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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狗和一条人的美好生活,你和狗是我对生活的全部期望

时间:2024-07-23 11:30:02/人气:267 ℃

1

最后一次见到孙富贵时,他正在躺在土路旁边的草窝里,双眼痴痴地望着天空,一件有着浓烈夏威夷风格的花衬衫被扯出了几个破洞,一只后跟已经被踩扁的千层底布鞋安静的躺在胸前,另一只在五十米外的小河里漂着,像一艘迷途的船,不知会被冲向何方。

孙富贵是我们村的一个传奇式人物,传奇到何种程度呢?哪家小孩要是半夜哭闹着不睡觉,只要喊声孙富贵来了,便吓得马上噤声,也不顾得擦去挂在下巴上的两筒鼻涕泡,拼命往被窝里钻。到最后,孙富贵的名号已经超越了黑白无常,成为了我们那波小屁孩心中的梦魇南波万。

孙富贵还有一个身份,他是我们村所有育龄妇女的梦中情人。因为每次放学回家,路过那棵几乎要成精的大柳树下时,我都能看到十几个妇女围坐在一起,一边嗑瓜子,一边双眼冒光地盯着不远处一堵低矮的泥墙。

透过泥墙上在微风中摇曳的几颗枯草,可以看到孙富贵正赤条条地站在院子中央的案板前,挥舞着手里的菜刀,很有节奏地剁在一只死狗身上,有些发黑的狗血溅在他赤裸的结实胸膛上、爬满黑色汗毛的大腿上和那双永远都被踩掉后跟的千层底上。

每剁碎一块肉,孙富贵便会扔给蹲在一旁吐着舌头的大狼狗,看着大狼狗将肉和骨头渣子吞进腹中,他专注的眼神里便会闪过一丝如水的温柔,就像是在看着自己心爱的女人。

起初我对于孙富贵这种以狗养狗的行为很不理解,但后来才知道,死于他手上的狗都是神经病,也就是江湖中人所说的疯狗病。这疯狗病和走火入魔没什么差别,见人就咬,不在你肉体和心灵上留下几个难以磨灭的齿痕是绝对不会松口的。以至于后来,村子每隔几年就要举行几次声势浩大的******运动,现在想想,这种运动简直可以用惨无六道轮回来形容,更是犬类发展史上的一次灭顶之灾!

因为******队为了完成一些硬性指标,并不是只猎杀那些患有神经病的流浪狗,而是以宁可错杀三千,绝不漏掉一只为指导思想对全村的家犬进行了无情地屠戮。******声起,良民们只能抹着眼泪把自家的狗送进刑场,为了避免它成为别人的桌上肉,再用一张大团结把尸体买回来,刁民们则把狗藏进地窖、菜地或者是亲戚间,有些伟大的爱狗人士甚至带着狗开始了漫长的流浪生涯,有些狗在旅途中会被地头狗凌辱,然后产下一批批狗崽儿,幸运的狗崽儿会被主人取一个诸如海南岛、吐鲁番、少林寺的名字,然后加入流浪大军继续上路,不幸运的则会被抛弃,变成流浪狗等待另一波******队的到来。

就在全村的狗们需要一个救世主的时候,孙富贵出现了,那一年他已有三十岁,无父无母,无妻无子,而我只有六岁,还未发育。

2

我记得那是一个炎热的上午,我正光着屁股躺在炕上看《七巧板》,窗外突然传来一阵女人的凄厉的哭喊声,紧接着便是男人们的吵闹声和狗的狂吠声。

我知道那是******队冲进了隔壁二寡妇家,因为上个月她丈夫出殡时我就听到过这种凄惨感直透心脾的哭声,这种哭声吓得我三天没敢出院子撒尿,只能悄悄的地在洗脸盆里解决,又怕母亲知道揍我屁股,还得迎着东方升起第一抹朝阳时倒掉。但在幸灾乐祸和看热闹双重人格的怂恿下,我连裤子都顾不得穿便冲出了屋子,吃力地把梯子架在墙上,然后趴在墙头看起了戏。

当时,二寡妇正抱着一条小狼狗躲在地上嘶声力竭地嚎着,那件鲜红色的的确凉衬衣上沾满了土,最上面的扣子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拽掉了,两个雪白的肉团在胸前颤来颤去,她的身旁站着几个表情淡漠还带着几丝幸灾乐祸气质的街坊,站在她身前的是被几个手持钢筋叉的二流子簇拥着的******队队长,正盯着那两团肉耐心的解释疯狗病给社会带来的种种危害。

“这是为了从根源上杜绝狂犬病的滋生,你一定要配合。”******队队长摸着酒糟鼻说。

“我男人刚翘辫子,你们要是再把它弄死,我就不活了我。”二寡妇飙了一个高音,双腿在地上搓起阵阵飞尘。

“这是上面的命令,我们也是没办法。”******队队长解释。

“谁敢动它一下,我就死在这!”二寡妇用手将咧开的衣服领子拽紧,那两团雪白的肉忽然消失在众人的视线里。

“给我抢!”******队队长的目光终于从二寡妇胸前移开了,身后的几个二流子一拥而上,刹那间,哭叫声,咒骂声,狗吠声,响彻整个村庄,本来已经被堵的水泄不通的院子瞬间又涌来黑压压一片和我有着同样人格的围观群众。

“都你妈叉的给老子住手!”一个如滚滚惊雷般的声音突然从院外传来,吓得我差点没从梯子上摔下去,我赶紧站稳扶好,伸长了脖子向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只见一个黑脸壮汉拨开人群,大步流星地走了进来。

如羊毛般卷曲的短发随性的堆在脑袋顶上,两道斜飞入鬓的浓眉下是一双被横肉挤的只能用缝来形容的眼睛,浓密的络腮胡爬满了整个下巴,有些轻微下垂的乳房和隆起的肚腩下,是一条如韭菜般翠绿的大裤衩,套在那身高不到一米七的肥胖身体上极为的不搭调。

“富贵,你想干啥?”******队队长看着冲进来的孙富贵,红色的鼻头上沁出了点点汗珠,他扯了扯胳膊上用红油漆写着“******队队长”的袖箍,让它在阳光下变得格外刺眼。

“救狗!”孙富贵翻了个白眼,用舌头把夹在牙缝里的一根韭菜舔了出来,呸的一声吐在地上,忽地梗直了脖子,又说道:“救寡妇。”

这番正义凛然的话引得围观群众一阵哄笑,其中也包括我。

******队队长举起手示意大家安静,踱步到孙富贵面前,又向后瞄了一眼,见几个二流子又如看见一泡营养十足的屎的苍蝇跟了过来后,这才长舒了一口气,提高声调说道:“你想造反吗?”

“造你大爷。”孙富贵淡淡的说。

“你这是扰乱公共秩序!”******队队长的酒糟鼻子就像烧开的水壶般开始冒烟。

“秩你大爷。”孙富贵则一脸平静。

“富贵,算大爷求你了,别闹。”******队队长欲哭无泪的央求。

“大爷你大爷。”孙富贵咧嘴笑了笑。

“你到底想咋样?”******队队长拿出一盒迎宾烟塞到孙富贵手里。

孙富贵把烟塞到大绿裤衩的猴皮筋儿上,伸手又将******队队长的红袖箍扯了下来,套在自己的胳膊上,歪着脖子说道:“以后******的事归我管了。”

我以为******队队长会给孙富贵一个大嘴巴子,然后再招呼身后的二流子把他绑去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但没想到的是,他却径直地走了,甚至没有留下一句狠话。

3

孙富贵并没有食言,因为从那以后,我每天都可以在村子的任何一个角落里见到他光着膀子,戴着红袖箍找疯狗的身影。

他鉴别疯狗和******的方法更是异于常人。

每次他都悄悄出现在狗的身后,然后突然嘶吼着向狗冲过去,如果掉头就跑或者无动于衷的狗便是正常狗,如果呲牙狂叫并向他扑来的狗便是疯狗,这种奇葩的鉴定方法迫使我们村所有养狗户开创了圈养狗的先河,甚至有一段时间,我们村彻底进入了天下无狗的至高境界。

对待疯狗,孙富贵展现了人类一直倡导的公平、公正原则,他不会使用任何武器,而是在疯狗向他扑来时,直接一拳打在狗的鼻子上,无论是田园狗还是大黑背,吃他一拳便会立刻晕死过去,至于狗们有没有一种脑袋里像是开了水陆道场,磐儿,钹儿,铙儿,一齐响的感觉我不知道,但被孙富贵剁成一滩烂肉的残酷现实是无法逃避的。

据所有看热闹不怕事儿大的目击者统计,孙富贵的胜率、KO率均为百分之百,并且这战绩还传到了县体育局领导的耳朵里,体育局还抱着中国拳击水平将赶超美国的美好幻想派专人对孙富贵进行了考察,但得到的结论却是:此人拳力十足,但年龄及身体素质均不符合要求,建议继续担任******队队长一职,并请村委会严加看管,一旦流落社会,可能危害人民安全。

孙富贵每打晕一条狗便会拖回他的茅草屋里,用菜刀剁成烂泥后装进蛇皮袋子里,拎到二寡妇家喂那只小狼狗,而二寡妇则会熬一锅菠菜炖土豆来作为回报,不到三个月,小狼狗的体型比同龄狗都要健壮,而孙富贵却明显瘦了一圈,已经隐隐约约可以看到腰的存在。

我想这可能和睡眠不足有关系,因为每天我都能听到孙富贵发出沉重的喘息声,和二寡妇似哭非哭的叫声从隔壁飘来,这种声音会从傍晚一直持续到深夜。我想,那是孙富贵在练习******神拳,而二寡妇则在思念她刚刚去世的丈夫,有几次我想爬上墙头偷学几招,但都被母亲揪着耳朵拽了下来,害得我每天晚上躺在炕上,心都会飘进了隔壁的武侠世界里,还傻逼兮兮地认为,孙富贵的力量一定和菠菜这种神奇的蔬菜有关。

在我七岁的时候,孙富贵已经很少出去******了,因为经过这一年的洗礼,我们村的街道上连半根狗毛、一泡狗屎都找不见,为此镇上还将一块精神文明示范村的匾额挂在了村支部的大门上,据说还奖励了******英雄孙富贵五十块钱的奖金,但被谁私吞了就不得而知了。

无狗可打的日子里,英雄似乎也懈怠消沉了,因为我再也没有见到那个挺着肚腩,满大街追狗的威猛身影,而隔壁那连绵不绝的练武声和思夫的抽泣声也没有再响起过,尽管在我开始发育的时候才知道那种声音有一个美丽的名字--叫床,但每每想起,总觉的那时的声音没有一丝的风花雪月,倒是有一种江湖的快意恩仇糅杂其中。

在我为孙富贵惋惜了一个礼拜后才知道,他的消沉与狗无关,而是因为二寡妇改嫁了,嫁到了很远的一个地方,一个没有人认识她的地方。那天,孙富贵追在那辆载着二寡妇的212吉普车后面跑了很久,车轮扬起的阵阵黄沙夹裹着颗颗沙砾打在他的脸上,可他却感觉不到丝毫的痛,也许是心被撕裂后的疼掩盖了身体的痛,而那种感觉恐怕只有尝试过爱情这种东西后才能体会。

双腿终究敌不过车轮,体力透支的孙富贵趴在路边,双眼凝望着已经消失的吉普车,眼角流下了最后一滴泪,最后是大狼狗用牙扯着他的裤衩把他拖回了家。

自那以后,孙富贵的眼睛便干涸了,透过黯淡的眼珠,他的世界变得一片漆黑。

自那以后,孙富贵没有离开过那茅草屋半步,大狼狗每天都会精神抖擞的出去,然后带着满身的伤和一条死狗回来。听到大狼狗的叫声,孙富贵便会提着菜刀,赤裸着走出屋子,将死狗剁成一条条碎肉,再搂着大狼狗坐在地上,一起吞咽那腥气十足的生狗肉。血顺着他的嘴角流下,滴落在他垂在胸前的胡子上,狼狗便会伸出舌头,像爱人的手般帮他舔净,他也会用已经瞎掉的双眼看着大狼狗,那种眼神,就像他在午后的阳光下,看着站在土灶前熬菠菜的二寡妇一样深情。

自那以后,孙富贵便成了大人口中,一个会吃不听话小孩的怪物,也成了一个双腿间耷拉着玩意儿,每天被骚老娘们观摩,却不知鱼水之欢是何滋味的梦中情人。

4

又一天放学,路过那棵大柳树,那群老妇女们居然没有出现,我好奇地望向那低矮的泥墙,那把菜刀孤零零地插在案板上,但却不见了孙富贵的身影。就在我准备回家时,******队队长神色慌张地从我身边跑过,跟在他身后的几个二流子嘴里还不停地嘟囔着什么。

从小就具有看热闹这种非凡人格的我,突然间就把不按时回家就要被痛揍的家训抛之于脑后,跟着跑了过去,一直跑到村外临河的那条土路上,我终于看到了那群本该坐在大柳树下嗑瓜子的老妇女们,她们正围在一起叽叽喳喳地说着什么,我拨开人群,看到孙富贵仰面朝天地躺在草窝里,******队队长蹲在他的身边不停地叹气,眼里还泛着泪花,酒糟鼻也变得更加艳红。

“我锄完地回来,看见那大狼狗被几个像是狗贩子的人打晕,扔进卡车里拉跑了,便好心地告诉他一声,没想到......”村西头的张老头拄着锄头,满脸愧疚地说:“都怪我。”

“我就见他像疯了似的冲了出来,那玩意一颤一颤.....”一个满脸麻子的老妇女说到一半突然收了声。

“我以为他又去******呢,见他没穿衣服怕让外村人看见影响咱们村精神文明的评选,还把新买的衬衣给他套上了。”村******队队长心疼地看着那件撕破了几个口子的夏威夷花衬衫。

“能不着急嘛,那条狗在他的心里,和二寡妇是一样的。”八十岁的张老太太,举着颤颤巍巍的手,叹气说道。

“这孩子爹妈死得早,又摊上这么个大爷,现在又....”单老太爷用拐杖敲着地,恨声说道:“这是作的哪门子孽呀。”

“当年要是你不嫌弃二寡妇家穷,同意了那门婚事,二寡妇就不会一气之下嫁给那病秧子赵三,富贵也不会和咱家断绝关系,更不会得这疯病,好不容易正常点了,你个老不死的非去二寡妇家******,又把这孽缘挑了起来,挑起来稀里糊涂的也就算了,你给二寡妇说的那门子亲?说的哪门子亲!”******队队长的媳妇用鞋底狠狠地抽着他的脑袋,抽泣着骂道:“孙大国,你个挨千刀的冷血动物,这回你侄子也没了,我看你以后还怎么作!”

5

到最后,我已经听不清人们在说什么,只是单纯地以为孙富贵睡着了,本想去叫醒他,可这时两个警察和一个穿白大褂的人拨开围观人群走了进来,我也被母亲揪着耳朵从人群中提溜了出来。离开时,我看见孙富贵的后脑勺枕在一块边缘锋利的大石头上,不停地流着鲜血,猩红色的血渗进了一块绣着鸳鸯的红肚兜里,也洇红了散在肚兜上的一沓大团结和一张皱巴巴的烟盒纸,上面写着:“这是我改嫁得来的嫁妆,用它去看病。”

文 | 李乱

编辑 | 侯俊谋

题图 | 《红高粱》剧照

本文由文艺连萌成员花边阅读针线工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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