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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养犬有哪些注意事项?关于养犬那些事儿你都知道吗

时间:2023-12-24 07:28:30/人气:163 ℃

为加强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根据《德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划定全县养犬重点管理区域,发布《庆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养犬重点管理区的通告》。自通告发布以来,社会群众反响强烈,养犬话题热度骤增,现将关注度较高的问题整理答疑如下,以供参考:

01

城、乡养犬的要求统一吗?

养犬管理按照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实行分区管理。街道办事处辖区为重点管理区,乡镇辖区为一般管理区。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养犬管理实际,可以将重点管理区内的农村地区调整为一般管理区,将一般管理区内的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和人口密集区域调整为重点管理区,具体以政府公告为准。

重点管理区内个人饲养犬只的,每户限养一只,并且禁止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详细犬种参照《禁养名录》。

02

每户能养多少犬只?

重点管理区内,个人饲养犬只的,每户限养一只,《条例》实施前已饲养的超出限养数量的非禁养犬只,养犬人自2021年1月1日起一个月内办理养犬登记的,可以继续饲养。

03

重点管理区内,条例实施前已经饲养禁养犬以及超限养数量饲养犬只的,如何处理?

《条例》实施前已饲养的列入禁养名录的犬只,养犬人应当于2021年1月1日前自行妥善处置;已饲养的超出限养数量的非禁养犬只,养犬人自2021年1月1日起一个月内办理养犬登记的,可以继续饲养。

04

养犬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用途?

依据《关于德州市养犬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德发改成本620号)文件要求,养犬初始登记300元/只,每年签注150元/只。养犬管理服务费主要用于养犬备案登记、建立养犬信息管理系统、管理犬只收容场所等养犬管理服务工作。

05

未在本市登记的犬只是否可以进入重点管理区?

禁止携带禁养犬只进入重点管理区。携带未在本市登记的非禁养犬只进入本市重点管理区的,应当持有犬只狂犬病免疫证明;连续逗留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当按照《条例》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06

养犬登记挂牌流程?

第一步:现场申请。养犬市民携犬到“德州市养犬登记挂牌集中办理点”,首先对犬只品种、狂犬病免疫证明真伪进行鉴别,符合条件的,由工作人员录入犬主身份、居住地、犬只种类、犬只狂犬病免疫证明等相关信息,上传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等)、固定住所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房合同、居委会证明等)、犬只、狂犬病免疫证明图片,提交后等待现场审核。

第二步:现场审核。公安机关对受理养犬市民的现场申请,立刻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的,现场指出需补充完善的信息及未通过原因。

第三步:现场挂牌。审核通过后,养犬市民缴纳养犬管理服务费,服务点为犬只发放犬牌和电子犬证。

线上申办系统正在调试,近日上线使用。

07

收容场所的犬只可以领养吗?

收容场中弃养、没收或者公告后无人认领的犬只,允许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领养。

08

禁止携带犬出入的场所和区域?

下列场所和区域,禁止携带犬只进入:

(一)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办公场所;

(二)学校、幼儿园及其他少年儿童活动场所;

(三)养老机构、医疗机构;

(四)金融、通讯、商场、宾馆、餐饮场所、室内农贸市场等经营场所;

(五)体育场馆、博物馆、图书馆、影剧院、网吧等公共文化娱乐场所;

(六)候车室和除小型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携犬乘坐小型出租汽车应当征得驾驶人同意;

(七)设有犬只禁入标识的城市公园、广场等场所。

盲人携带导盲犬或者肢体重残人士携带扶助犬的,不受第一条、第二条规定限制。

09

重点管理区内,个人养犬需要什么条件?

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居住本市的合法证明;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具有固定住所并且独户居住;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

重点管理区内,个人申请养犬登记的需要什么材料?

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养犬人身份证明;

(二)犬只狂犬病免疫证明;

(三)具有固定独户居所证明;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11

养犬登记证有效期是多久?

养犬登记证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后需要继续养犬的,养犬人应当在期满前三十日内,携带犬只以及有效狂犬病免疫证明和养犬登记证,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地点办理续签手续。登记有效期满未按照规定续签的,由公安机关注销养犬登记证。

12

饲养犬只接受狂犬病免疫接种时限?

饲养犬只实行免疫接种制度。养犬人应当在以下时限内,将犬只送至农业农村部门公布的犬只免疫网点接受狂犬病免疫接种:

(一)幼犬自出生满三个月之日起十五日内;

(二)已经免疫的犬只在免疫间隔期满前;

(三)其他未免疫犬只,自养犬人取得犬只之日起十五日内。

13

饲养犬只需要遵守什么规定?

养犬人饲养犬只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干扰他人正常工作和生活;

(二)不得侵占楼道、通道、绿地等公共区域;

(三)不得放任、驱使犬只恐吓、伤害他人;

(四)不得影响公共环境卫生;

(五)不得虐待、遗弃犬只;

(六)不得组织、参与斗犬活动;

(七)不得伪造、变造、买卖养犬有关证件;

(八)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14

养犬人携犬出户需要遵守什么规定?

重点管理区内个人饲养犬只的,不得放任犬只自行出户,携犬出户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为犬只佩戴犬牌;

(二)为犬只束犬绳(链),犬绳(链)长度不超过一点五米,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领;

(三)主动避让他人,尤其是注意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四)携犬乘坐电梯或者上下楼梯应当采取相应防护措施,避免犬只伤人;

(五)即时清除犬粪;

(六)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15

养犬人违反《条例》规定的,如何处理?

违反《条例》规定,养犬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在重点管理区饲养犬只超过限养数量的,责令限期改正,并按每只处五百元罚款;逾期未改正的,没收犬只。

(二)在重点管理区未办理养犬登记或者续签手续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对个人按每只处五百元罚款,对单位按每只处一千元罚款;逾期未改正的,没收犬只。

(三)在重点管理区饲养禁养犬只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对个人按每只处一千元罚款,对单位按每只处二千元罚款;逾期未改正的,没收犬只。

(四)携带禁养犬只进入重点管理区的,责令改正,并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没收犬只。

(五)饲养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放任犬只恐吓他人或者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的,以及伪造、变造、买卖养犬有关证件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违反《条例》规定,养犬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侵占楼道、通道、绿地等公共区域养犬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在重点管理区携犬出户未佩戴犬牌的,未用犬绳(链)牵领或者犬绳(链)不合标准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罚款。

(三)在重点管理区携犬出户不即时清理犬粪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

(四)携犬进入设有犬只禁入标识的城市公园、广场等场所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

在重点管理区内,养犬人因违反《条例》规定,在两年内累计受到行政处罚三次以上或者具有违法饲养禁养犬只并伤害他人情形的,三年内不得办理养犬登记。

16

庆云县养犬重点管理区范围是怎么划分的?

庆云县养犬重点管理区:城区内成德路、开元大街、清水河、创业大道、河滨路、马颊河、吴钟路、石佛大街合围的区域,以及上述区域以外的城区住宅小区和乡、镇、街道社区建设的住宅小区均为养犬重点管理区域。

17

给犬只办理登记挂牌必须到集中服务点吗?

为了方便群众给犬只登记挂牌,公安联合防疫部门一站式为群众服务,派民警到农业农村局指定的有动物诊疗资质的防疫点集中办公,现场打疫苗、现场审核办理登记挂牌,线上服务正在开发,上线后及时发布信息,更好的为群众服务。

集中登记挂牌登记点如下:

1、城关派出所辖区(城区渤海路以南,市场派出所辖区除外)、红云派出所辖区(城区渤海路以北)、庆云镇派出所辖区(彩云城、彩云金城、水岸豪庭、河畔花溪一期)到庆云县王一诺宠物门诊部办理;

地址:开元大街农商行家属楼下,

联系电话:15315809321。

城关派出所驻点民警牟昆鹏,

联系电话:19862067361、

红云派出所驻点民警王光瑞,

联系电话:19862067413、

庆云镇派出所驻点民警匡金华,

联系电话:19862067181;

2、市场派出所辖区(各专业市场、海淘城、水岸花园、百盛未来城、状元府、云龙国际、高盛公馆、高盛首府、河畔花溪二期、联发家园、幸福人家、汇金大厦、商城公寓、玉水家园、宁馨苑、交警家属楼、公路局家属楼、石油公司家属楼、灯具城家属楼、车站家属楼)到庆云县永发兽药批发部办理,

地址:庆云县兽药市场33号,

联系电话:13695347828,

市场派出所驻点民警王三兵,

联系电话:19862067327;

3、尚堂派出所辖区到庆云县尚堂镇乡村兽医点注射疫苗后,(庆云县尚堂镇驻地,联系电话:13791351262)到尚堂派出所办理。

4、严务派出所辖区到庆云县冬霞畜牧服务中心注射疫苗后,(庆云县严务乡驻地,联系电话:15953786678)到严务派出所办理;

5、崔口派出所辖区到庆云县崔口镇畜牧大世界注射疫苗后;(庆云县崔口镇驻地,联系电话:15053403319)到崔口派出所办理;

6、其他派出所辖区因暂没有取得诊疗资格的定点疫苗注射点,请先到上述任意疫苗注射点注射疫苗后办理登记挂牌。

线上申办系统正在调试,近日上线使用。

庆云县融媒体中心新媒体部

编辑主任:马博

本文编辑:解珊珊

来源:庆云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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