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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买房一定要记住这四句话 官文2022年买房避坑干货指南

时间:2024-08-24 18:25:19/人气:393 ℃

官宣!这是正儿八经的发文。

近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湖南省商品房交易风险提示》,明确提示买房人提高警惕,时刻注意11个方面风险。(图觉得看不清,下面有文字可看)

其实不止是湖南省,全国各省从2021年第四季度都密集发布有关购房交易风险的提醒!

为什么?大家都懂的!从2021年某大出事暴雷后,大家的风险意识都提高了。

各地的预警条款其实也类似,只是某些地方会很严格。

就拿广东省来说,2021年10月13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商品房交易风险提示的通知》。

具体内容如下:(太多不想看也没关系,下面我会挑几条重点讲讲)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销售商品房,并向购房者收取购房款、认筹金、定金、预订款等款项的即是风险。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和监管账户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公示信息不一致的即是风险。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求购房者将购房款转入非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的即是风险。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以高于备案价格销售商品房的即是风险。

五、房地产开发企业只签订线下商品房买卖合同且不及时网签备案的即是风险。

六、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一次性付款、团购费、定金抵购房款等名义明显低于市场价格销售商品房的即是风险。

七、购房者与未办理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或未获委托的房地产中介机构签订购房协议、合同、认购书,或交付定金、意向金、诚意金的即是风险。

八、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返本销售或变相返本销售、众筹买房、以租代售、物业返租、售后包租或变相售后包租等方式销售商品房的即是风险。

九、拟购商品房涉及抵押、司法查封等他项权利的即是风险。

十、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广告宣传、销售或中介人员的口头承诺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或商品房实际情况不符的即是风险。

十一、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中介机构协助购房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或者规避限售政策的即是风险。

十二、购房者违规使用经营贷、消费贷等金融产品支付购房款的即是风险。

十三、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签订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外,同时签订装修等“双合同”的即是风险。

其中可以看出,广东省的比湖南省的多了第十三条,为啥广东更严格了?还不是因为某大就在广东。

我们来看看广东是怎么要求房地产开发商的!

《通知》指出,为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切实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该厅研究制定了《广东省商品房交易风险提示》。请各地及时将该风险提示印发给本辖区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司,要求其在销售现场醒目位置予以公示,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接受公众监督。同时,要加强对开发项目的巡查检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违法违规销售行为,发现一宗,处罚一宗,并向社会公告。

可见用心良苦,但有几个开发商能做到和购房者知道?难说了!

买房子不是买菜买根葱,很可能是人生最大的一笔投资,大家一定要花心思琢磨透了。

重点关注

一:购房款要求不打入监管账户的,就是耍流氓!

就是政策的第三点!就像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都是耍流氓一样。

房地产开发商如果在你买房的时候打款到非监管银行账户,那就是耍流氓!

为什么?因为不放入监管账户,开发商就极有可能挪用款项作它用!

在现在房地产公司资金链这么紧张的情况下,这种事情就极有可能发生。

二,故意拖延网签的开发商,都是有故事的!

风险点如上文第五点。

按照正常流程,当你选好房源交完定金,开发商一周左右就可以跟房管局约网签。

但如果一个楼盘拖延3个月以上仍不网签,就有故意拖延之嫌,挪用房款无疑了。

比如郑州恒大城,有批房源2019年特价卖的,收了钱拖延一年都没网签,现在恒大全面暴雷,更难。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返本销售或变相返本销售、众筹买房、以租代售、物业返租、售后包租或变相售后包租等方式销售商品房的即是风险。

对应上面的第八点。

现在大家都接到很多房地产销售电话,特别是公寓类房产,说可以通过10-15年的时间来返还本金或者帮你出租房子的方式返还购房款。

这种就最令人大开眼界了!可见开发商资金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才这样饮鸩止渴!

遇到这种,别信!别买!就对了。

试问一下,如果公司都没了,怎么实现对你的承诺?!

好了,最后,在这不太稳定的时候,大家得搽亮你的火眼金睛!多看看,多想想,多验证一下相关信息。要把官宣的事当事!

喜欢的欢迎关注和收藏。也希望你能留言说说你对买房有总结的哪些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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