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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得遗失物有保管的义务民法典:解读民法典捡来的东西

时间:2024-05-08 13:39:59/人气:449 ℃

老冯在路上捡到了一部新手机拿回家,失主很快通过定位功能找到老冯索要,却被告知因无法解锁又扔掉了。老冯需要为此承担赔偿责任吗?

——老冯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六条 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捡到的手机属于法律上的遗失物。拾得人有妥善保管、通知失主领取、返还遗失物或送交有关部门的义务,同时也享有请求权利人支付因保管、照顾、维护遗失物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的权利。本案中,拾得人老冯不但未主动寻找失主或将手机交至公安等有关部门,还以无法使用为由将手机扔掉,存在致遗失物灭失的故意,失主可以主张老冯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民法典》——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播音制作:郭岚

文章来源:原创·吉林新闻综合广播

编辑:郭岚、王浩懿

审核:怀楠

监制:张永华 钟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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