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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犬吓到人是否需要负法律责任,泰迪犬起身走了两步致老太受惊摔倒

时间:2024-04-24 04:20:10/人气:355 ℃

来源|都市现场综合江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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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江门六旬老太欧某经过某步行街时,一条趴在台阶上休息的棕色泰迪犬见其靠近,站起来朝其走了两步。欧某见小狗没拴绳,有点害怕,下意识向旁边闪躲,一下没站稳摔倒在地,后送医住院13天,被评定为9级伤残。欧某遂起诉狗主高某。当地法院一审判决高某承担30%责任,但双方均不服判。

二审时法院认为,高某的泰迪犬未取得《犬类准养证》,且高某没给狗拴上狗绳,并在晚上19时后人流高峰期未尽到注意义务;虽然泰迪犬虽未出现“追赶、扑倒、撕咬、吠叫”等情形,但因它突然起立及走近的动作,导致欧某心理恐惧诱发摔倒,所产生的损害应属于“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范畴。因此,高某对欧某构成侵权,应负全部赔偿责任。最终判高某赔偿欧某20余万元。

狗狗是人类忠实的朋友,但是,当主人们出门遛狗时,不对它们加以约束和管理,就会给周围的邻居和小区环境带来不良影响甚至伤害。

文明养犬

1.遛犬要受到时间和地点的限制

在户外陪伴爱犬,不是所有地方都能去

重点管理区养犬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不得在禁止遛犬的区域和时间内遛犬。携犬出户的,犬只应当挂犬牌、東犬链,犬链长度不得超过一点五米,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牵领,遵守交通法规并主动避让行人和车辆。

2.遛犬要注意交通安全

携犬出户不遵守交通法规致使犬只伤亡的,由养犬人承担犬只伤亡责任。

3.犬只伤人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养犬不得危害公共利益,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不得放任、驱使犬只恐吓、伤害他人。犬吠影响他人时,养犬人或者携犬人应当采取措施予以制止。犬只伤人的,养犬人或者携犬人应当立即将伤者送至医疗机构诊治,先行支付医疗费用,井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4.犬只不能在户外随地排泄粪便

重点管理区养犬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犬只在户外排泄粪便的,携犬人应当立即清除。违反本规定,养犬污染环境或者携犬不立即清除犬只粪便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罚。

5.犬只不能随意进入公共场所

不得携犬进入机关、医院、学校、幼儿园、疗养院、少年儿童活动场所、体育场馆、博物馆、图书馆、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室内农贸市场、金融经营场所,以及设有犬只禁入标识的公园、风景名胜区等公共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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