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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养禁养犬 市城区养犬乱象多

时间:2024-03-08 02:48:37/人气:195 ℃

在城区各地,这种限养范围外的大型犬只随处可见

公共场所未约束吓坏路人 随处便溺破坏环境

核心

提示

近日,本报记者对市城区公共场所犬只乱象展开调查,发现在我市中心商业区、犀牛堤公园等公共场所,犬只乱象丛生,给城市环境和市民安全带来了不良影响。而在此背后,针对犬只管理的相关规定尚属空白,养犬乱象难以得到有效规范。

现象调查

犬只上街不加约束 公共场所随处便溺

3月12日下午,记者来到市城区中心商业区步行街看到,不少市民携带犬只来到这里,其中不乏大型犬只,众多犬只中,仅有两只狗被套上了狗链由主人牵着。下午3点,一名男子带着一条金毛犬,由于未拴狗链,当一名中年妇女经过时,金毛突然冲了上去,在距离该妇女不到10公分的位置停下,低头嗅妇女手中提着的口袋,金毛的这一举动让该妇女吓出一身冷汗。

随后记者来到犀牛堤码头,发现这里也成为市民遛狗的乐园。4个年轻人分别携带着4条大型犬不加任何约束,任其四处奔跑,使得过往游人纷纷避让。

犬只随处便溺也是一大问题。在市城区滨江路人行栈道,很多遛狗散步的市民在狗内急时让其就地解决,导致道路两侧犬只排泄物随处可见。下午4点,一名穿着时髦的女子带着一只比熊犬散步,突然狗狗跑到栏杆一侧蹲下排便,女子也蹲下为小狗擦拭屁股,擦拭完毕后,该女子将手中的纸巾随手一丢,径直离去。

同样,在市城区中心商业区步行街,虽然有个别市民会在清理完狗狗粪便后再离开,但更多狗主人对自己狗狗的粪便不闻不问。环卫工人李女士告诉记者,仅在自己负责的片区,每天至少清理数十处犬只排泄物。

管理空白

犬只限养办证规定难落实

按照《四川省犬类限养区犬只管理规定》,城市(城镇)为犬类限养区,除了不得饲养成年体形超过35公分的犬只,也明确规定了所有允许饲养的犬只,必须登记办证方可饲养,携带犬只外出必须为其佩戴约束装置。然而记者调查发现,诸如金毛、苏牧、德国黑背等限养范围外的大型犬只,在市城区屡见不鲜。绝大部分养狗的市民对该管理规定不知情,明确表示未办理相关证件,甚至不知道到哪里办证。

据了解,目前船山区畜牧部门将犬类登记、预防免疫等手续办理业务下发到各个宠物医院,所有养狗的市民可前往接种疫苗和办证。针对目前犬类限养办证规定难以落实的情况,船山区宠物E家负责人表示,原因主要是监管空白,“对很多养狗的市民而言,办不办证对他们没有任何影响,犬只到底办没办证根本没人管,所以大部分养狗市民不办证。”该负责人介绍,虽然出于对自身安全考虑,绝大部分市民在购买犬只时会对爱犬接种狂犬疫苗,疫苗接种流程较长,最后一次接种的才是狂犬疫苗。“但很多市民往往不清楚具体情况,只接种第一针疫苗后就不来了,这无疑给自己和他人安全带来很大隐患。”该负责人表示。

部门说法

城管无法可依 公安不好管

对于目前市城区公共场所犬只的乱象,市城管执法局船山区执法分局高升街城管大队负责人陈建平表示,在市城区中心商业区范围内,犬只乱象不仅给环境卫生带来影响,也曾出现多起犬只伤人事件,不容忽视。“但作为城管,我们能够行使的管理职责太有限。”陈建平介绍,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要求,有主犬只的管理交由城管部门,“但在这方面缺乏具体细则,怎么管?管哪些?没有明确规定。也没有具体处罚办法,导致城管在这方面管理面临无法可依。”陈建平表示,目前仅能对不约束的遛狗行为和携带大型犬只的市民予以劝导,对无主流浪犬只予以捕杀,无法有效规范城区养狗乱象。

据了解,按照《四川省犬类限养区犬只管理规定》,公安部门是犬只管理主管部门,且对饲养大型犬只、不为犬只佩戴约束装置等违规行为提出了明确的处罚细则。但船山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虽然明确规定了市城区限养犬只以及必须上户上牌,但现在养狗的市民太多,实在不好管。”该负责人表示,各派出所有对辖区内流浪犬只捕杀的职责,但对违反规定的饲养行为也主要以对主人劝导为主。“对有主犬只如果按照规定予以捕杀,极易引发矛盾。”该负责人介绍,也因此截至目前,我市尚没有对违规饲养的有主犬只予以捕杀的先例。(记者 黄铂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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