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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多次相亲总结出的相亲铁律:成功解决闺蜜相亲难题

时间:2024-08-22 21:12:50/人气:191 ℃

1 罗曼蒂克半衰期理论

包珍妮编辑说明:

我是读大学时认识的慕斯。那时人们更多地是叫她玛丽莎。“慕斯”这个名字是她的一个旧日男友起的。他觉得当她张大鼻孔的时候,像极了驼鹿[1]。慕斯则坚持说自己从来不会那样,一口咬定是她的朋友们合伙诬陷,好让她信以为真。慕斯告诉我说,另一个恋人曾评价她的鼻子就像一个双车位车库。她和男性的关系总是很特别。

编撰慕斯作品的难度很大,因为她有许多想法都值得单独成页。她写下的每个句子几乎都充盈着多重意义,具有诗歌语言的凝炼。她的想法需要四周留白,用纸页镶嵌起来,读者在消化时才不至于囫囵吞枣。它们不是“思维快餐”世界里的手指蛋糕,而是缅因州某个炸鱼野餐会上一叉子略焦的龙虾肉,或是新奥尔良妓院里烛光下的一勺似融非融的杏仁托托尼冰淇淋。您想尽情沉溺,必须缓慢地、慵懒地进行;清空脑袋,让词句的味道在舌尖流淌,在脑中由此联结起来的“幸福突触”中徜徉。阅读她的作品,您得抛却下面这些世俗杂念:

“今天晚饭吃什么?”

“我出门的时候熨斗关了吗?”

“地理位置上贝克斯菲尔德是在费雷斯诺的左边还是右边?”

开始之前,先放空一会儿。将大脑调节到“接受”状态。停。深呼吸。开始。

我思考生活的方式是短语,碎片,些许的蛋壳:米白色,微咸。生活如同海上彩虹或是达布隆金币——少见而珍奇,不易伪造。我不知道自己说了什么,但却照说不误。生活没有情节、意义,以及正确的时机。它是艺术(art),是诡计(artifice),是亚特·卡尼(Art Carney)[2]

慕斯·米倪恩

于希腊圣托里尼

1984年5月14日

蒙大拿

蒙大拿最吸引人的就是爱达荷的这个地方。

新年前夜的前一夜,我在这里试图遗忘一个事实:我的每一段感情总是以自我折磨告终,并且通常情况下我得跋山涉水来到远方,才能得出这个结论。

在这样一种绝望的状态下,我轻易地就被两个不同程度的陌生人给说服,搭伴在月夜的雪地中远足一英里,去寻找带着神秘色彩的温泉。我与其中一个陌生人相识于三周前,到这时已经把她视作朋友了。相识的契机是我希望到蒙大拿来参加一个圣诞节的节后派对。虽然已是1979年,可我仍然是无车一族——这在洛杉矶着实罕见。我主要依靠公共交通以及搭陌生人的顺风车出行。碰巧在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的搭车信息交流墙上有人在找搭乘旅伴:圣诞季,前往蒙大拿的密苏拉。普鲁邓斯出现在我面前时,我正穿着外婆的睡袍,病怏怏地用面团做着雕塑。她觉得我很古怪,可这正合她意。一周之后她邀请我参加了她举办的派对,我记得当时有个独眼的英国人对我非常粗鲁。我觉得他是在跟我调情。

开往蒙大拿的路上恰好经过我父母家,我们便在那里过了圣诞节。我的母亲,就是这位母亲,给普鲁准备了好几份礼物,让她不至于觉得自己没人疼爱。(我母亲对“爱”有至高的信仰。)

离开的那天早上我们看见了双彩虹。另一次看见是这年夏天在蒙大拿的时候。在人生的那个时期,我把这些事情都看作一种预示。

我们钻进伊莎多拉。(普鲁邓斯给自己的车起了名字,一听就知道是“小女生”做的事情。)如同所有一起开长途车的人一样,我们天南海北地聊起来:匿名戒食会,神经性厌食症,以及疯狂的母亲。她跟我讲起曾经因为厌食在精神病院待过三个月,每每借画画打发时间。我则告诉她自己曾经被母亲用枪指着。等到了蒙大拿,我们俩已经觉得非常亲密了。

普鲁邓斯一路向北是为了爱情,我也一样,但却羞于承认,非得假装是为了参加派对而来。一个人远行不会仅是为了盛大的聚会,必然还有一些不可言说的东西。我一直都不惧为爱承担风险,这是一种危险浪漫又常常使人失望的生活方式。

普鲁邓斯的失望先一步到来。那个男生紧张得要命。我发现,男人总是希望你来看他,可是等你真的出现,他们又临阵畏缩,变得冷淡敷衍,你的主动到来使吸引力大打折扣。

他住在一间地下室公寓里,那个地方假如两个人住,并且其中一个是艺术家的话,即使条件艰苦,也仍不失生活的迷人味道。可现实却是,他一人独居,平时在书店打工。蜗居生活的所有...

肯德尔(他的名字)又瘦又高,四肢细长,外形酷似信奉社会主义的放荡文人。我觉得他在言谈中试图宣扬马克思主义,但是这方面我了解得少,并不十分确定。也许是我事后回想时把共产主义者的特点加进了他的性格里,毕竟这与他的体格挺相称。

我还记得当时在一家墨西哥餐馆里,他告诉我们他出现了*********药效过后的幻觉闪回。他是不是还提到了大象?我记不清了。那时,凭借所有听来的有关幻觉闪回的知识,我判断他的症状还属轻微。后来亲身试过LSD[3]我才知道,那只是感到有幻觉重现,并不是真正的幻觉重现:一段闪光记忆稍纵即逝的瞬间,地面上仿佛有珠宝、蛛网还有新浪漫主义字体的耀眼光芒;突然眼前的某样东西就变换了模样;只能揉揉眼定睛再看。这更接近于一般人心目中的鬼闪回,而非再次体验迷幻的恐怖经历。我觉得,肯德尔的闪回更多是为了抓住我们的注意力,因为那丝毫没有影响他消灭普鲁邓斯没吃完的墨西哥卷饼。

我留下普鲁跟她身形瘦长的布尔什维克知识分子单独相处,自己出发去找哈斯克,一个头发卷曲、身高约莫六英尺出头、高大健壮、土生土长的蒙大拿小号手。(他之所以得名哈斯克[Husk]是因为他像哈士奇[Husky]犬一样个子又大毛发又浓。)我们这一年在比格福克的夏令剧团里相遇,他在乐队,我是女演员。就是在那个夏天我扮演了黑人。(因为“三黑令”[4]的存在,没有黑人演员愿意到蒙大拿来,可他们已经付了《戏船》[5]的版权费。)哈斯克当时喜欢叫我“小黏饼”,因为我在剧中的角色总是在做饼干。他会大声地这样叫我,然后发出带有浓重鼻音的笑声。我那时还是个幼稚女生,他的这种行为让我着迷。

夏日的尾巴渐渐临近时,我们知道这份浪漫情缘也走到了尽头,但友谊还在。这种情况下,你会希望对方保持联络,但骄傲却不允许你表露太多。时间一点点过去,我发现自己开始想念哈斯克。十一月,我写了一封信给他,他则回信邀请我去蒙大拿参加一个圣诞节节后派对。

他在一家餐馆工作,在客人的桌上现做恺撒沙拉。我就跟他定在那里见面。下了车,看着普鲁邓斯和伊莎多拉开走,我有点慌了神。直觉告诉我有些事情不再会和从前一样了。哈斯克看见我走进餐馆,显得波澜不惊,甚至有些粗鲁。我很受伤,同时开始自责: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学聪明呢。我转念想要回去找普鲁邓斯和肯德尔,却被自尊心阻止。我不想让人知道,自己一路跋山涉水,只是为了爱情。

第二天,我和哈斯克一同驱车前往比格福克(派对的举办地)。前一晚睡在哪里,是否是单人床,有否吃晚餐,我们都说了什么,现在我丝毫都回忆不起来了,全无踪影。有时,这些无法找回的记忆让我感到无比悲伤。我想,这也许是慢慢老去的标志。身体开始清除那些具有破坏性或是毫无益处的想法,一如大扫除或是打包杂物,痛苦被转移到身体的最深处,那里警戒森严,遮着漂亮的挂毯,让你永远想不到后面隐藏着一个入口通向最卑微的自我。这对身体来说是一种勇敢的行为,这代表着你还健康。但是这些想法不会就此离开,它们带着放射性,蛰伏在那里。探针八成能够探测到它们的存在。甚至轻嗅一下曾经就读的小学里供应的难吃午餐,也能够将它们定位。旧日伤口的重现会导致记忆雪崩,使我动弹不得。所以我必须抢占先机,把它们一条条拎出来,小剂量地释放痛苦,就像通过少量按时服用******使自己对敌人的毒害产生抗性一样。可大多时候唯一的敌人是过于轻易的爱。这该如何免疫呢?

对此我的方法是,将记忆打得松散模糊,禁足于这张纸页上,可我担心这样做的结果是更多无妄的假设和推测。蒙大拿的景象依旧清晰可见,但我记忆中留存的故事却像是编好的脚本。在那里度过的四个夏天,如同劣质水彩画中的颜色般相互冲撞在一起。我只能依稀记起在广袤的弗拉特黑德湖边,我们绕着湖边曲折的森林小路兜风,经过黄湾、蓝湾——蜿蜒的道路串起了各式遥远的回忆:男朋友,滑水橇,以及太多太多色彩缤纷的混调酒(我的表妹曾喝了几杯极易醉人的蓝色“威特斯玻璃清洁剂”,整个晚上都呕吐不止)。

我们(比格福克剧团的演员)每天都会在沿河的土路上晨跑,那八成是我们生活方式最健康的一段时光了。大自然让我们有了勿负韶光之志……在最想不到的秀美风景里享受鱼水之欢:烟雨微濛的凌晨四点在一块可以俯视(尽管我们从未俯视过)弗拉特黑德湖的平坦岩石上,毗邻静谧小溪的矮树林里铺的毯子上,以及,静谧小溪里。

哈斯克并不是这些场景的另一主角。我和他只在与伊恩的房车毗邻的屋棚里做过爱。(那时伊恩和哈斯克还是好兄弟,他们会一起设陷阱诱捕囊鼠,赚些外快。他们穿的T恤上印有“诱捕大师”[6]的字样。)与哈斯克的恋爱不乏愉悦,但现在我对爱情的了解更深入了一些,不论是对它的短暂性,还是对交往的各种细节。当时那段经历,只是我们所能拥有的最接近爱情的替代品,就如同在一个进步到想要解释各种现象,却又囿于简陋条件而无法进一步探寻的文明中,神话传说是自然科学的替代品一样。我们不知道如何进一步探寻爱情,只能尽力不去伤害对方,因为彼此都很有好感。大笑是我们的主要爱好,所以在一起的日子总是充满乐趣。然而现实生活往往不会让快乐长存。我和哈斯克在比格福克的那个夏天,他同时在两小时车程之外的密苏拉还有一个女朋友。他承认,我比那个女友有趣的多,她总是很严肃,想要支配哈斯克的生活方式。哈斯克的笑话永远无法把她逗笑。男人长成后的状态往往比女人轻松愉悦得多。我好奇,社会到底对女人做了什么,因为很多女性的性格实在谈不上有趣。她们控制欲极强,惧怕失控;母性爆发到令人窒息(mothering and smothering)——这可不是巧合。但这样的结果是双方面造成的:男人身上有些东西会引发女人的控制欲,而他们也有想要被控制的东西。

我并不想控制哈斯克,只想他成为一个可以让我依靠的人。在开往比格福克的路上,在他那辆必须停在下坡路才能借力再次发动的军绿色汽车里,我不希望看到他在半打啤酒下肚之后摇摇晃晃地开车,还用恶毒的言语贬损我们曾经的朋友。控制是必要的,但不是由我来实施,我想让他自制。

在跌跌撞撞开往比格福克的路上,哈斯克含糊其辞地问我最近过得怎么样。我一时冲动,便告诉他我快要嫁给一个伊朗人了。我明知不该那么做的,可当我脑子里有事情时,就会脱口而出,因此我从来没有秘密。哈斯克挤出一个鬼脸:“你为什么要嫁给一个伊朗人?”他又喝了一大口啤酒,将车转了个弯,我则紧紧扶住仪表盘。

我跟他解释了一切,哈密德的叔叔被杀,他回到伊朗又锒铛入狱,被困数月,以及他与我父亲的关系(他是我父亲的助教,节假日都在我们家过)。我又解释说婚姻对我来说没有太大的意义,救人比起顾虑什么离婚污点更重要一些。(我并不打算与哈密德维系婚姻关系,这只是为了防止他被遣返的权宜之计。)

车内一阵沉寂。我等他开口。

哈斯克又问道:“所以……你为什么要嫁给一个伊朗人?”就仿佛我什么都没有说过似的。

所幸,我并没有真嫁。否则,我就能亲身体会这种伟大行为的无用之处了。现在的我更自私。况且追究根底,这样的牺牲通常与牺牲者自己的心血来潮脱不了干系。哈密德似乎把方便看得比生命更重——或者可能他的生命并没有真正受到威胁。我的结婚条件是要他搬到洛杉矶,以便我继续学业。而他却想毕业后留在萨克拉门托,排队等一份政府公职。那里离我父母家实在太近了,对我来说无疑如同地狱。那里乡土气息太浓,无聊至极。甚至连沙滩都没有。

哈密德最终找到了另一个女人(我父亲的一名学生)作为结婚对象。她嫁给哈密德的原因更传统些。我甚至和妹妹、表妹一起去参加了婚礼——特蕾莎和达琳分别有五英尺九英寸和五英尺十英寸高,是强壮女人的化身,可是我们只要肯收拾,想要明艳照人并不难。我觉得新娘当时有些招架不住了,尤其是她还知道哈密德和我曾经有过那么一出。她保守的思维是无法理解我决定那么做的原因的。

我们其实迟到了,只赶上了婚礼仪式后的宴席;宴席摆在车库——或者说摆放着所有食物的地方:琳琅满目的速食肉制品(奥斯卡·梅耶牌大红肠、熟萨拉米香肠、酸辣肉糕),哪儿都少不了的土豆沙拉,以及加热即食的面包卷。当天最悦人的风景是那个体态浑圆的伴娘,她穿着紧绷的礼服倚在西屋牌烘干机上,用大勺给客人盛博雅蒂大厨牌意大利小方饺。可怜的客人们想要走到门外呼吸些新鲜空气(车库里有一股狗的气味)都得从她身边挤过。

未曾嫁给哈密德,我真得感谢上苍,否则可真是好意救人反害己。若是成真,在移民局办公室里我们八成连使用的牙膏牌子都得扯谎,上演一场严肃版的“新婚默契大考验”[7]。这个游戏本身就令人兴味索然。

我多希望在那个圣诞节,在我们一路驶向比格福克的路上,就已经知道这样的结果。这样才有机会告诉哈斯克,我并没有真嫁。那时年轻天真,加上对男人的自尊了解不够,我以为哈斯克不会在乎这件事,况且我们俩并没有结婚的打算。但就算只维持一夏,没有任何羁绊,一段两性关系仍会对双方产生微妙的影响。即便松散,甚至有些虚幻,某种纽带还是存在的。我发现,男人在处理旧日爱焰方面通常更婆婆妈妈,更罗曼蒂克,受伤也更深。我觉得这种眷恋的规律与放射性物质衰变很相似,我管这叫恋爱情愫的半衰期理论。男人受影响更甚的原因是他们起初反抗太久。他们被教导做硬汉,无坚不摧,于是假装自己没有陷入恋爱,一点儿都不表现出来。然而女人,能够迅速投入,结束时也同样不拖拉。大哭一场之后,我们继续向前。男人否认一切牵挂,直到突然一下子发现自己无法抽身。而当恋情告终,终于卸下防备、终于承认自己确实为爱沦陷的他自然会茫然无措。假设恋情持续了x时间,则2x之后男人(且称A)还会有二分之一的时间在想念女人(B)。4x的时间会将A的思念减少到百分之二十五。纵使时光荏苒,在A脑海中的隐秘处,对B的伤感回忆始终不会消失殆尽。一位男性朋友曾经坦白,一帮醉酒的男人在一起时,全部都会缅怀往日女友——曾经甩掉他们的那些。男人轻易就开始怀旧。但假使让往日女友回到他们身边,百分之百又会重蹈覆辙。

我相信此中的男女差异必定有逻辑可循。女性的身体会经历许多变化,足以改变体重、胃口、心情,以及气质。有些女性起初会采取抵触态度,但最终会意识到在不同的阶段你注定会变成不一样的人。调整是唯一办法——女人生活在不断地调整之中。这个过程兴许不怎么安静;事实上,我相信女人之所以如此善言,是借以监测凡此种种变化,协调内部现实与外部现实。这不是一项轻松的任务,却练就了女人高明的操纵手法。她们调整,但是报复之心从中滋生。有的人可以在软弱无能中生出智慧。看上去被动的女人有可能最善操控,因为她们是如此内敛隐微,没人会料到。

另一方面,男人行事则简单得多。他们已经在数学、科学,以及其他有模式可循的事情上证明了自己的才智,可人际关系却让他们困惑不已。即使杰出如弗洛伊德,也没有意识到,女人根本就没兴趣拥有自己的阳具,她们只是想借用一下而已。弗洛伊德以为女人一心想要成为男人,可其实她们只是想像男人一样生活而已。

至于哈斯克,虽然并不爱我,但他却感受到那些难以表述的感情纽带,进而意识到了自己对我的关心。在无处安置亦无法命名这些心绪的情况下,他变得粗暴刻薄起来。他讲起与我们的对话毫无关联的笑话,语调尖酸刺耳,偶尔还用异邦人体味浓烈来奚落我。那时的我不习惯有人关心,并没有意识到自己伤害了他,也没有发现他所有拙劣的模仿表演,还有他那些“有男子气概的男人”不讲逻辑的玩笑,在某些时刻也映射出他自己;也许,在他最具男子气的时候,也要比我更脆弱。

不知他现在是否知晓我从未嫁给哈密德。我渴望时光倒流——无疑这些年头以及锐减的精力让我的同情心也滋长起来——然后告诉他。也许会让他好过些,没准能够逗他一笑。或许他也就不会把啤酒泼在警察身上。

是龙舌兰酒作祟,我很确定。龙舌兰酒,也许还有我临近的婚礼。但我还是认为前者是罪魁,因为通常都是它。这年夏天,我们参加了一场盛大的室外派对,现场有乐队演出。是那种具有蒙大拿质朴特色的舞会,每个人差不多都会烂醉如泥。那天晚上哈斯克无数杯龙舌兰酒下肚,以至于归途中我们不得不停车,让他在消防署门口吐酒。在派对上他的言行近乎粗鲁,可清肠后他变得温顺了许多。如果出现在一本书里,这个情节很显然是打伏笔,但遗憾的是,在生活中你永远不知道某些事情的重要性,不知道有一天你会被迫重新评估它们。

我们沿着围绕市中心的街道开进比格福克这个有着五百居民的繁盛都市,一路上我重新评估了很多事情。在谈论蒙大拿的时候,我总喜欢举出这个事实:这个镇上一共有五个酒吧,每百人就有一个。这表明蒙大拿人的头等癖好虽然不健康,但不乏说服力。不曾在蒙大拿过过冬的人是没有资格品评他们对酒精的热爱的。

哈斯克把车一直开到伊恩的房车旁,从那里可以俯瞰一片果园。雪下得不大,但足以给苹果树染上童话色彩。土地蒙上了一层薄薄的雪屑,向四处延伸。蒙大拿让人想要永远生活在那里,可一旦冬天来临,你就会渴望逃离,哪怕仅仅是为了有一份稳定的收入。在蒙大拿只有为数不多的幸运儿拥有真正的工作,不是那种只要求唱歌不跑调、略懂舞蹈、仅持续一个夏天的工作,而是能够提供经济和情感上的支撑,薪水足够让你在圣诞节后飞往温暖地带过冬的工作。

伊恩是幸运儿之一,他是一名智障儿童教师。这些孩子来自比格福克以及周边地区。在我看来,像蒙大拿西北部这样人口稀少的地区竟然需要雇佣多名受过培训的智障儿童教师,足以说明近亲结合比例之高。但至少这给了伊恩一份工作。

这年整个夏天哈斯克都是在伊恩的房车里度过的,我则只住了半个夏天。我和哈斯克睡的小屋棚夏天有时会冷,但跟现在完全没法比。当我早上醒来而哈斯克还在睡梦中,我就跳下床直奔房车,满心期盼伊恩已经做好了野越橘酸面松饼作早餐。在我心情低落时,食物是最好的补偿。有时,我早晨起床的唯一动力就是想一种厨房里能够驱使我离开被窝的美妙食物。我认为早餐是生活对早晨一事的道歉。酒精则是对余下时间的道歉。

夏令剧团里有个吹单簧管的女生,和家人住在比格福克附近的一个小农场里。我和哈斯克一起去过那里,我们一起采摘玉米、洋葱、土豆、西葫芦,还有覆盆子。在随后的覆盆子代基里酒派对上,我爬到炉子上跳起了舞。我记得代基里酒是柯顿调的,她厨艺绝佳。那个冬天,她告诉我她准备写一本烹饪书,会收一些叫做“谁害怕弗吉尼亚火腿?”“等待匈牙利红烩牛肉”[8]之类的食谱。不知道后来怎么样了。柯顿是比格福克夏令剧院的服装师,做了好几年了。每个演员都要贡献时间来缝制服装和搭建背景。在戏服间里,我们的聊天内容经常上至神学(去年夏天我们的团队中有两人以前是神父)下至可食用内衣。记得我当时跟他们俩说,我不相信上帝的存在,但相信众仙女——一种合伙式的上帝。他们俩颇觉好笑。

你瞧,如果要解释上帝的安排为什么会杂乱无章,那么上帝由多个实体组成就是个站得住脚的答案,因为任何一个团队做决策时都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诚然,上帝施予了我们基本的善,但也有相当数量的战争、种族暴动、奴隶制,以及因嫁给短命君主而殉葬的埃及妇女。还有儿童十字军[9]——那些父母为了减少家里吃饭人口,便设计将孩子送上朝圣之路。这些去觐见上帝的孩子当然成了残忍劫匪的猎物。这样想来,他们也确实见到了上帝。(生活常以反讽为乐。)我怀疑那些父母心知肚明:劫匪要是把心思放在朝圣路上的孩子身上,便不会登门造访搞破坏了。人们为了使自己的决定合理化,总是将其标榜成是为了别人的利益。

我选择称这个相当无能的联合体上帝为“众仙女”只是因这听起来更友善些。从理论上来说,相比单一的上帝,假如一个仙女对你不怎么待见,那么你还有其他仙女可以期待。一个上帝,那可真成了孤注一掷。惹怒了上帝,便没有更高的权力机构可供申诉。再说,人人都向上帝祷告,仙女却无人问津。我宁愿对着真正会聆听的人祷告,就算她们不存在。正如雷克斯[10]所说,“依靠级别低一些的神胜算更大。就像安飞士租车公司(Avis)[11],他们更尽心尽力”。这话不论从哪一个角度看都挺有道理。我觉得,既然要相信神话传说,靠信仰来做决定,并以从来没人能证明的东西作为经营生活的基础,何妨让它变得有趣一点呢?如果要选择一个至高无上的信仰对象,那就选身着纱裙挥舞魔棒的那个吧。假使你的问题没有得到实际解决——可能性很大,不妨将其归作对你品性的测试,而不是神明的无能。哪怕这不是真的,这样想也显得态度积极些。人们无论如何都不会愿意承认自己敬拜的是二流神仙。

生活中的一些小插曲让我确信,我们只配得上二流神仙。因对好运缺乏判别能力,即使有全能的上帝,我们也无法受益。不久前,我看见一个流浪汉在投币售报机的取币口搜索着兴许被人遗忘的零钱。西夫韦超市前至少有三十台自动贩售机排成一列,他就站在尽头,衣衫褴褛,显然精神有些错乱。我的心脏开始猛烈撞击胸膛,这在我月经期间经常发生,使得我对各种事情都多愁善感起来,尤其是看见太平洋贝尔电话公司的广告中相爱的人给对方打电话时。这种时候,我就像一块磁铁,纷杂的情绪如同铁屑一般积聚过来,尤其是眼睛周围,致使眼泪不觉落下。对于流浪汉、玩具店里迷路的孩子、我拼命喷洒杀虫剂也没能避免其被毛虫吞食的蔫弱植物,我心里有一片柔软的地方为它们而留。于是,在这样一个脆弱并极易产生错觉的状态下,我从包里掏出一把零钱,通通塞进位于这一排中间位置的可乐贩售机的取币口里,然后远远地看着。那个流浪汉踉跄地在贩售机之间挪动,摇晃着机器,嘴里不断传出咒骂和疯疯癫癫的歌曲。从售报机到“野马驯服机”(一枚25美分的硬币就可以让孩子们体验一分钟古老的西部风情),他连着敲打了十台机器,都一无所获。他慢慢靠近那台可乐贩售机——我用来赠予好运的介质。我感觉自己就像是上帝看着自己的一个任性子民即将受赏。我这样做的初衷也无非是一阵扮演上帝的心血来潮,与那个流浪汉关系寥寥(反而与我的经前综合征有关)。不错,也许好运更多是取决于神灵当时的心情,而不是我们的行为。

接着——我继续在那儿看——他鬼使神差地在人行道上绕了个弯,完全错过了我放着一共一美元左右零钱的可乐机,对着相邻的那台《洛杉矶时报》贩售机拳打脚踢,骂声连连。

我瞠目结舌,无法相信。想哭,却反而大笑起来,带着悲伤。我想,对,这就是做上帝的感觉:一切都安排妥当,他们却在无知中一路尖叫、嘶吼、咒骂着错过。这让人不得不承认,命运比上帝更有力。

在蒙大拿的时候我经常思考命运和上帝。足够的酒精下肚,在苍穹之下入眠,这样的思绪便会不请自来。是那无穷无尽的天空,还有北极光的缘故。如果你相信宗教体验的话,蒙大拿就是一个绝佳环境。伊恩、哈斯克和我有过一次共同的宗教经历。伊恩看见了一块写着“上帝会回应你”的广告牌,于是那天晚上我们准备去改造它,计划在上面加上一行“请拨1-800-THE-LORD[12]”。我们觉得这是个绝佳的玩笑,便带着啤酒和油漆出发了。伊恩是在开往卡利斯贝尔的路上看见这块广告牌的,可我们来来回回开了好几次,连它的影子都没见着。因为夏天已经过去,那个星期之后我和哈斯克就不得不离开了蒙大拿。不消说,我们刚离开不久,伊恩就奇迹般地又看见了那块广告牌。油漆还在,可他觉得这个主意不再像先前那样有趣了,广告牌消失和再现的时机在他看来实在是过于凑巧。

这个夏天早些时候的一个晚上,我们正驱车前往某处,哈斯克和伊恩突然就彼得·罗斯[13]是否明显缺乏自信争论起来。最终伊恩大吼道:“你敢跟我跳恰恰一决高下吗?”

“当然,谁怕谁!”哈斯克不甘示弱。

伊恩猛地把车转到一旁的土路上,我担心地看着两人气冲冲地打开车门,跑到车前面,真的开始贴面跳起舞来。

不过此刻到了冬天,我们比起那时都严肃了一点。我穿着长裤和羽绒服坐在门口,吃着越橘松饼回忆起那个夏夜。

哈斯克和伊恩从房车里走出来,说话的时候嘴里喷出热气。

“你们看上去像火车似的。”我说道。

“你像只囊鼠。”哈斯克还嘴,接着他和伊恩对视了一眼。

“抓住她!”他们齐声叫起来。(他们是在缅怀一起抓囊鼠的时光。)我拔腿跑向伊恩的车,一路大笑着钻了进去。(就算把他的车停在山坡上,也能够正常启动。)他们也钻进来,开始挠我的痒痒,直到我尖叫起来他们才满意地停手。我们三个听着曼哈顿中转站[14]的歌,开着愚蠢的玩笑,兜了一天的风。我很满意,并天真地以为我们又回到了夏天时的状态。

这天晚上的派对在冬季休业的剧院里举行,这是我来蒙大拿的初衷。我们到得有些迟,我只顾着满心欢喜地跟老朋友叙旧,都没有注意到哈斯克和伊恩离开。

过了一会儿,柯顿走过来问我他们去哪儿了,可我自己也在纳闷这件事儿。她猜想八成是去了街另一头的山姆酒吧,于是我们出了剧院前门,来到电力大街上(毫无疑问,起这个名字是因为这是镇上第一条通上电的街道)。

我对在这以后发生的事情记忆就不是很明朗了。我发现,虽然这种时候你很努力地想记住事情的原貌,但却有无数其他思绪同时争抢着你的注意力,于是一切都像梦境似的混在一起:寒冷,积雪,还有街对面的芒廷莱克酒馆——去年夏天,“猪小姐联盟”把所有男生的内裤染成紫红色挂在了那家酒馆的屋檐上。(去年夏天的剧团分成了“猪小姐联盟[WoPigs]”——我想这个词是由“女人[woman]”和“猪小姐[Miss Piggy][15]”并合而成——和“突击队”[剧团里经常穿迷彩服的男性成员]两拨人。这是个两极分化严重的夏天。有一个“突击队员”想不通我们是怎么把这些内裤挂到那么高的地方的,还问:“是谁帮你们的?”由于那个夏天我在“联盟”中的唯一表现便是爬到芒廷莱克酒馆的屋顶上,我有些不屑于回答他的问题。)

我从芒廷莱克酒馆一路看向山姆酒吧,但是目光在到达远处之前扫过擦身而过的巡逻车,恰巧瞥见哈斯克那一头金色的卷发。接着伊恩的声音传来,因为寒冷而有些延迟,又或许是我的耳朵还没有准备好接受事实:“您只能那么做,长官。不,我完全不怪您……我知道,”他跟留下来的警官解释着,嗓音激动得沙哑起来,“我看见他扯您的领带了。”

伊恩得维持稳重的形象才能够保住老师的职位,这个边远落后的小镇不怎么懂得包容。伊恩说话很像卡通人物,音调上下起伏,每句末尾则戛然而止。我看得出来他在尽力克制,以防对方误以为受到嘲弄。

另一辆巡逻车离开后我和柯顿立即跑了过去。

“发生了什么?”我们异口同声地问道,柯顿的语气里充满惊讶,而我有点泄气。

“喔……哇——”伊恩拖长了声音,抻着脖子,手放在喉结上来回摸着,“哈斯克喝了太多的龙舌兰酒。他当时手里拿着啤酒走在街上,比彻警官看到了便好声好气让他把啤酒倒掉。结果哈斯克却不分青红皂白地把酒倒在警官的头顶上,还扯着他的领带骂他是‘不中用的老家伙’。”伊恩顿了一下,“这时他们就把哈斯克给拿下了。”他无可奈何地扯了扯嘴角。

“我觉得比起‘老家伙’,‘不中用’让他们受到的刺激更大。”伊恩补充完又点了点头。

在我看来那并不重要,我倒是为自己该在哪儿过夜而担心,本来我和哈斯克是打算开车回密苏拉的。

这时所有人都从剧院里涌了出来,想知道发生了什么。我赶忙退到一旁,不愿投入到大家的兴奋当中去,因为孤独感袭来,我沦陷在抑郁中。哈斯克的行为让我恼火,我期望他还像夏天时一样。可他却变了个人,易怒又恶毒。每个人都会犯错,但他的错误却拖累了我,使我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其实是自欺欺人地认为自己来这里只是为了一个派对。我下了很大的赌注,却一直不愿正视,而现在的代价已经超出我能接受的程度。我想回家。我不想再爱上总是让我失望的人。

伊恩知道我和哈斯克本来的打算,也看出了我的不高兴,便赶忙说他会收留我。在他的房车里,我们给卡利斯贝尔的治安官打了电话,得知审讯哈斯克的是一名女法官。坏消息,伊恩挂电话时叹息了一声。他们不让取保候审(他得在牢里睡觉——法官觉得这样能提高觉悟),但当我们第二天再打到法院时,却发现又准予保释了。前一天晚上大家筹了点钱,伊恩和我便驱车前往卡利斯贝尔去接他。回来时我心里有气,一路都不吭声。哈斯克心知肚明,因此不住地讲笑话。他把责任都推到我身上,说是因为我要嫁给伊朗人。

伊恩震惊得说不出话来,几乎是用嘴形在问:“你要嫁给一个伊朗人?”

“只是为了不让他被驱逐回国而已,”我厌恶地摇着头,没好气地反驳,“别把错算在我头上。”

那天晚上我和哈斯克驱车回密苏拉,一路的情景我也丝毫没有印象,只记得回到他的公寓时我们大吵了一架。我厌倦了总是感到自己多余,仿佛我硬要缠着他。柯顿提出让我去跟她住。她暂时住在姐姐家,地方很大。柯顿的抚慰正是我需要的,她给人以母亲的感觉:务实,苦中作乐,会做美味的乳蛋饼。我前去同住,可内心仍然觉得无人疼爱。我在柯顿姐姐的厨房里瞥见了一罐打开的贝蒂妙厨奶油糖霜,便趁没人偷偷用手指蘸着吃了起来,事后用水果刀抹平,盖上塑料盖子。

“就到这吧,最后一口,我不会再吃了。”我这样命令自己。可不到半小时,我对自己的厌恶,困在蒙大拿的无助,以及泛滥却总是遇人不淑的爱情,又将我引回了食品储藏柜前,投入罐装牛奶巧克力糖霜的甜蜜怀抱。

这时我接到了普鲁的电话,是哈斯克给了她柯顿的号码。

“肯德尔知道个泡温泉的好去处,不是在蒙大拿就是在不远的邻州。他说一到那儿就能记起来。”普鲁有些紧张地笑了,“我们想也许你会感兴趣。”

那一刻我唯一的想法就是我得离糖霜远远儿的。

在漆黑的夜色中行车两小时之后,薄薄的雪层并没有显露任何可以帮助我们找到路的迹象。车最终停在了一个没有路牌的地方,视线内也没有车辆,只是路左边有些微微凹陷。

“你确定是这里吗?”我忍不住问。

肯德尔咳嗽了一声:“我只来过一次,还是夏天的时候。这儿看起来没错。我很快就会知道了。”

从车里取了必需品——******、葡萄酒、火柴、大毛巾,还有布朗尼蛋糕,我们开始沿着隐约可见的小径前行。月亮缓缓升起。空气中飘荡着神秘的气息。突然一阵宁静席卷了我整个身心。我的人生或许挫折不断,我或许经常为接下来的几天或者几周要做什么而神经紧张(我没有足够的计划来填满一年,我的日程表甚至做不到下个季度),我或许觉得人生的随意性太大、无法把力量汇聚起来使向一处,但生活有时也不赖。有时它让我在这样一个月色朦胧的夜晚置身于蒙大拿(也可能是邻州),与新结交的朋友漫步林中小径,来到一片豁然开朗的空地,汩汩的水声飘来耳际,浓密的蒸汽流泻松间,笔触再妙也无法将这样一个令人艳羡的幽境落于纸端,因为谁会满足于在纸上阅读雪中温泉呢?此等快事只能在月夜下、微醺中,伴着四周岩石缝里间或微光闪烁的蜡烛裸身体验。

之后又来了些人,他们笑了笑,加入了“坦诚相见”的队伍。我们分享了各自带的东西。月亮终于跃上了树梢,整个狭长的山谷随即亮起来,几英尺之外的河面似乎被镀上了金光。新来的伙伴说,最地道的玩法是先跳进冰冷的河水里,然后再跑回温泉。(一共有三个不同温度的泉眼,互相之间喷着水,像是后院的人造小瀑布。)我反问道:“那样难道不会犯心脏病吗?”他们咧嘴一笑,头也不回地向河边跑去。我也放胆一试,可刚进入不到一秒,我的双腿双脚一下子就麻木了;我奋力回游,想尽快回归温暖和理智,动作像托钵僧的舞蹈一样夸张。我和普鲁相视一笑。遇到合拍的朋友真是幸事。如今她已结婚,嫁了一个头发乱蓬蓬的男人。他们在泰国和马萨诸塞弗雷明汉之类的地方编写软件,我很少再见到他们。

那晚的点睛之笔是一阵长笛声,它将狂欢推向高潮。不,那音色更偏木质,兴许是竖笛,又或是山林之神萨梯吹奏的那种排笛,总之是种管乐器。舒缓的韵律在夜晚的清冷空气中缭绕上升。我们抬起头,期待着能看见音乐打着旋儿向我们靠近,像一缕彩色光芒,一股以玄幻姿态移动着的神秘烟雾。它如绸似缎,温暖地缠绕着我们的身体,将我们引向更深处,担保那里有着更美丽更能使人恢复活力的泉水,有着会魔法的生物,还有妙不可言的两性体验。

这些回忆提醒着我,我仍然热爱自己的生活,即使它现在的节奏平淡无奇,即使我放弃了泼警察啤酒的男朋友,暂时住在一间配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郊区房里,即使我曾经久积的抑郁(也是我持续写作的动力)已经进化为勉强可以称作业余的文艺爱好——比起发泄,我如今写作更是为了享受。

噢,我在撒谎。

我仍然是为了填充绝望,有种无法抗拒的疼痛逼迫我在这电脑上袒露一切。总好过与别人的丈夫偷情。

我仍然相信魔法、神话、爱情……只是现在更偏向于理论层面。当我通过文字重新体验过去的经历时,我仍是相信这一切的。如今我的生活幸福了许多,但也变得更循规蹈矩。慈善机构的劝捐电话愈加频繁,用来裸泳的时间大大减少,参加派对的次数也不比从前,但现在的派对大部分都由宴会承包商接手了。许多年过去了,我也再也没有去过有积雪的温泉。

成长是一种有意识的选择,可我却完全不记得自己做了这样的决定。只有在怀念过去时我才发现,有些东西已经变了。

当过去的记忆一点点浮现时,曾经受过的伤害使我发笑,而从前的爱人们则开始在我脑海盘旋,诱惑我去联系他们。

幸好,我并没有他们的号码。

[1]慕斯的英文Moose是驼鹿的意思。

[2]1918—2003,美国演员,曾获1974年奥斯卡最佳男演员奖。

[3]D-*********二乙胺,一种强效半人工致幻剂。

[4]慕斯总是开玩笑说蒙大拿有“三黑令”,要求黑人家庭必须要住在边境市镇,因为每当有黑人游客开车经过蒙大拿时,这些家庭就得暂时搬到隔壁州去,这样蒙大拿境内的黑人数量就永远不会超过三个。——包珍妮按。这个玩笑带有种族歧视色彩。——纳迪·卡内尔按。

[5]Show Boat,美国女作家埃德娜·费伯1926年出版的小说,被多次改编成音乐剧及音乐电影。

[6]Master Baiters,与masturbator(******者)谐音。

[7]美国的一档电视游戏节目。

[8]分别是对《谁害怕弗吉尼亚·伍尔夫》和《等待戈多》这两出剧名的戏仿。

[9]1212 年在西欧民间兴起的远征耶路撒冷的运动。但远征队伍实际上并未离开西欧。历史学家对参与者组成仍有争议。

[10]米倪恩小姐在夏令剧团的另一位男友。(我觉得慕斯这个名字很蠢。)——纳迪·卡内尔按。

[11]该公司的口号是:我们是第二名,所以更努力。

[12]英语:上帝。

[13]Pete Rose,美国职业棒球史上完成安打数量最多的运动员。

[14]The Manhattan Transfer,美国音乐组合。

[15]美国卡通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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