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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狗是种什么体验?养狗是一种有趣的体验

时间:2024-01-01 21:07:18/人气:193 ℃

我们农村孩子,从小就是猫狗堆里长大的。

直到现在,我们农村里到处是狗,一个个摇着尾巴得意洋洋走来走去,到邻居家串门儿就像回家一样,要么趴在路上晒太阳,要么在田野里狂奔,自由自在,狗生幸福。

但是,偷狗贼也很多,这些王八蛋有的下******、有的用弓***射******、还有的两人骑个摩托车,逮住狗勒住脖子上车就走。世界上并不存在什么真正的“肉狗厂”,大多数人吃的狗肉,都来自于偷狗贼下毒毒死的毒狗肉。但是偷狗贼一旦被逮住,那也是要被全村打个半死的。

中华田园犬这些家伙也确实忠诚勇猛,能干活儿,遇到陌生人就是一顿狂吠,是看家护院、维持乡村治安的一把好手。我记得有个人家的大黄狗,闲着没事,还会刨泥土抓田鼠,一逮一个准,真正的狗拿耗子。

游牧、渔猎、农耕社会都离不开狗,无论是中国,欧洲,埃及,北美都是如此,直到现在,美国农场中的小孩,大多都有狗陪伴着长大。

我小时候上村里的幼儿园,总有一只金发碧眼花屁股的大公鸡半路截道,追着我啄,一年被吓哭好几次,脸上都被鸡爪子挠破了,后来全仗着我外婆家的大黑狗护送我上学放学,这家伙虽然战斗力堪忧,但忠勇无双,堪堪和大公鸡斗了个旗鼓相当,狗脸还被啄出血来,但总是死战不退,护得它家小主人周全,我龙颜大悦,给它脖子上挂了个纸牌牌,上书“御赐一品带刀侍卫,世袭罔替”。

这黑狗一直护送到我上小学,送到校门口,看两眼,就回家,到了放学的时候,它又准时在门口接我。然而就在我小学一年级结束,放暑假的那天,狗没来接我,回到家时,它口吐血沫,发了疯一样在地上打滚,据说是吃了农药,我心疼得想要上去看它,被一个大伯一把推开,他抡起一根棍子就打碎了狗头,老子的御赐一品带刀侍卫,趴在地上,似乎叹了一口气,血从鼻子嘴巴里呼啦一下溢出来,死了。

我老婆和我讲过,她小时候,养过一只小花狗,叫做克赛,聪明无比。我老婆还是小女孩的时候,非常贪玩,经常和狗玩“跳火圈”的游戏——就是把一根绳子用火点燃,甩成一个火圈,那只小花狗就会兴奋地扑过来,从火圈中钻过,有一回,玩得太兴奋,就把她的手擦伤了。我岳母一生气,就把狗装进麻袋卖给了狗贩子,几天后,大概就成了狗肉。

但是这只小花狗,曾经为她们家立下过大功,有一夜盗贼来访,花狗克赛和一个成年持刀盗贼搏斗半天,咬的那个人手和腿脚鲜血淋漓,最后放弃而走,而克赛的鼻子,也被盗贼打烂了,血肉模糊,几天都不能吃东西。但在农村上代人眼里,狗和鸡鸭牛羊一样,早晚要上屠宰场和餐桌。我老婆哭的稀里哗啦,以至于现在养的狗,还叫克赛。

我爷爷是个猎人,一辈子离不开狗,经常一养就是三四条,呼喝之间,狗群出击,像大将军一样威风。在田野里,只有风驰电掣的中华田园犬,才能帮他逮住同样风驰电掣的兔子。狗是社会性动物,它们很像人,捕猎的时候,它们从来不是单打独斗,而是有沟通有配合,有的追击,有的埋伏,有的抄后路,经常打出精彩的团队协作,令人惊叹,有一次,居然直接靠着不断的协同包抄,把一只兔子逼得撞到了矮墙上。

90年代的时候,我爷爷还有一把破鸟枪,在河边放一枪,火光四射,浓烟飞腾,一只水鸟掉到了河水里,他的大黄狗就会扑通一声跳下河,兴冲冲把野鸭子叼回来,放在爷爷脚下,一口都不会碰。到了晚上,它自然会有肉汤泡饭吃。

前两年我爷爷还在世,骑着个三轮车拉柴禾,他老人家骑不动,居然让三只狗拉绳子给他拖车,这“狗拉车”横行村里,比奔驰宝马都拉风,我爷爷哈哈大笑,然后到了过年,把三条狗,全部割喉剥皮下锅煮了。家家都分到了一大块狗肉。

农村人喜欢狗吗?肯定是喜欢的,每一家的母狗下崽子了,家家户户都会上门求一条,看家护院,都是有用的。别人家的狗溜达到你家,你也会给它两口吃的,摸摸狗头。但是到了过年的时候,农村人馋起来,狗也和鸡鸭牛羊没有什么区别,在很多人眼里,味道似乎还更胜一筹。

我是不吃狗肉猫肉的,这两种动物的眼神,可以和人类沟通,举止行为,也更像是有智慧的生物,他们会坐下,会翻肚皮给你看,会伸过脑袋求摸摸,好久不见它会扑到你身上,激动不已,狗会冲你咧嘴吐舌头笑,猫会在你腿上打呼噜,它们信任你,你是它们的全部。

现代城市人,确实更爱狗,他们不会吃狗肉,狗就是家庭成员和伴侣。清末民国的北京富裕家庭有三样东西——先生、肥狗、胖丫头。那时候,狗在现代城市里,就是宠物了。

南京这座城市,差不多是我见过的对狗最友好的城市,一路上,你可以看到白发苍苍的老太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牵着他们家狗,悠闲路过人生。我有一次去菜市场买菜,看到一个老奶奶空着双手,施施然走在前头,后面跟着一只大金毛,亦步亦趋,狗子里还叼着一只买菜的篮子,篮子里放着一块肉,几个鸡蛋,几根胡萝卜,原来城里的狗,也有卖苦力打工的。

我们现在养的狗,叫做克赛,是一只漂亮的两岁贵宾,身体素质极好,可以跳上一米高的桌子,冲起来像闪电一样,太活泼,太闹腾,太喜欢和人玩儿,见到美女就像见到亲娘一样,见到任何男人都像见到亲爹一样,谁都能把它抱走,只要一个路人冲它吹个口哨,抛个眼神,它就摇头摆尾扭着屁股黏到人家身上去了,所以我总是用绳子把它紧紧拴在手里。

狗这个东西,在几万年的文明史上,和人类都是共生关系。

你去翻中国的历史,看埃及的壁画,到处都是人和狗一起生活的场景。当年的狼群的几只狼因为好吃懒做,一时贪嘴,吃了人类施舍的食物,就被拴上绳子,成了为人类打工的狗子,已经有几万年的时光了。

这些狼经过一代一代的繁殖和演化,耳朵耷拉下来,尾巴翘起来,眼神温柔起来,就变成了狗,它们帮助人类捕猎、寻回、警戒、灭鼠、拉雪橇,人类离不开它们,它们也离不开人类,丰年的时候,它们要卖命工作,灾年的时候,它们还得成为粮食。

你知道为什么现在的雪橇三傻都是笑嘻嘻、傻乎乎的嘛?你知道为什么边牧总是那么听话吗?你知道为什么金毛是个可以叼鸡蛋的软嘴巴?因为人类一代一代,把那些攻击性强的,不听话的,不服从的狗狗,都做成了狗肉。留下来的,绝大部分都是人畜无害的。

进入工业社会之后,城市里的狗除了警犬、军犬、导盲犬等工作犬之外,大部分的狗都已经失去了工作的功能,而是成为了人类的伴侣犬和观赏性宠物。人类再次发挥他们残忍而聪明的天赋,他们培养出了形态各异的纯血狗,让吉娃娃比猫还小,让德牧佝偻着腰,让博美气管狭窄,让腊肠贴地行走,让牛头梗长成了中国著名明星脸。几十年间,人类屠杀了数以千万计的狗,让狗近亲繁殖,变成了现在的模样。宠物狗的任何外观,性格,都是人类造出来的。

狗,可以在地震等灾难中救死扶伤,可以在缉毒战线上扑咬毒贩,保护战友,可以带着盲人穿过马路,可以陪伴着失独老人度过一生。

狗,也可以到处乱跑,随地大小便,咬伤孩子和老人,传播狂犬病。狗是人类创造的物种,人类是狗的上帝,狗的行为,它的“上帝”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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