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狗狗>

为什么大师说我不能吃狗肉?吃不吃狗肉一场错位的争论

时间:2024-09-15 02:15:20/人气:159 ℃

狗肉与人心

这两年夏至,广西玉林市上空,飘荡的不止油烟,还有硝烟,不止香气,还有杀气。种种纷争,都源于堪称此地名片的狗肉节。

今年,对玉林狗肉节的抵制,已经惊动国际。国际人道协会加入了抵制之列。Twitter上面有一项“StopYulin2015”的话题讨论,巴姆福德、克鲁伊维特等新老球星纷纷表态,响应者众,这对中国的狗粉(请视为一个中立性的称呼)而言,无疑是一大鼓舞,可惜,他们生在了一个连Twitter都要抵制的国度,未能一睹盛况,不免有些遗憾。

东海西海,心理攸同,中西狗粉,应无区别。所以我们还是回头说中国。

手指盘旋了半晌,却发现几乎无话可说。关于要不要吃狗肉、要不要抵制狗肉节的争论历久弥新,花样百出,所激起的口水足以填平玉林盆地,然而一无胜负,二无共识,双方不过是自说自话,站队大于论理,以至在他们眼中,对方都沦为装睡者,“你永远都无法叫醒一个装睡的人”。

记得《南方周末》报道玉林狗肉节,标题是“错位的对峙”。“错位”一说,同样适用于这场争论。说到底,这本来并不足以构成一场争论。

与狗粉相争的未必全是狗肉粉,有些人不爱吃狗肉,照样加入论战。从这个意义上讲,双方争的不是狗,而是人心。明确了这一点,可知这场争论注定无解。因为人心与人性,并非只有一张画皮。譬如狗粉批评对方,吃狗肉过于残忍,打破了文明的底线,那么,在一些讨厌狗的人看来,养狗者纵容狗随地大小便、狂吠、咬人(农村尤其如此,鄙人深受其扰),何尝不是在败坏文明呢?以文明为理由,你不许他人吃狗肉,第三人则可“以彼之道,还施彼身”,限制你养狗的自由。

这不是偷换话题,倒打一耙,而是试图提醒争论者,无论情感、文明,还是生活习惯、社会习俗,犹如善与正义,都不止一个答案,不能说,你喜欢什么,爱什么,只有你正确,与你相反,便是错误,大逆不道。你爱狗,是一种活法,你爱吃狗肉,也是一种活法,这二者,并不存在正误之分。

无关正误,更无关道德。吃狗肉未必就是不道德,不吃狗肉未必就是道德。吃狗肉,比起吃猪肉、吃兔肉、吃蛇肉、吃老鼠肉,哪个更不道德?不吃狗肉,比起不吃猪肉、不吃兔肉、不吃蛇肉、不吃老鼠肉,哪个更道德?似乎都说不上来。因为这与道德并无几多关系。

有人说,我们不谈人心,不谈道德,谈权利。于是举出名曰“狗权”的重型武器。然而所谓狗权,其实是非常虚妄的东西,不啻对权利的滥用。如果狗有狗权,猫有猫权,马有马权,驴有驴权,所有的动物都有其权利,那么权利话语反而轻于鸿毛,一文不值,毫无保护作用。所以说,拿狗权为狗辩护,抵制吃狗肉,才是最大的错位。还不如让争论回归人心的冷暖,用温情感化世间。

大体而言,我以为要不要吃狗肉、要不要抵制狗肉节,是一个生活问题,顶多是一个文化问题。在生活与文化的空间,当以多元、宽容、开放为特色,而无一元论的一席之地,如罗素所云:须知参差多态,乃是幸福的本源。比狗肉之争更激烈的是禁烟之争,然而一个理想的社会,吸烟者与禁烟者,只要分清群己权界,完全可以并行不悖,井水不犯河水。

具体说来,我不反对养狗,却也不反对吃狗肉,至于抵制吃狗肉,只要在法治的界限之内,我也一样支持。譬如在狗肉馆门口静坐,抑或发传单抗议,只要人家不嫌你,那就没问题;当你看见人家杀狗,花钱买下来,然后放生,可谓善举,如果你一把抢过屠刀,把狗放走,还不赔钱,反而自诩为义举,这便打破了限度,必须承担责任。

这不是搅混水,和稀泥。当年苏力先生论“复转军人进法院”,最后引用了霍姆斯大法官的一段话,正适合钞在这里:“我知道我不是上帝,因此,当人们……要干一些我从宪法中找不到任何东西明确禁止他们这样做时,我就说,不论自己是否喜欢,‘去他妈的,让他们折腾去吧!’”

最后说一个案例。我有一个朋友,喜欢养狗,老家有两条,新家有三条,他对犬种,简直如数家珍,足见酷爱程度,不过,这并不妨碍他对狗肉大快朵颐,每年冬天,他都要张罗狗肉宴,邀集一帮老友,吃狗肉,喝米酒。问他如何看待狗肉之争,他答:吃是本分,不吃是慈悲。这就是所谓的“通人”,以一己之力,化解了关于狗肉的万千争论。

2015年6月21日

供腾讯新闻

首页/电脑版/地图
© 2024 CwBaiKe.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