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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知道自己城市的禁养犬?莫要逾越了法律的边界

时间:2024-03-01 15:46:27/人气:481 ℃

原创 小董 河南益唐律师事务所

近日,人称“雪橇三傻”之一的哈士奇因“交通肇事”上了头条。据事发监控显示,一条哈士奇从主人的电动车踏板上掉下来后,在追赶主人时,撞上正骑电动车过马路的马大爷。而“肇事”的哈士奇在挣扎几秒后迅速逃离现场。

因为马大爷被撞锁骨骨折和肋骨多处骨折,经过民警多日追踪,终于找到“肇事逃逸”的哈士奇,30日上午,经民警调解调解,哈士奇主人朱女士一次性赔偿马大爷33200元,这起特殊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也划上了句号。

哈士奇从画面右侧向左狂奔

把前方的马大爷连人带车撞到

“肇事”的哈士奇又掉头回跑

一边跑一边回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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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一出,网友在调侃的同时,宠物狗伤人的法律问题也再度引起了人们的重视,特别是到了夏天,宠物容易暴躁,加上人们衣服单薄,宠物狗伤人现象更是频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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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狗伤人,主人可能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1、侵权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第七十八条至第八十条的规定,宠物狗伤人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宠物的主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七十八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七十九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条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二条 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2、行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洛阳市养犬管理办法》的规定,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到市公安机关办理饲养登记,领取准养证,并且遵守关于饲养、携犬出户的相关规定,否则可能会面临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五条 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洛阳市养犬管理办法》

第八条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的,应当到市公安机关办理饲养登记,领取准养证。

第二十三条 犬只饲养人及携犬人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非经营性或者非助残需要,个人养犬每户限养一只,并不得饲养烈性犬、大型犬;

(二)公民携犬出户时间为20时至次日7时;

(三)犬只在户外排泄粪便的,应当立即清除;

(四)携犬乘坐电梯或者上下楼梯的,应当将犬只装入犬袋、犬笼,怀抱或者戴嘴套,并避开人流高峰时间;

(五)携犬出户的应当携带准养证,为犬只挂犬牌、束犬链,犬链长度不得超过1.5米,并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牵领(残疾人自用助残犬除外),遵守交通法规并主动避让行人和车辆;

(六)单位养犬的,应当拴养或者圈养,因登记、免疫、诊疗、培训、配种需要外出的,应当将犬只装入犬笼或者束犬链、戴嘴套,由管理人员牵领。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由公安机关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由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处五十元罚款。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四)项、第(六)项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可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所称烈性犬包括:藏獒、比特斗牛梗、牛头梗、贝林登梗、凯丽蓝梗、阿根廷杜高、巴西非拉、日本土佐犬、中亚牧羊犬、苏俄牧羊犬、德国牧羊犬、川东犬、英国马士提夫、意大利卡斯罗、大丹犬、高加索、意大利扭玻利顿、斯塔福、阿富汗、波音达犬、威玛猎犬、雪达犬、寻血猎犬、巴仙吉犬、英国斗牛犬、秋田犬、纽芬兰犬、中华田园犬(土狗)等。

大型犬是指,成年体重10公斤(含10公斤)以上或者成年身高60厘米(含60厘米)以上体型较大的各种犬。

最后小编提示广大养狗爱好者:自己养的爱犬在出去遛弯的时候,一定要系好绳索,在不让别人家犬只伤害到自己的同时也不要让自己的爱犬伤害到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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