾于给人搭顺风车的“善”。按照边沁的功利主义原则,这将损害社会的整体利益。
好的法律,是人世最大的善,它应当以社会整体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因此,哪怕这个判决可能损害了一部分人给路人搭顺风车的热情,但鉴于它对人货混装行为的警戒作用,这个判决依然当得起“正义”二字。
文章的最后,给大家个彩蛋。
新浪新闻2000年12月7日转载《羊城晚报》的报道《棺材里伸出一只手 一女子吓破胆要求赔偿》
7月的一天,云南某县张永山雇拖拉机运载一棺材,半路下雨,站在车上的张便钻进棺材并合起棺盖躲雨。
由于车速较慢,两个女子悄悄爬上了拖拉机。没过多久,张永山感觉雨停了,推开棺盖准备爬出来。车上女子罗秀琼突然感觉有什么东西触碰自己,低头一看:棺材里伸出来一只手!她毛骨悚然惊叫:“鬼!”差点昏死过去。另一女子当时浑身冒冷汗,吓得喊爹叫娘。张立即爬出来向罗说明是在避雨,绝非搞恶作剧。
事后,罗向县法院提起诉状,请求法院判令张作出精神损害赔偿,但没有被受理。
云南新深务律师事务所苏建明律师说,这是个罕见案例,张在推棺盖前,不知道棺旁有人,且是女人,张的行为没有过错。
原来,爱钻棺材的人那么多。以后棺材厂商广告可以这么做:结实可靠,不侧漏,不倒灌,居家旅行避雨之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