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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定了娃娃亲但是嫁给别人:我因为一场娃娃亲嫁给了素未谋面的富家少爷

时间:2024-01-21 13:57:58/人气:3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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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岁那年,我因为一场娃娃亲嫁给了素未谋面的富家少爷,沈昭平。

那位留过洋的富家少爷反抗一切封建思想,对包办婚姻尤其深恶痛绝,因为不自由的爱情,对他来说生不如死。

新婚之夜,我和他之间却冷冰冰的,没有丝毫喜庆的氛围。

他就像是完成任务一样掀开我的盖头,随便一扔,盖头的线头缠住了我的凤冠,扯得我头皮一疼,眼泪瞬间在眼眶里打转,我抬头看着他,他面无表情,好像看着一个不中意的物件。

我穿着中式的红嫁衣,沈昭平穿着挺括的黑西服,看起来像是走错了婚房。

「你不必用这个眼神看着我,我能来这,就已经很给你面子了。」

男人开口,掷出一句毫无感情的话。

我只点头,表示了解自己的现在身份,一个父母双亡,家道中落的小姐,如今是罐头厂的女工,若不是沈家重视诺言,我或许会一直在那个罐头厂干到老。

我低下头看了看自己的红绣鞋,又看了看面前那双锃亮的皮鞋,好像隔着一个时代。

说完,沈昭平就去了另外一个房间睡去了。

我这才喘了一口气,默默走到梳妆镜前,这栋小洋楼都与我这一身格格不入。镜子里映出一张普普通通的脸,眼神空洞地像是漩涡。

不必相爱,别奢求那个。我在心底告诉自己,相敬如宾就好。

但其实何止相敬如宾,我们俩连说句话都做不到。

我在这个空荡的家里像是一个幽灵一般的存在,始终藏匿于自己的那一间屋子里,除了偶尔去婆婆家才会回应几句长辈的话,不怎么说话,更不怎么出门。

沈昭平白天也不怎么在家,偶尔去他和同学创办的文学社,但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公司里学着怎么做生意。

说实话,我有些钦佩,沈昭平那样一个热爱文学,热爱诗歌,热爱自由的人也能为了自己的责任游刃在生意场之中,四处奔波。

我有一个哥哥,总是因为理想与父亲争吵,誓死不从父命,不愿继承家业,在一个平平无奇的夜晚,跟着军队走了,到现在也没有消息。

一年前,父母因为出车祸,双双离世,哥哥远在东北的军队,我想找人捎信给他,让他回来,可总是没人愿意帮我。

后来我花光身上最后的钱,给我父母一个体面的葬礼,入了祖坟。

家里只剩我一个人,眼睁睁看着那些不认识的人拿着各种理由,不辨真假的欠条到家里来搬东西,很快,家里就搬空了,到最后连空壳子也没有留下,交不起学费的于家大小姐,便退了学,带着仅剩最后一麻袋的行李衣物,当了工厂女工。

我想着,若是哥哥当时在我身边,若是哥哥像沈昭平那样扛起家业,那父母去世之后我也不会眼看着家业被分割,到现在这地步。

可想开了,也觉得,若是将哥哥困在家里,我的心里也不会好过,万般皆是命。

我们以一种奇怪的夫妻关系相处在同一屋檐下,吃饭也不在一起,见面也不说话,即使正面碰上了,我总是低垂着眼,默默贴着墙边站着不动,等他走过去了才开始走。

他每次看到我这副样子,眉头便皱在一起,更不高兴了。

2

结婚两月,我才终于出了一趟远门,元家的富光船业在新洋酒店举办舞会,应公公婆婆要求,我也必须跟去。

「好好打扮一下,别丢脸。」沈昭平冲我挥挥手,示意让我去换衣服。

「嗯。」我闷闷的应了一声。

等他走出我的领地,我开始翻箱倒柜的找着衣服,可是我哪里有什么礼服,只有婆婆偶尔给我定的旗袍,但样式是长辈喜欢的藏青色格子或者是墨绿色的暗纹。

没什么新式花样,我随便套了一件,随手将发髻挽成团用珍珠簪子簪了起来。

不出众,也不会出丑,符合现在于清岑的身份。

「沈太太。」舞会上的人这样叫我,沈太太,这是这些天来,我唯一与沈昭平搭边的时刻。

我略显拘谨地跟在沈昭平身边,只是默默的微笑点头,他们明明也认识我,可他们不像从前一样叫我清岑小姐,甚至装作压根不认识我一样,叫我沈太太。

「你去那边坐着吧。」我挽着的男人便自顾自的走开了。

我识趣的走开,找了座位。

我默默的看向窗外,看着外面繁华的街道,托着腮出神,还是第一次觉得舞会是如此无聊。

舞池中央的少男少女羞涩而开心的的跳着舞,转圈时少女的新式小洋裙也随着动作而舞动着。

真美好,可是这些美好似乎不再属于我。

在这场舞会里,我碰到了沈昭平的初恋情人,我是听家里的佣人说的,那个时候我刚进门,去给公公婆婆请安。

他们替那位张小姐惋惜,说:「多么好的一对鸳鸯。」

在那时,我明白了沈昭平如此厌恶我的原因,连家中的仆人都觉得我是一根铁棍,棒打了鸳鸯。

那位张小姐从旋转楼梯上一步步走下来,她身后跟着沈昭平,我的丈夫,却是一步不离,眼神都不曾移开的跟着另外一位女人。

我是什么感觉呢,我不知道,说不上来,只感受到旁人的视线。自己的丈夫和初恋情人走在一起,谁都想看看我会是什么反应。

但我其实什么都没做,我甚至还是坐在原来的位置上,眼神却不自觉地一直看着他们。

沈昭平似乎想邀请张小姐共舞,但张小姐拒绝了,离开的时候,还朝着我的方向微笑点头示意了一下。

回家的路上,沈昭平一言不发,气压低的能憋死人,我在另一边也只安静的望向窗外。

他不说,我也知道。

沈昭平常常不在家,我便去他的房间找些书看,我原本也不是那么爱读书的人,但我确实太无聊了。

翻着翻着,却翻到他的日记本。

上面写满了他与张小姐的恋爱,幸福的气氛也将我包围,到分手之后的文字变得冷冰冰起来,斥责着包办婚姻,诉说着被逼迫娶妻的痛苦,日期到我们新婚那一日戛然而止。

我默默的收好,放回原来的位置,退出了他的房间,再也没进去过。

我顿时觉得身边的空气都变得压抑起来,心头紧得喘不过气一般,张小姐那日对我微笑示意的表情浮现在我眼前,心里的愧疚提到顶峰。

原来我的存在,是这样令人痛苦的存在,是毁了一切美好的存在。

我不想的,真的不想的,我不想事情会变成这样的,我当初只是自私的想要离开那个罐头厂。

3

结婚第七个月,沈昭平回家跟我说了第一句话:「我要去北平。」

我点点头:「嗯。」

说完他就走了,他其实早就收拾好了行李,只是通知我一声。

小洋楼里瞬间就剩下我一个人,平常和我接触的也只有每周来送生活费的公司会计小刘,和一直在家里做饭的孙妈。

但在沈昭平离开的第一周,我就让孙妈回老宅沈家了,她不必只为我一个人来回跑着,我也学会了些简单的菜式,够我一个人生活。

我总是要过正常日子的,没了沈昭平在家我甚至觉得有些轻松起来。

于是我开始出门,比如去菜市场买菜,或比如去书店买几本自己喜欢看的小说,亦或者去百货商场逛逛,但我又不会买什么。

我经常去陪婆婆,因为她会叫我「娞娞」,我的小名,从前总觉得这个名字难听又拗口,但现在却觉得如此亲切。

一个半月后,沈昭平却又马上回来了,那天下午我提着菜,看着客厅坐着的男人,心里只诧异了一瞬。

我有些抱歉的说着:「不好意思,家里就剩我一人,我就让孙妈先回去了,我只会做些简单的菜,你要是不介意就……」

「没事,谢谢」他看了我一眼,眼神淡漠。

「嗯。」我有序的开始洗菜,切菜,炒菜,像平常人家里的妻子一样,给自己的丈夫做饭。

我只庆幸,今天多买了点菜,还够两个人吃。

忙活了一阵之后,普普通通的三道菜摆在了桌子上,西红柿炒蛋,红烧卷心菜,还有一道葱烤小鲫鱼,我把糊了的那一面翻在下面藏起来。

「我第一次做鱼,也不知道好不好吃。」我不好意思地笑着。

他用筷子夹了一块放在嘴里,说道:「挺好的,不错。」

我看着他身边缓和的气氛,对我还算不错的态度,我心情也愉快起来:「好吃就行。」

「你一个人在家吃这么多菜啊。」沈昭平冷不丁开口。

「本来只做一个菜的,今天是我生日,所以想着多做一点。」什么意思,嫌我吃得多啊。

「哦,生日快乐。」他的祝贺没有什么喜悦感。

「谢谢。」其实今天也是我父母的祭日,买这么多菜也是为了想给父母祭拜,比如那条鱼。

但总不能告诉沈昭平,你吃的是我父母的祭品吧。

沈昭平只寥寥吃了几口,莫名对我说了一句:「十七了吧。」

「嗯。」

我还在好奇他为什么突然问这么一句,他便起身走了,回到他的卧室里,不知道做什么去了。

直到我吃完,开始收拾碗筷,他才下楼来到厨房和我一起收拾,虽然只有几个盘子和碗,他过来帮忙,我有些惶恐:「我来就好,沈先生。」

这是我第一次叫他,我没有叫他名字,没有像同龄人一样叫他昭平,也没有像家人那样叫他小字伯台,而是叫的沈先生。

他默默撤出了手,只在旁边看着我。

到深夜,我才悄悄出了门,今天是我父母的祭日,我不可能不去祭拜。

不打烊的阿强饭馆有父亲爱吃的烧鲫鱼,再拿出白天买的,母亲喜欢吃的芙蓉糕,来到了父母出事的街口。

我找了个最避风的墙角摆好饭菜,烧着纸,无人的街道只有我这一处冒着火光。

我嘟囔着向父母诉说着我的近况,好的不好的统统说了个遍。

父亲母亲,再见,我要回去了,沈昭平不喜欢封建,他要是知道我在这里烧纸,他或许会生气。

我起身拍拍身上的纸灰,搂紧大衣往那栋小洋楼方向走去。

4

沈昭平在家待了半个月,就又走了,会计小刘又开始每周送生活费,我也又开始守着这栋空荡荡的小洋楼一天一天数着指头过日子。

我开始好奇北平是什么样的地方,为什么沈昭平对那里流连忘返,直到后来,我从别人口中得知张小姐成了北平有名的记者。

我才恍然大悟沈昭平总是前往北平的原因。

我突然不好奇北平是什么样子了,北方,应该是一个很冷的城市,我不喜欢太冷,不去。

直到后来有一天,婆婆突然给我定了车票,让我去一趟北平替她拜访一位老朋友,我心下了然婆婆的意思,但还是答应了。

我坐上了前往北平的火车,忐忑了一路,婆婆说沈昭平会来接我,我不知道我的到来会不会造成什么困扰,这种担忧一直到我下车。

他穿着一身黑色风衣,里面套着米白色羊毛衣背心和衬衫。

我没见过他穿风衣的模样,站台的人又多,但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因为他是站台里那一群人之中最冷静的存在。

其他人的视线目光都随着列车的到来而面露喜色,头不自知的使劲朝车里探着,但只有他始终定定的站在那儿。

站台上有的开心的抱在一起,有的激动的痛哭流涕,显得我们两个人尤其陌生。

我提着婆婆让我转交的礼品低头跟着他,内心有一种做错事的感觉始终萦绕在我心头,都没有注意到他突然停下来的脚步,一头撞了上去。

「抬头走,小心点,人太多了。」他轻轻转头朝我说了一句。

「嗯。」

虽然婆婆跟沈昭平通过书信,让他多照顾我些时日,但我还是替婆婆看望完故人之后匆匆坐上了回家的列车,生怕耽误了他的时间。

5

我回来后的日子在重复的过着,起床,买早点,随便闲逛,买菜,待一天,睡觉。

一天天的守着这个白花花的小洋楼,院子里长满了草,可我对于园艺十分头痛,在之前我几乎种什么,什么就不开。

那天我在买菜的路上,碰到一只脏兮兮的小狗,喂过它两次,便熟悉了起来,每天看到我就会跟上来,但跟到家门口,又离开了。

这一次,它又跟我跟到家门口,我对它说:「要进来吗,咱俩做个伴。」

它听不懂,我便慢慢蹲下,朝它伸手,它眼神中有些兴奋,摇着尾巴却又小心翼翼地走了进来。

「小狗,怎么别人一向你伸手,你就跟着来,这样不好,要改。」

「可没关系,你已经是我的小狗了。」

我把菜放下,想给它洗个澡,又怕它着凉,特地兑的热水。

有了小狗的陪伴,日子过得不那么难熬,我慢慢变得话多了起来,甚至还会跟邻居请教,给小狗搭了一个狗窝。

邻居是个医生,甚至还帮小狗检查了身体,治疗了从前受过的伤,我的小狗,变得更开心了。

这次沈昭平在北平待了三个月,回来时,还带着张小姐来做客,小狗看见了陌生的二人,以为是坏人,张嘴就叫了起来,把张小姐吓了一跳。

我连忙出来制止,将小狗赶回狗窝,看着沈昭平不好的脸色又着急的解释说道:「对不起,它平时很乖的,不会乱咬人,我以后将它拴起来……」

「没关系,我只是之前被小狗咬过,一朝被狗咬,十年怕小狗嘛。」张小姐走上前来挽着我,「而且把小狗拴起来多难受呀,它在院子里玩的多好。」

张小姐拿了一本书,跟沈昭平道了一声谢就走了,走的时候虽然害怕,但还是跟小狗挥手告别。

我其实知道张小姐是个善良的人,只是这么好的人,却被我拆散与爱人分离。

张小姐走后,我又跟沈昭平说:「对不起,没经过你允许,就把它带回来了,我只是觉得它可怜。」

「没事。」又是淡淡的一句。

我也没再说话,默默的上楼了,在房间的阳台看着小狗在院子里乱蹦。

小狗之所以是小狗,可能就是相对的自由吧,它可以在院子里乱蹦,也可以在街上乱蹦,可以遇到一个善良的好心人来爱它。

可是人不一定,人不会因为可怜而被人爱。

那位医生邻居似乎能看出我和沈昭平之间的隔阂,他曾经小心翼翼地问过我:「你过得还好吗?」

我没有回答他。

当初即将嫁人时,我想,或许我们的婚姻没有「画眉深浅入时无」的深情,也可能没有「赌书消得泼茶香」的浪漫,但总可以做到彼此相敬如宾吧?

可事实证明,我还是想得太过简单。

他想要的是那种浪漫而善良的张小姐,而我则是普通却又不能再普通的人。

更何况我是打断他与他心爱之人的绊脚石,是阻碍他自由的枷锁,他理应当讨厌我。

我不知道我这么过得还好不好,但是我是个知足的人,我觉得还好,至少比在厂里睡铁板床,吃汤水饭要好。

6

1928年秋,结婚两年,我早已经习惯了沈昭平离开又回来的日子,我也终于过了十八岁生日,只是在第二天,沈昭平才回来。

看见我的第一句便是:「抱歉,没能赶回来。」

我心里有些庆幸,他还是记得我的生日。

我合上日记本,在许许多多与小狗独处的无聊日子里,我也开始写日记,但我不会什么优美的词句,丰富的情感,我只是默默的记下所有的一切。

比如小狗今天在院子里刨了好大一个坑,于是我在里面撒上了一些花种,任凭它能不能活。

比如小狗今天被邻居赏了一块排骨而高兴,我就给它缝了一床垫子。

比如小狗今天因为咬破水管而喷了一身的水,我也不幸遇难。

后来我听邻居工作的医院招聘一位登记员,只要会识字就行,我欣然前往,有了我第二份工作。

当我拿到第一份工资之后,我开心的做了许多菜,分给小狗,也分给那位告诉我消息的邻居。

工作不累,虽然薪水少,但也够我和小狗的吃穿用度。

之后我便拒绝了会计小刘每周送来的钱,小刘疑惑,我便告诉他,我有了工作,能自己挣钱,不用沈昭平的钱了。

这样我算不算别人口中的独立新女性了?

沈昭平回来的时候,听说我工作挣了工资,嘴角扯出一抹笑意,但是他没说什么,我就当他是称赞我了。

这次回来,沈昭平还带了东北的特产,我才知道,原来他不止去了北平,还去了东北。

他甚至帮我打听了我哥哥的下落,却没打听到。

其实我心里早有猜测,虽说我哥哥是偷偷离家的,可也是偶尔寄来书信,后来便一封都没寄回来过,我心里就有过不好的预感。

但我仍感谢沈昭平。

7

1930年春,公婆去世,先是公公走的,因为肺癌,后来是婆婆,因为伤心过度,一口气没上来。

沈昭平悲痛不已,我便帮着起了灵堂,走了仪式。

公婆下葬后,沈昭平倚在老宅走廊的木柱上,眼睛呆呆地望向地面,这是我第一次看到他露出这副表情,我也十分懂他内心的伤痛。

我没说话,只是默默陪在他身边,在心里抚摸了他一次又一次,却始终没有伸手。

沈昭平是个能干的,公公走了之后,他很快的全盘接手沈家的生意,公司里偶尔有几个想要争权的董事,也被他压了过去,丝毫没了从前文人身上的儒雅气,多了凌厉。

他不再去北平,只是留在上海,留在小洋楼里,我再也没叫孙妈来做饭,沈宅的下人都被遣散,只留下再三央求留下的老管家守门。

偌大的沈家,就只剩下小洋楼里的我和他。

我白天上班,下午回家的路上还能买菜,做晚饭。

就像寻常的家庭一样,我坐在这头吃,他坐在那头吃,小狗在外面吃。

只是餐桌上依然没什么话就是了,公司的事情我又不懂,医院的事情他估计也不爱听,我们都学会了食不言。

24岁的沈昭平在上海靠自己立下了名号,人都说虎父无犬子,当初沈老靠自己白手起家发展沈家生意,如今沈昭平靠自己就能在公司当定海神针。

可我却看到了他的不易,他说他并不是做生意的料子,只是靠着一天天的奔波,一夜夜的无眠,到凌晨才睡的日子度过。

我没来由的心疼,只是默默的在饭菜里多加肉,在深夜给他披一件衣裳。

1932年,日军入侵上海,许多公司被日军霸占,沈氏也不例外,沈昭平愁的睡不着,房间里的灯通宵地亮着,他第一次在家里发了火,却也只摔了他最喜欢的杯子。

战火猛烈,医院里忙不过来,哪怕我原本是个登记员,也要去医院帮忙照顾伤者。

在我出门的时候,沈昭平却突然拉住了我,我回头看去,他原本白净的脸长出一圈胡茬,满面担忧地说:「外面太危险了,你不是护士,也不是医生,你可以不用去的。」

「可是我得去,我没办法就这么看着。」

「那我和你一起。」沈昭平随即开口。

那我和你一起,这是他向我迈出的一步,我点点头,和他一起出了家门。

在医院里,我第一次向别人介绍了他:「我的先生,沈昭平。」

8

沈昭平在国外学过一些护理急救知识,他上手很快,反观我倒是有些不机灵,只能给别人东窜西跑的打下手。

沈氏的生意停滞不前,各个董事跑的跑,逃的逃,靠沈昭平一人也无法支撑,银行也被日军霸占,只能跟着我在医院帮忙,靠我之前攒下的钱来维持生活。

那天他做完饭,又在水池里刷着碗,我看着他的背影,忍不住问了一句:

「沈先生,现在是我养着你了,对吧。」

我难得的跟他开了一句玩笑,他回过神来仔细想了想,也轻笑出声。

说了一句:「对。」

我和他结婚七年了,一直在同享福,这还是头一次共患难。

两个月后,听说军方签订了什么条例,两方停战,但上海的日子也不好过了,被日军霸占去的资产要不回来,除非愿意被日方指挥做事,当个傀儡,当个汉奸。

沈昭平不愿意做,于是他便从沈氏公司的董事变成了曙光中学的老师,虽然工资少了许多,但是教语文,他是擅长并且乐意的。

「沈先生,看来你当初学的文学也并不是一无是处。」

「那当然了,文学的力量是无限的。」

「那就好好挣钱吧,沈老师。」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和沈昭平熟络起来,或许是七年的时间将我们熬熟了,也可能只是当初简单的那一句:「我和你一起。」

七年,足够改变了许多,小狗也变大了,也变老了,现在已经不能像之前一样在院子里乱蹦,但我仍然叫他小狗。

9

「沈昭平,你当时去北平到底是去做什么了。」

过了很久很久,我才终于忍不住问,我回头望向坐在沙发上看报纸的男人,他依然穿着西装,温润的脸上添了一副眼镜,给他身上又增添了一丝儒雅的气质。

「不和你说。」沈昭平把报纸往上移了一下,挡住脸。

我撇撇嘴,把头转回来,看着在院子里晒太阳的小狗,心里也萌生一丝暖意。

看着看着,觉察出不对,小狗刚刚还起伏的肚皮,现在却没了动静,我一下慌了神,带着哭腔地喊了一句沈昭平,便往院子里跑去。

小狗死了。

我的眼前瞬间模糊了,我抱着小狗,眼泪滴在它毛茸茸的身体上,使劲用脸蹭着它,却再也活不过来。

「是它的年纪到了,它一点也不痛苦。」邻居安慰我。

我把小狗埋在院子里,它最喜欢晒太阳的地方。

我意识到又有一个生命离我而去,而我身边算得上亲人的就属沈昭平一个了,所以今年过年,我们俩过了惨惨淡淡的第八个新年。

从前家里人多的时候,不爱过年,回到沈家老宅,亲戚们只会打听我什么时候要孩子,打听我和沈昭平的感情,把我逼得脸通红却什么都不会说。

可到了现在,我到还挺想有人来问我,我会说,我过得可好了。

沈昭平夹起桌子上的鲫鱼,默默的翻了过来,说道:「清岑,你又做糊了。」

「糊就糊着吃。」

「好。」

即使现在日军未退,但仍然有人在街上放烟花,庆祝着新年,原本他也是要去买的,可被我拽住了,理由是省点钱。

他又说一句:「好。」

和他相处这么久我才发现,他脾气变得很好,面对我的要求,他每次只会说「好」,然后照我说的做。

10

听说张小姐在北平即将结婚,男方是一个建筑师,个子高,长相也帅气,两人般配地如同天上眷侣。

「我们去北平吧,去看看,听说张小姐的新郎高大帅气。」

「不去。」他撇撇嘴,只是默默给张小姐的请柬写着回信。

「你别这么不体面。」我开玩笑的说着,这个时候,我已经知道了当初是张小姐早就向沈昭平提的分手。

「什么啊,现在到处都很危险,不去。」这个时候沈昭平29岁,说这句话时却像13岁一样孩子气。

「寄信的时候放上喜钱,人未到,心意得到。」我从柜子里拿出五十块。

「五十块!这么多?」

「你怎么这么小气了?沈总?」

他没说话,把钱往信封里一塞,就出门去了邮局。

我站在门口,看着沈昭平逐渐远去的背影,感慨着真快,这一转眼,就即将十年过去了。

原本白花花新盖的小洋楼,现在外墙已经开始斑驳,在阴暗地方,长起了爬山虎,曾经被小狗刨过坑撒过花种的地方,还是什么都没长。

反倒是小狗被埋的地方,长出一簇簇花,是沈昭平种下的。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沈昭平也怕狗,他与张小姐青梅竹马,也一起被狗咬过。

那一簇花开了又落,落了又开,又开过了一年。

晚饭吃鱼的时候,沈昭平寻常的翻过鱼,将糊了的肉夹到自己碗里,剩下的留给了我。

「娞娞,十年都煎不好一条鱼吗?」

「吃吧。」

「好。」

岂止十年,此生若是要吃我的鱼,就只能吃这样的。

我好幸福,有人吃我的糊鱼。

我在日记里这么写着。

11

可我的幸福,戛然而止在一个周六。

那是一个沈老师不用去上课的日子。

我下了班,拎着菜走进了家门,唤了好一阵,却连一声回音都没有。

我心底莫名开始慌了,一间房一间房的寻找。

都没有。

他像凭空消失了一样,书籍还在桌子上,甚至眼镜都还在翻开的书页上。喝了一半的咖啡已经变得温凉。

我想出去找找,却听到许多人往菜市场方向跑去,边跑边说着:「听说抓了个间谍共党,要枪决呢。」

「我去看了,那共党有些眼熟,好像是谁家公子哥来着。」

我被吓得腿软,踉踉跄跄的往菜市场疯跑,生怕晚了一步。

看到了,我看到了,共党沈昭平,犯间谍罪,枪决。

不,不会的,不可能。

我瞬间知道了为什么他去北平去的那样频繁。

菜市场围了许多人,我硬是挤了进去。

不要,不要,我想冲进去,却被拉住,扭头一看,是我的那位邻居,眼神格外坚毅,好像知道什么。

我哭的不成样子,说不清话,可我反复重复着:「不可能,不会的。」

「寄意寒星荃不察,我以我血荐轩辕!」沈昭平高喊着,眼睛盯着我,可模糊的视线无法看清他眼神里的情意,我只觉得绝望。

不要,昭平,不要。

「寄意寒星荃不察,我以我血荐轩辕!」他又喊了一遍,只是话音刚落,枪声响起,他便在众人的惊呼声中,倒了下去。

头上的枪口正汩汩地流着血,他的眼睛从坚毅慢慢变得无神。

最后真的一动也不动,最爱干净的他穿着最喜欢的西装,倒在了那尘土飞扬的断头台。

沈昭平!

我刚要喊出来,却被身后的男人捂住嘴,往家里拖去。

台上的日本军官还在杀鸡儆猴般说着:「看到了吗,不为中日友好发展而合作,就是这个下场。」

12

什么下场,被污蔑的下场?

我不愿意他到死都是被污蔑,我不愿意看到。

我崩溃的泪流不止,哭的头皮发麻,只对着面前这位邻居先生不停的解释:「不是的,他不会是间谍,不是的。」

「他只是做了他应该做的。」

邻居先生替我向医院告了假,每日陪着我,而我就坐在客厅里,守着桌上的那一杯凉透了的咖啡。

我哭的眼睛睁不开,哭累了就睡一会,睡醒了又继续哭。

就这么过了好几天,邻居先生才开口:「我会照顾你的。」

「我叫苏俊宁。」

我沉浸在悲痛里,对这个名字毫无记忆,便又摇了摇头。

苏俊宁张了张嘴,想说什么,但又没说。

最后说了一句:「只是,和沈昭平一样的人。」

「我自己能照顾自己,你走吧,谢谢你。我要去找我的丈夫了。」我哭的虚脱了力气,只是挣扎着起来,往外走着。

遗体,昭平的遗体还在那,我要把他带回来,把他带回来,带他回家。

我跌跌撞撞地去了菜市场,可那里只有一滩暗红色的血迹。

我到处打听着,他们不愿理会一个疯婆子,但我终于还是在乱葬场找到了他。

13

他依然儒雅温润的脸,只是有些苍白肿胀。

他穿的西装,还是结婚时的那一套,挺括显得又利落年轻。

好像不是29岁,还是20岁。

我把他身上脸上擦干净,将他埋在院子里,上面也种上花。

现在,整个世界,我没有亲人了,什么都没了。

我没了我的父母,没了公婆,哥哥生死未知,小狗坟上的花开的正好,如今沈昭平也埋在了这里。

只剩下一个小洋楼,可是沈昭平,我守够了,这个小洋楼,我替你守够了。

当我有勇气走进他的房间里时,便看到书桌上一本日记。

我又没忍住,翻开看了看。

1927年4月18日

母亲说,我若是想久居北平,必须留下长子,可于清岑才如此年纪,实在不忍,对她来说也太残忍。

1927年4月20日

那个鱼是真的不好吃啊,糊了,希望以后不要再吃到了。

今天还是她父母的祭日,怕有危险我瞧瞧跟着去了街头,她怎么这么迟钝,有人跟着也不知道。

1927年5月12日

入党。

1927年6月25日

阿芷成为了一名记者,报道事实深入基层,言语犀利,是个好记者,经过与阿芷深聊,她说我两人性格实在不合适,都太强硬,说到底我只是将我与阿芷分手一昧的怪在于清岑身上。

1928年1月22日

春节,于清岑又做糊鱼。但父亲母亲都说好吃。

1928年2月26日

去东北,东北真的很冷,没有于清岑哥哥消息,到时候晚上又得哭着说梦话,哪怕隔着一堵墙,也真的很吵。

1928年4月21日

在东北实在买不到票,晚了一天回家,没给于清岑过生日,但是我带了特产。

我又着急往后翻了翻。

1930年6月30日

失去双亲,幸得清岑安慰。

1932年初

日军入侵,生意不好做,全靠妻子养着,幸得妻子精打细算。

再翻到后边,我看不下去了,从日记本中掉出一封信,我拾起,上面只有寥寥几行。

爱妻娞娞:

愿展信安。

希望你一切都好,忘记我,对不起,谢谢。

夫 沈昭平

14

从沈先生,到沈昭平,到沈老师,再到昭平,我花了十年时间。

从于清岑,到清岑,到妻子,再到爱妻娞娞,他也花了十年时间。

我们两个说不出谁欠谁多一点,或许是他欠我多一点,因为他先离开,他先抛弃我。

也可能是我欠他多一点,因为他一直吃着我的糊鱼。

我们两个说不清楚,我能做的就是依然守着这个小洋楼,看着时代变迁,等我死了,我也埋在这,也在我的尸体上种一簇小花,跟他们一起开,一起落。

沈昭平,我等到了,我们胜利了,报纸上登了你的名字,说你是冤案,追你为烈士。

寄意寒星荃不察,我以我血荐轩辕。

我终于等到了,等的太久,我都有点累,可是我才40岁,怎么就这么容易累呢。

沈昭平,这个小破洋楼,我又自己守了15年,下辈子,换你守着。

「好。」

(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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