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号,珠海香洲区嘉年华国际公寓就又发生了一起高空坠物,并且砸中了业主彭先生的小车,车辆受损明显。
监控显示,8月6号11点55分,一团白色物体从高处坠下,砸中一辆小车,之后反弹起来又落下,正在一旁行走的巨人听到声响都吓了一跳。事发在珠海香洲区嘉年华国际公寓楼下,被砸中的小车正是彭先生的。
彭先生车辆的前挡风玻璃碎了,车顶也凹了进去。彭先生随即打电话报警。
民警到现场进行取证之后,彭先生便联系物业,处理坠亡狗只的事宜,并帮忙寻找狗只的主人。彭先生说,当物业的工作人员上门询问时,狗主一家才意识到自家狗只掉了下去。
彭先生表示自6号以来,一直未能与狗主协商赔偿事宜。
记者在现场观察发现,狗只掉落的这一侧,上方正对着林女士家阳台的位置。并且高层的阳台只有一道大约一米二高的防护栏,外侧并无玻璃阻挡,并且防护栏缝隙大概有10厘米那么宽。
物业表示,事发后,也积极联系狗主,让双方之间进行协商。并且对楼栋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彭先生说,派出所民警约了双方当天下午进行协商,如果协商无法一致,自己将走法律途径。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对于高空抛物的话由抛物方去承担责任。由于涉事已经确定了狗主人(为责任方),那么相应的赔偿责任是由狗主人承担。另外如果双方对于协商赔偿的问题无法一致的话,受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源:广东公共频道 实习编辑:李宇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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