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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洛龙区交通管制最新通告 公开征求意见洛阳轨道交通禁止

时间:2024-07-29 19:06:28/人气:167 ℃

近日,洛阳市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联合制定《洛阳市轨道交通禁止限制乘客携带物品目录(征求意见稿)》26日前,洛阳相关部门面向社会各界征集修改意见和建议。将来,禁止、限制携带15类物品乘坐洛阳城市轨道交通。

洛阳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洛阳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规定,在城市轨道交通开通前,相关规则必须进一步细化,因此,洛阳公安机关和交通运输部门联合制定《意见稿》,其内容包含“乘坐城市轨道交通禁止携带物品目录”和“乘坐城市轨道交通限制携带物品目录”两部分。

■禁止携带物品

本部分包括11类,涉及枪支、子弹类(含主要零部件);*********品类;管制器具及具有一定杀伤力的其他器具类;易燃易爆品类;毒害品类;腐蚀性物品类;放射性物品类;传染病病原体类;可能干扰列车信号的强磁化物、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物品、不能判明性质可能具有危险性的物品类;畜禽和猫、狗等宠物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动物类;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持有、携带、运输的物品。

其中,部分类别有更细致规定。易燃易爆品类中,2个以上普通打火机;2小盒以上安全火柴;20毫升以上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120毫升以上的冷烫精、摩丝、发胶、杀虫剂、空气清新剂等自喷压力容器禁止携带。禁止携带畜禽和猫、狗等宠物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动物,但有识别标志的服务犬除外。

■限制携带物品

本部分包括4类,若随身携带锂电池(充电宝),每人累计不得超过2个(含),且单个容量不超过20000毫安;须标识完整、清晰。

若携带水果刀、工艺刀、工具刀等,刀刃宽度须在10厘米以下且包装完好(刀刃内藏或包缠紧密也可);按规定登记;单品限1把(件),累计不超过3把(件)。

若携带球棒、木棍等木质棍装物品,长度须在50厘米到160厘米间,若是直径在6厘米以上的,须包装完好或有必要的防护措施;按规定登记;单品限量1把(件),累计不超过3把(件)。

若携带50度以上的包装白酒,其总量不得超过2千克且须包装完好;散装酒每人限带2千克(含容器质量),且须用桶、罐、瓶等容器密封。

■温馨提示

26日前,若您有意见和建议,可联系洛阳市公安局轨道交通分局(体育场路1号6401室),电话:0379-63133855,电子邮箱:lygdjtfj@163.com;也可联系洛阳市交通运输局轨道运营管理科(南昌路56号1104室),电话:0379-63239079,电子邮箱:lyjtjgdk@126.com。

洛报融媒记者 赵硕 通讯员 庄汉盛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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