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中有一个谚语,叫“Curiosity killed the cat.” 汉语里我们直接翻译为“好奇害死猫”,但问题来了,为啥偏偏是猫呢?
猫的好奇心很重,这一点毋庸置疑。但好奇的动物远远不只猫,狗呀,猴子呀,好奇心也很重,为什么不用它们呢?
事实上,虽然不一定都形成谚语,但monkey也是在口语中经常出现的,比如a monkey on one's back,表示“烦人的东西”,很容易理解:背上骑个猴,能不烦嘛。再比如Stop it, you little monkey! 别闹了,你个小猴子(淘气鬼)!
狗也一样在人们口中经常出现,比如New York is a dog-eat-dog society.这里的“狗咬狗”意思是竞争激烈,为了成功不惜伤害别人。还有更著名的,比如谚语Love me, love my dog. 爱屋及乌。
你看,各种动物人们都用,为啥在“好奇”这里就用了猫呢?
其实,谚语的流传除了内容有哲理以外,还有一个助推条件:语言美。语言美包括不少内容,但你仔细观察:Curiosity killed the cat. 有一个明显的特征,就是押头韵。这个成语在形成今天的样子之前,还有一个版本(Cares killed the cat.)意思不一样,但仍然具有押韵这个特征。
押头韵很多人不太熟悉,但有两个名字你一定特别熟悉:
Donald Duck 唐老鸭
Mickey Mouse 米老鼠
虽然汉语中感受不到,但英语中一目了然。为了体会它,可以把名字互换,感受下不同: Donald Mouse? Mickey Duck? 显然没有了押韵,就没那么上口好听了。
再来个谚语:
Practice makes perfect. 孰能生巧
The proof of pudding is in the eating. 李子的滋味在于尝。
再来个文学作品:
Pride and Prejudice 傲慢与偏见
通过上面的例子,我们其实可以看出,押头韵在英语中还是很普遍的。
总结:猫很好奇,猫(cat)和curiosity还押韵。